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是一种对行动的约束,这约束常由监督方面来体现;完成契约与否又意味着要实施奖赏或惩罚,这赏罚也多半是由监督方面来决定。与契约有关的这些行为在四大小说中都可以看到,有趣的是,这四大小说中都安排了独具特色的“镜像人物”。[5]这些富于中国特色的“镜像人物”对于“英雄”的履约行为起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镜像人物”是“英雄”的倒影式人物,他们在本质上构成对“英雄”的倒影模拟,但在外部形态上却与“英雄”相同、相似乃至有特殊联系。《红楼梦》的甄宝玉为“镜像人物”,该人物被设计出来就是作为贾宝玉履约过程中的一种动力。起初,这种动力作用于履行小契约。甄宝玉与贾宝玉不但同名同貌,也入过“太虚幻境”,也爱在姊妹中玩,也厌恶那些“旧套陈言”的文章,甚至闹得比贾宝玉更厉害——吩咐下人在说“女儿”二字前须用香茶漱口!贾宝玉与他在梦中相见,醒来后引为知己,坚定了履行小契约的信心。第五十六回史湘云说得好:“你放心闹罢,先是‘单丝不成线,独树不成林’,如今有了个对子,闹急了,再打很了,你逃走到南京找那一个去。”后来,这种动力作用于违逆大契约。甄宝玉长大后幡然悔悟,变为贾宝玉最不屑为伍的“禄蠹”,第一百十五回这个“禄蠹”来到贾宝玉面前,现身说法大谈仕途经济。贾宝玉见到他后方才明白,自己倘不自拔,也会变成甄宝玉这个样子,宝钗和袭人正一左一右挟持着自己向履行大契约的方向走去。得此警示后,贾宝玉大病一场,病后下定决心借入试场的机会走出名利场。甄宝玉的存在,从反面肯定了贾宝玉违逆大契约的合理性,他用活生生的形象说明了贾宝玉另一种可能的发展。贾宝玉如果履行大契约,书中就会出现一个与甄宝玉一样庸俗鄙陋的贾宝玉,这与贾宝玉的性格逻辑不合,也是读者无法接受的。高鹗续书的又一个高招,在于安排两位宝玉见面后再让贾宝玉出家,这样读者虽惊讶于贾宝玉举动的决绝,却并不会反过来肯定他的另一种可能的发展。
就契约的监督来说,大契约的监督者人多势众,贾政可谓总监;小契约的监督者却只有紫鹃一人。贾府的“老祖宗”贾母一开始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无形中充当了小契约的保护伞,等她明白过来撤销庇护,大契约就对小契约呈现出一种泰山压顶之势。履约有赏,违约应罚,这是契约之为契约的根本。大契约粉碎小契约后,贾宝玉离家出走,这符合木石之盟对处罚的规定,宝黛立约时“当和尚”之说并非戏言。高鹗用心良苦之处,还在于安排小契约的监督者紫鹃在宝玉结婚后也来宝玉房中,让她目睹贾宝玉负约而未负心,并对他的离家出走施加一点微妙的压力(负约人在契约监督者的炯炯目光下岂能久安)。对于大契约来说,违约的处罚是不言自明的——不能完成贾府重托,则不能享有贾府的一切。贾宝玉两手空空步入大荒,只带着他生下时带来的那块玉,符合大契约规定的处罚。由于他毕竟部分地履行了大契约,所以在“光着头,赤着脚”之外,作者还给他披上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这算是罚中有赏。贾宝玉在书中向大契约的总监贾政拜别,这一神来之笔只有从“认罚”的角度才能获得圆满解释。
《西游记》的“镜像人物”是六耳猕猴,他与孙悟空的酷肖不亚于甄宝玉。其“模样儿与大圣无异:也是黄发金箍,火眼金睛”,性格语言也和孙悟空一样火爆尖刻。六耳猕猴在故事中起一种严厉的警示作用,他代表着孙悟空万万不可尝试的另一种可能的发展:同时履行大小契约。六耳猕猴从花果山众猴中选出能变化者充当唐僧、八戒与沙僧,组织了另一支取经队伍,按这种可能性发展下去,假悟空可以既获得正果又维护了花果山之约。当然,由于此举有悖于天理人伦,六耳猕猴惨遭灭顶之灾。从六耳猕猴的下场可以看出孙悟空除了“履大违小”之外没有别的选择,抗拒大契约是死路一条,瞒天过海也是此路不通。