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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与业主权益保护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在阶级社会的门槛上熊仪称“若敖”,“熊坎”称“霄敖”。“敖”的本义是军事首领,相当于统帅,职位仅亚于楚君。晋楚战于城濮之后,若敖氏的子西被封为商公。斗、成两氏是若敖氏的大小两支,在春秋中期楚国的历史上颇有影响。楚庄王时有斗克黄,也是若敖氏的后裔,其铜器两件已在淅川发现。若敖、霄敖、蚡冒三位楚君,在位时恰逢两周之际。后世的楚人往往将享国仅六年的霄敖略而不计,径称“若敖、蚡冒”。

物业管理与业主权益保护

第七节 在阶级社会门槛

熊仪称“若敖”,“熊坎”称“霄敖”。“敖”的本义是军事首领,相当于统帅,职位仅亚于楚君。楚国的公子如果担任了统帅,便可称“敖”。如果继承了君位,就要在本名的前面加上氏号“熊”字。[36]若敖和霄敖在未成君时已是楚国的军事首领,而且必定已有卓著的战功,以致后人惯于以“敖”呼之,其原名反而不彰了。“若”和“霄”都是地名,若在商密(在今河南淅川境),霄无可考。[37]若即鄀,是一个允姓的小国,其都商密与鬻熊所居的丹阳相距不远。楚人怀念祖居之地,虽已迁离,而仍以其名为氏。鄀地原为楚人所居,在楚人迁离后才为允姓所占的。春秋时代的若敖氏,与鄀结有不解之缘。晋楚战于城濮之后,若敖氏的子西被封为商公。江永《春秋地理考实》以为商即商密,其说中的。楚穆王时,迁鄀至今湖北钟祥境,其地近敖水。敖水之得名,似与若敖氏有关。鄀东北有郧,是斗氏所封之地。东南有成臼,疑为成氏所封之地,成为邑名,臼为水名。斗、成两氏是若敖氏的大小两支,在春秋中期楚国的历史上颇有影响。楚庄王时有斗克黄,也是若敖氏的后裔,其铜器两件已在淅川发现。

蚡冒与若敖相似,也应是尊号。楚昭王时有申包胥,别称“棼冒勃苏”,“勃苏”应即“包胥”,则“棼冒”似即“申”。疑“蚡”为“申”,而“冒”即“敖”,以音近而假借。申国为姜姓,原在北方,周宣王时迁到南阳盆地,其都与鬻熊所居的丹阳也相距较近。

若敖、霄敖、蚡冒三位楚君,在位时恰逢两周之际。后世的楚人往往将享国仅六年的霄敖略而不计,径称“若敖、蚡冒”。

文献的零星记载来看,若敖和蚡冒都治国有方。后来,连晋人也承认是这样。《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晋楚战于邲之前,晋大夫栾武子说“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楚庄王教育民众要发扬这个传统,要懂得“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道理。当时的国君,像若敖、蚡冒这样,因艰苦和勤俭而受到别国称扬的,绝无仅有。岂但如此,后来西晋的江统也曾上书谏太子说:“蚡冒以筚路蓝缕,用张楚国。”[38]若敖、蚡冒勤俭建国、奋发图强的事迹感人之深,由此可见一斑。在熊渠时,楚人挥大手笔,开疆拓土;在以后的几代——尤其在若敖、蚡冒时,楚人费细工夫,固本宁邦。对楚国来说,或者对一切为发展而奋斗的国家来说,大手笔和细工夫都是不可不有的;挥大手笔以求跃进式的扩张,费细工夫以求渐进式的建设。一武一文,一张一弛,彼此交相为用。楚人能达到这般境界,可见他们善于在开创中总结经验。

国语·郑语》说:“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庄[39]、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秦国占领了关中,晋国帮助周朝迁都于洛邑,齐国为诸侯盟主,楚国则伐濮获胜,这些,是东周初期的大事。蚡冒伐濮,并非必欲占其地而有之,估计只是为了安定后方。楚人大举开拓,必先安定后方。熊渠就是这样的,为了解除东征的后顾之忧,先去西征。蚡冒也是这样的,但他为天年所限,走了第一步就与世长辞,把第二步留给他的后任去走了。

