一、素质与素质教育的概念
(一)素质的概念
“素质”这一名词原本属于生理学范畴,是指人的神经系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等先天赋予的特征。它是人们获取知识、增长才能的基础,其外在表现为性格、意志等。而今,“素质”已逐步发展演绎成为一个更为综合的概念,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受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通过个体自身的认识和实践,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身心发展基本品质。
关于人的素质内涵,目前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其中,思想品德素质是人的灵魂与方向,是做人的根本;文化素质是人的发展基础,体现了人对自然和社会的了解;业务素质是人的立业本领,其不仅包括知识技能结构,还包括工作能力;身心素质则是前三项素质的物质与精神的基础,反映了人对自然与社会的承受力。
(二)素质教育的概念(www.xing528.com)
所谓“素质教育”,就是以提高人的全面素质为主的一种教育活动。理论界普遍认为,它包括两大层次的活动:一是国民素质教育,这是一种基础层次的活动;二是专门人才素质教育,这是一种基于基础层次的发展层次的活动。对于人生的不同阶段,素质教育的任务也不尽相同。作为不同于基础教育阶段进行的国民素质教育的高等教育阶段,其素质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专门人才素质教育。这一任务与我国现行的各种层次、各种类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培养“高等专门人才”一说是相吻合的。正是因为人的素质与人的知识、能力一样,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与实践得以培养、改造和提高,所以人的素质教育就如同人的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一样,也是非常具体而又实在的,且有着一定的规律可循。
众多学者的研究发现,素质教育的四个方面的内容是有层次的:在不同阶段,不仅应对不同的受教育者,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采用不同的教育策略与方式;而且在高等教育层次阶段,素质教育还有一个细分层次,一般来讲,可将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要求,按照培养规格与目标的差异分为四种类型——学术研究型人才、工程设计型人才、技术工艺型人才、技能操作型人才。这四类人才在思想品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方面的要求基本相同,但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上,特别在业务素质的要求上存在着较大差异。这种差异必然会反映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规划设计之中。因此,就层次性而言,素质教育是非常具体的,并且有着教育内容的复杂性和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诚然,素质教育不等于知识传授教育和能力培养教育,但知识结构优化、能力结构完备,却是成为具有高素质人才不可或缺的条件。素质教育的实质就是通过教学,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主要载体,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就是说,正确处理好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三者的关系,促进其协调发展、融为一体,就是素质教育理念的肯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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