那么,为什么要对忠心耿耿的孙悟空来这么一番警示呢?原来,悟空者,心猿也,心生种种魔生,唐僧师徒在遇到六耳猕猴前已生隔阂,有“二心”则引出两只心猿来搅乱乾坤。在某种意义上说,六耳猕猴是孙悟空心中的一念之恶,他身上聚集了孙悟空可能具有的全部私心杂念。第五十七回假悟空的话简直像是真悟空潜意识中的声音:“我今熟读了牒文,我自己上西天拜佛求经,送上东土,我独成功,教那南赡部洲人立我为祖,万代传名也!”话又说回来,“镜像人物”照出的只是“英雄”的倒影,孙悟空心中即使真有这一念之恶,也会在这反面教员的作用下消弭于无形。假悟空打唐僧,偷包袱,烹猴尸,种种无耻作为,正是真悟空所不齿的妖魔行径,这活生生的样板使孙悟空自觉厌弃这条道路。他最后抡起铁棒,劈头一下打死了六耳猕猴,这一棒实际上也是打杀了自己心上的魔头,从此“履大违小”的行为进入了不可逆转的阶段。
《西游记》中大契约的监督者为如来、观音、唐僧等,他们通过紧箍咒约束孙悟空,随着孙悟空自觉性的提高,唐僧念紧箍咒的频率不断降低,到了大契约功德圆满时,这履约的约束也不翼而飞。[6]为了提高孙悟空履约的兴趣,观音等答应给他提供一切帮助。孙悟空以前何等神通广大,皈依佛门后莫名其妙地少了许多英雄气概,有事无事都去天上搬救兵,结果求援越多越增加了对监督方面的依附性。滑稽的是,取经路上多数妖魔鬼怪都是监督方面安排出来的,解铃人是系铃人,孙悟空实际上陷入了一场设计好了的游戏。小契约的监督者是花果山众猴,没有他们的怂恿、捧场、出谋划策,孙悟空成不了盖世英雄“齐天大圣”,因此他们对他履行小契约构成道义上的约束。但这种约束到后来逐渐淡化,特别是六耳猕猴到花果山鸠占鹊巢,众猴不识真伪助纣为虐,算是有负小契约在先,孙悟空当然不能像以往那样留恋已染有妖氛的花果山。如前所述,由于叙述者视角的转换,孙悟空无视小契约的行为已转到故事的背面,我们只看到他履行大契约所得到的奖赏——被封为“斗战胜佛”。倘若叙述者的视角不转换,我们将从正面看到小契约对他的处罚(无论如何这处罚无从回避),这处罚就是丧失了小契约提供的自由与逍遥。孙悟空从正统方面获得的每一点赏赐,包括“弼马温”“齐天大圣”等,都是以牺牲自由逍遥为代价,此所谓“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似此,可以认为孙悟空最后已因“履大违小”而获得了规定的赏罚。至于这赏罚的意义,读者尽可见仁见智,本章在下一节的讨论中还将涉及。
《水浒传》的“镜像人物”是李逵,他与宋江既不同名也不同貌,但两人之间的感情最深,关系最密,相互的冲突也多于其他兄弟,两人甚至死后亦葬在一处。关于他们的特殊关系,学界已有过讨论,此处不赘。和以上两位“镜像人物”一样,李逵的功能也是警示,不过他是从正面提醒宋江不能“履大违小”,因而又兼任着小契约的监督角色。宋江在小契约中的主宰地位,和李逵竭力拥戴有关,然而他又铁面无情地监督着宋江,生怕他行了不“义”之事违背了小契约,为此他在第七十三回中几乎赔上了自己的头颅。他主张将小契约贯彻到底,把全国变成大梁山泊。大契约木已成舟后,他仍三番五次提出要退回到小契约,并不放过任何一个进言的机会。在归顺朝廷后的宋江那里,李逵是自己心中的“二心”或一念之“恶”,他道出了自己另一种可能的发展:“只是再上梁山泊倒快活,强似在这奸臣们手下受气。”(第一百回)凡是做出了不利于小契约的决定后,宋江总要大骂跳出来反对的李逵,这可看成是压抑自己的“二心”,也是为了扼杀对朝廷的愤懑。李逵对宋江的约束只有两把板斧,宋江服下朝廷送来的毒酒后,决定让他也同归于尽,大契约的监督者宿太尉、九天玄女等对宋江的约束却是君臣纲常与“星主”重任。这现世与夙世的两重压力当然比两把板斧更为沉重。(www.xing528.com)