不妨顺便说到,三国时代的诸葛亮,为了北出祁山,先要南渡泸水,其战略方针也可能是效法熊渠的遗规。

对于蚡冒以前楚国的社会面貌和文化风采,我们所知甚少。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文献的粗疏,二是文物的稀少。前者无可挽回,后者尚能补救。我们现在的考古工作,为主观和客观的条件所限,还难得有根据研究意图自行选点做长时间、大规模的发掘的机会。就研究蚡冒以前的楚国来说,已做的考古工作连筚路蓝缕也还说不上。我们不但对楚国所知甚少,对它的邻国如权、罗、卢、邓、谷、庸、巴等也如此。当然不能说当时楚国的社会面貌本来就恍无定形,也不能说当时楚国的文化风采本来就罕具特色。这只是因为我们的知识有许许多多的空白,写在书里就只好语焉不详了。

现在能使我们得到少许慰藉的,是湖北当阳赵家湖从1975年到1979年发掘了两周之际至战国晚期的若干楚墓,其中有一些半模糊、半明确的信息。从这些楚墓里出土的随葬品,还够不上“国家一级文物”、“国家二级文物”的美称,但物以稀为贵,对于研究蚡冒以前的楚国来说,实不啻为至宝。

按照高应勤和王光镐的意见[40],这批楚墓可分为甲、乙A、乙B三类:甲类墓是中型墓,一棺一椁,有铜礼器;乙A类墓是小型墓,一棺一椁或者单棺无椁,无铜礼器;乙B类墓也是小型墓,一律单棺无椁,也无铜礼器。乙A与乙B两类墓的区别,主要在于所出陶礼器相异。

上述三类墓无论从墓式、葬制和随葬的铜礼器、陶礼器来看,与中原同期同类墓都不乏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分别说来,见于甲类墓的最多,见于乙A类墓的次多,见于乙B类墓的较少。其中,尤为明显的相似之处是:第一,都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第二,铜礼器的基本组合都是鼎和簋;第三,有些陶礼器的形制大同小异。假如只看这些相似之处,那就可以说,甲类墓与周墓等同,乙A类墓与周墓近似,只有乙B类墓大概不是周墓。其实,所有上述三类墓都是楚墓,原因在于把它们与中原同期同类墓相比,也有许多不相似之处。这些不相似之处是:第一,周人墓头向一概从北,而赵家湖甲类墓头向一概从南,乙A类墓头向多数从南、少数从西,乙B类墓头向多数从西、少数从南;第二,赵家湖墓所出的多数陶礼器的形制虽不脱中原同期同类器的窠臼,但也有并非不足介意的特色,如甲类墓所出的陶礼器一概黑皮,与中原同期的陶礼器迥乎异趣;第三,赵家湖墓所出的少数陶礼器与中原同期同类器显然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尤其是乙B类墓所出的红陶绳纹锥足鬲,蛮风十足。

楚人来自中原,本来就带着中原的许多文化因素,这是不足为奇的。假如蚡冒以前的楚墓与周墓判若泾渭,倒不可思议了。况且,在一种考古学文化里,可能含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学单元。反之,在一个民族学单元里,可能容有两种以上的考古学文化。周代,中原的宋墓和周墓像是孪生兄弟,属于一种考古学文化,但宋人是殷人,他们和周人分别属于两个正在同化中的民族学单元。赵家湖则是一个相反的实例,在楚人这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中,容有下列两种考古学文化:第一种见于甲类墓,内涵与周文化类同,而从铜鼎和铜簋的形态来看,与周文化系统的曾文化尤为接近;第二种见于乙B类墓,内涵为土著文化与客户文化的融合,说得确切一点,是旁系巴人文化、正宗楚蛮文化与早期楚文化的融合。乙B类墓头向多数从西,表明墓主多数源于巴人;其陶鬲是考古学界所谓“楚式鬲”,表明有楚蛮文化的成分;其陶盂与乙A类墓所出的仅有腹圆、腹浅之别;其陶罐与甲类墓和乙A类墓所出的仅有色红、色黑之别和颈长、颈短之别。以上表明上述三类墓的墓主已构成一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

说上述三类墓的墓主已构成一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根据不只是陶器的形制和胎土,还有墓区的结构和系列。

从1975年到1979年发掘的赵家湖楚墓共有297座,成群连片,三类墓的共时性的墓主显然结合在一个社会群体的聚落之中,文化面貌尽管显得不够单纯,然而荟萃在一个整体之中,由此,他们与中原的周人、宋人之类分别自成聚落、自成整体是不同的。

赵家湖墓区的年代,上起两周之际,下迄战国晚期,各期文化内涵的衔接和嬗变线索分明,没有缺环,这与两种以上文化遗存的叠压和替代全然不同。

经由上述分析与综合以及比较与鉴别,可以根据赵家湖墓透露的信息做出下述判断:甲类墓的墓主,因有一棺一椁和随葬铜礼器,地位相当于中原的“士”,是下等的贵族、上等的“国人”。乙A类墓的墓主,从多数也有一棺一椁和通常也有兵器随葬来看,与甲类墓的墓主相近而稍逊;从没有铜礼器随葬来看,与乙B类墓的墓主相似而略优。他们应是上等的平民、下等的“国人”以及家道衰微的下等贵族。乙B类墓的墓主,则是下等的平民,不得称“国人”,而只能称“野人”了。[41]

死后有等差的墓葬规格,反映了生前有等差的社会地位。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贵与贱、富与贫的分化正在加剧。假如说,赵家湖属于这个时代的某类墓的墓主是奴隶主或者农奴主,另有某类墓的墓主是奴隶或者农奴,那么,证据尚嫌不足。然而,原始社会正在向阶级社会转化,这却是明白无误的信息。

直到若敖、蚡冒时代,楚国的贵族仍以仿效华夏的礼制为荣。出于对华夏自卑而对蛮夷自矜的心态,他们必然如此。对华夏的先进文化,他们不胜艳羡之至,效颦是势所必至的。他们从蛰伏的状态中挣脱出来还不久,伸腰展臂,怀着半惊半喜的心情审视着周围广阔的天地和变幻的风云。像熊渠那样敢于躐等破格和标新立异的人还很少,通常只满足于模仿。模仿到大致形似的程度,就欣然自得了。由此,这个时期楚国的铜器还缺乏新意。至于鼎和簋的形制与曾器相像,则可谓近朱者赤。楚人对扬越、楚蛮、巴人等蛮夷的文化相识较晚,相知尚浅,陌生之感和鄙弃之情未尽消失。可是,在陶器——尤其是日常所用的炊器和食器的制作上,从胎土和形制到工艺,他们却渐渐入乡随俗,这也是势所必至的。同时,被他们征服的诸多蛮夷也渐渐同他们融合了。

假如只看从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墓里出土的文物,那是很难相信有自成一体的楚文化的。这也难怪,因为墓葬所能揭示的文化终究是残缺的。但是,我们不能误将残缺认做完整,以为当时楚人的文化不过尔尔,宁有他哉?当时的楚文化如芽方萌,识别颇为不易,仅据残缺的遗物是无法窥其全豹的。譬若种瓜种豆,几种豆苗或者几种瓜苗,乍露新芽之时,大抵芽分两瓣,叶成两片。粗看之下,难分彼此。但在长大之后,就不会混同了。

前面说到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正在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有些读者也许会觉得奇怪:早在夏商时代,中国已进入阶级社会了,楚人怎么到两周之际才刚踏上阶级社会的门槛呢?既然有阶级分化,怎么还不是阶级社会呢?这样的疑惑确实容易发生,但也容易消释。我们所讲的夏商时代的“中国”,其实只是中原。在一个古国里,尤其是在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古国里,各地区、各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可能是划一的。君不见20世纪中叶的中国,某些僻远的边境还有农奴制或者奴隶制的社会存在,个别特别闭塞的边境甚至有尚未形成明确的阶级结构的民族存在,“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那么,在两千余年以前,被认为“筚路蓝缕”的民族,其境况为何如就不容高估了。

原始社会末期的农业公社或称农村公社,正好处在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马克思认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这就是说,它同时也是由建立在公有制上的社会向建立在私有制上的社会的过渡。”[42]在农业公社中,存在着家族的胚胎,其中不仅含有奴隶制成分,而且含有农奴制成分,甚至如马克思所曾指出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抗。”[43]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也正好处在这么一个过渡的阶段。

赵家湖在当阳南部,沮漳河东岸,楚人由北向南移植,这里是一个天然的中继站。从已经发掘的楚墓来看,从西周晚期到战国晚期,这里有一个不小的楚人聚落。沮漳河流域已经给我们呈献了早期楚文化的一些重要信息,它以后可望为我们呈献出更多的这类信息。今沮漳河有两源,西源为沮水,东源为漳水,在当阳的河溶镇旁边合流而为沮漳河。沮水源出荆山西段的南麓,《山海经·中山经》称之为雎水,这使人们容易与在它北面约100公里左右今称蛮河的雎水混同,想来也是因附近多山楂或者猕猴桃而得名的。漳水源出荆山东段的南麓,当因东有章山而得名。至于章山,当因上多樟树而得名。水以山名,而山则以木名。沮水和漳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分流入长江,或者合流入长江,几经变迁。在春秋战国时代,它们是合流入长江的。对楚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偏西迂曲于丛山之间的沮水,而是偏东逶迤于河谷之中的漳水。由此,河溶以下,当初的楚人大概仍称漳水,后世才合称沮漳河的。《左传·哀公六年》记春秋晚期的楚昭王曾说:“江、汉、雎、漳,楚之望也。”“江、汉、雎、漳”应是四条水:江在南,汉在北,雎入于汉,漳入于江。沮漳河流域是江汉平原的西大门,楚人正是经由这座西大门而纵横出没于江汉平原之上的。

楚人进入江汉平原,历时渐久,不免沐蛮风,栉夷雨,文化面貌开始发生意义重大的变化。最初的变化源于楚蛮的熏染,而首先显示在陶制的炊器上,缘由是不难理解的:楚蛮铸造铜器虽未能超过楚人,制作陶器却不比楚人逊色。况且,铜器的铸造工艺不受山川形势和饮食风俗的影响,陶器的制作工艺则不然,非受土壤之类地理条件和粮食之类生活条件的制约不可,炊器尤其如此。

上古的炊器,黄河流域多用鬲,长江流域多用釜。釜需支架,与支架连为一体则为鼎。粮食作物为北粟南稻,炊器为北鬲南鼎,大致如此。随着北方和南方的部落迁徙和文化交流,鬲也出现在南方,而鼎也出现在北方了。南方最早用鬲类鬶形器和斝形器的是长江中游,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为龙山文化南渐所致。长江中游真正的鬲则始见于商代,是与殷人俱来的。当时除商式鬲外,已有了少量萌芽型的楚式鬲,见于武汉的盘龙城遗址。这类萌芽型的楚式鬲的传播方向,是从江汉平原的东部到江汉平原的西部。西周中期以前,江汉平原西部虽有萌芽型的楚式鬲而尚少,主要的炊器是红陶锥足罐形鼎。楚人来到这里以后,才同楚蛮一起,把红陶锥足罐形鼎改造成为成熟型的楚式鬲——即红陶绳纹锥足鬲。[44]

楚式鬲产生和形成的过程,分明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夏变夷,即华夏先民创造的鬲类器为蛮夷(三苗)所接受;第二阶段是用夷变夏,即蛮夷从自己的罐形鼎的传统出发,改变了鬲的形态,造出了萌芽型的楚式鬲,这“楚”是一个宽泛的地名,与楚国、楚人无关,因此萌芽型的楚式鬲实以称“苗式鬲”或“蛮式鬲”较为确切;第三阶段是熔夷夏于一炉而冶之,即楚人和蛮夷(三苗的遗裔楚蛮)对华夏的鬲和蛮夷的鬲的形态、工艺、性能融会贯通,造出了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的成熟型的楚式鬲。后来其他楚式陶器产生和形成的过程,大致与楚式鬲如出一辙。

随着楚国的强盛和楚人的移植,成熟型的楚式鬲从汉西扩散到汉东,从江汉之间扩散到汉淮之间,但这是后话了。

这楚式鬲的视觉形象,显得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如果把它同楚国的文物精品放在一起。那是绝不会引来赞美和嗟叹的。但楚人不可一日无此鬲,而它的出现和扩散又与楚国的振兴同步,实不可等闲视之。

【注释】

[1]参见李学勤:《论包山简中一楚先祖名》,载《文物》,1988(8)。

[2]参见李瑾:《论我国古代“火正”职官之来源及其发展》,载《史学月刊》,1989(1)。

[3]毕沅校注曰:“‘讨’字当为‘封’。”毕氏改“讨”为“封”,虽可通,但于史无据。“讨”可训“治”,文义无何不通之处。

[4]参见张正明、喻宗汉:《熊绎所居丹阳考》,载《楚学论丛》(《江汉论坛》增刊), 1990。

[5]丹水上游也有荆山或者楚山,但与鬻熊所居的丹阳相距较远,与熊丽所治的雎山相距更远,熊绎绝无北迁到丹水上游去的可能。

[6]参见张正明、喻宗汉:《熊绎所居丹阳考》,载《楚学论丛》(《江汉论坛》增刊), 1990。

[7]“并事康王”,《史记·楚世家》作“俱事成王”。按,晋唐叔乃周成王之弟,其子燮父所事者为周康王的可能性大,为周成王的可能性小。

[8]顾文为《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见《古史辨》,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徐书为《论巴蜀文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按,周原甲骨的“楚”字有写作“”的,《楚公屰镈》的“楚”字写作“”,都很像林中有房屋,或者有村寨,或者有城邑,但“楚”字还有另外几种写法。

[9]参见陈全方:《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甲骨文概论》,见《古文字研究论文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www.xing528.com)

[10]参见李瑾:《论我国古代“火正”职官之来源及其发展》,载《史学月刊》,1989(1)。

[11]王国维以为微即《益公敦》和《散氏盘》铭文中的“眉”,“其种族一部早移居于渭水之北”,“然其本国固在南山”,见《观堂集林》卷18,《散氏盘跋》。

[12]参见张正明、张胜琳:《楚君姓氏辨》,载《江汉论坛》,1983(6)。

[13]商承祚《寿春新出土楚王鼎考释》说:“熊读入喻纽,酓读入影纽,古读清浊不分,于声至近。”文见《国风》,4(3)。

[14]先秦文献失载,但其地称鄢,而平旷肥美过于罗、卢之地,宜必有国。这个鄢国不是位于今河南中部的妘姓鄢国,后世亦可称之为郾国,如《括地志》卷4曰:“故偃城在襄州安养县北三里,古郾子之国,邓之南鄙也。”

[15]佟柱臣认为这个地带是中国新石器文化的第二个“接触地带”,见所著《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三个接触地带论》,载《史前研究》,1985(2)。苏秉琦、殷玮璋认为汉水中游的南阳、襄阳地区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联结点上,见所著《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问题》,载《文物》,1981(5)。

[16]向绪成:《试论长江中游与黄河中游原始文化的关系》,载《考古与文物》,1988(1)。

[17]参见向绪成:《试论长江中游与黄河中游原始文化的关系》,载《考古与文物》, 1988(1)。

[18]熊,司马贞《索隐》作“熊亶”。

[19]《簋》、《过伯簋》、《簋》、《史墙盘》(可参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簋》、《唯叔鼎》(可参见李学勤:《论长安花园村两墓青铜器》,载《文物》,1986(1))。

[20]参见龚维英:《周昭王南征史实索隐》,载《人文杂志》,1984(6)。

[21]参见王嘉:《拾遗记》卷2。

[22]熊杨,司马贞《索隐》作“熊炀”,别本作熊锡。

[23]何光岳以为越章在今湖北安陆,其地有章山,章山亦称豫章,是后来吴楚大战之处,“越”通“豫”,豫章即越章,可备一说,见所著《“越章”考》,载《江汉论坛》, 1984(10)。

[24]“”,张振林释为“家”,见所著《试论铜器铭文形式上的时代标记》,载《古文字研究》,第5辑。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竹简也有“”字,绎其前后文义,确为“家”字。张亚初认为“渠”通“家”,都是鱼部字,“渠”为群纽,“家”为见纽,楚公即熊渠,其说可从,见所著《论楚公钟和楚公屰镈的年代》,载《江汉考古》,1984(4)。

[25]参见江陵文物局:《江陵陀江寺古文化遗址》,载《江汉考古》,1988(2)。陀江寺濒沮漳河,遗址东西约800米,南北约200米,所出釜形鼎、卷沿盆、大口斜直腹盘和束颈罐等陶器都有巴蜀风格。

[26]堪,司马贞《索隐》曰:“一作湛。”

[27]熊眴,《国语·郑语》韦昭注作“熊率”。

[28]参见《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发掘简报》,载《文物》,1990(8)。

[29]参见丁颖:《江汉平原新石器时代红烧土中的稻谷壳调查》,载《考古学报》, 1959(4)。

[30]参见彭锦华:《湖北沙市周梁玉桥遗址动物骨骼的鉴定与研究》,载《考古与文物》,1990(1)。

[31]鄂西南的毛坝漆,至今为中国第一名漆。

[32]直到五代,江陵周围仍多鹿。《太平广记》卷443引《北梦琐言》云:“南中多鹿。”

[33]《吕氏春秋·重己》以“江汉之珠”与“昆山之玉”连称,《新序·杂事》以“珠产江汉”与“玉产昆山”连称。

[34]参见黄冈地区博物馆:《湖北黄冈螺蛳山遗址墓葬》,载《考古学报》,1987(3)。

[35]参见王劲、林邦存:《房县七里河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载《江汉考古》,1984(3)。按,古代拔牙之俗流行甚广,在我国以东南为最盛,但中南、西南也有,主要是越人之俗。猎头之风多见于东南亚和大洋洲,在我国的西南和台湾也有,主要是濮人之风。

[36]前人以“敖”为夏言,多方求解,或释之为“陵”,或释之为“豪”,都不得要领。“敖”乃楚言,不可以夏言求其正解。春秋时,楚有莫敖掌军,为全军之帅;战国时,又有连敖掌军,为一军之将。由此可知,敖必为军帅。

[37]楚君称“敖”者共五人,除若敖、霄敖外,还有楚文王子熊艰为堵敖(一作“庄敖”),康王子熊麇为郏敖,灵王弟子比为訾敖。史称郏敖葬于郏地,訾敖葬于訾地。循此文例,可知堵也是葬地之名,其地应在后世的堵阳,今河南邓州境。当然不是死后才称某敖的,应为生前即以其祖居之地名而称之为某敖。

[38]《晋书·江统传》。

[39]“庄”,原作“景”,从韦昭注改。

[40]参见高应勤、王光镐:《当阳赵家湖楚墓的分类与分期》,见《中国考古学会第二次年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

[41]“国人”和“野人”是西周和春秋时代通用的术语。“国人”,原意是住在城邑里的人,常用以称贵族和平民,其实并不全住在城邑里。“野人”,原意是住在郊外农村里的人,常用以称农奴和地位与农奴相近的其他依附农民。

[42]马克思1881年间写给维拉·查苏利奇的信,转自《史学译丛》,1955(3)。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5卷,366页。

[44]楚式鬲的基本结构和特征,可参阅苏秉琦:《从楚文化探索中提出的问题》,载《江汉考古》,1982(1)。楚式鬲的形成过程,可参阅俞伟超:《先楚与三苗文化的考古学推测》,载《文物》,19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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