《水浒传》与前两部小说的重大区别在于赏罚不公。宋江违逆了小契约,得到的处罚是招安后的委屈痛苦,以及征剿自己同类(方腊等)和伤残自家兄弟的悲哀,这处罚还算公道。然而他忠实地履行了大契约,得到的赏赐却是一杯毒酒。朝廷的违约,表明了大契约的无意义、无价值,也使得故事的张力未获解除。小说的悲剧意味,源于一百零八将的风流云散,也源于宋江的无辜被罚——两约俱罚对“英雄”来说实在过于残忍。作者安排小契约的监督者李逵来宋江身边目睹其下场,这和紫鹃来宝玉处一样有其微妙用意。小说最后叙述宋江被玉帝封为梁山泊都土地,与众兄弟重聚于地下,朝廷亦悔罪不已,算是一种解除故事张力的努力。不过对读者来说,故事中的行动已随宋江服毒而结束,其他“故事外”的东西已经没有意义。这种情况,就像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重会于离恨天一样(从逻辑上说必然如此),不但不能缓解反而更加剧了读者怅然若失的心理。还须提到,李逵提出的另一种可能性已在李俊身上实现,他与费保等人的“小结义”后来在海外成功(陈忱的《水浒后传》详细铺陈这一过程),这种对照更令人惋惜宋江的命运。
比李逵更易动怒的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小契约的监督者,他在第二十八回中逼关羽斩蔡阳以明心迹,在第八十一回中逼刘备为关羽复仇,他的死更促成了刘备以身殉约。大契约的监督者是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发言的内容是告以大契约并请求帮助,诸葛亮的隆中对,核心内容是如何执行大契约,这番对话决定了诸葛亮的终生使命。诸葛亮不仅是大契约的监督者,他智术过人又忠心耿耿,刘备十分情愿地给予了他履行大契约的全部权力。他出山后,故事的“英雄”在刘备和他之间发生了某种滑动,刘备固然还是大小契约中的核心人物,但诸葛亮事实上接管了大契约,成了履约活动的导演,刘备的一切行动(包括哭、笑)都必须听他安排。刘备、诸葛亮隆中之会,可以理解为两人之间订下契约:诸葛亮承诺为刘备的大契约竭尽全力,刘备承诺只保留名分,让诸葛亮作为“英雄”的代理人。刘备的三顾茅庐实际上是诸葛亮设计出来的,诸葛亮的欲擒故纵是为了立约的郑重,更是为了责任与权力的统一。当然刘备也有自己的聪明之处,第八十五回永安宫托孤时他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表面上这是打算连名分也一并相赠,实则是要诸葛亮重新与后主立约。诸葛亮听后“汗流遍体,手足失措”,流着眼泪完成了重新立约的手续。有了与先主与后主的两次立约,诸葛亮不能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刘备之死不会影响大契约。刘禅继承的只是帝位,而诸葛亮正式继承了大契约,由于小契约已随刘关张之死而解体,他成了故事中硕果仅存的“英雄”,名分与功能的矛盾不复存在。时不我待,他加快了行动的速度。两次“出师表”,是重申以往的契约;六出祁山,是为了履行大契约。大契约虽注定不能成功,但只要有他在一天,大契约就能存在一天。在此情况下可看出小说的“镜像人物”,是那些位置与他相同而行为相反的人。董卓、曹操父子,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司马懿父子在魏代汉后,名为魏相,实为魏贼;名与实之间只有一念之差,旗号完全可以不变。在诸葛亮面前,这些“镜像人物”一再表演了他的另一种可能的发展,这怎不会使他有戒于心、战战兢兢。诸葛亮的忠心天日可表,但他是何等聪明之人,岂能不想到别人会猜疑他心中有一念之恶,所以他辅佐蜀汉时是那样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对于像诸葛亮这样有高度自省能力的人来说,“镜像人物”与其说是向他警示不能走“名为汉相实为汉贼”之路,毋宁说是从反面督促他履行大契约。诸葛亮的才华远远高于那些“汉贼”和“魏贼”,阿斗则还不如汉献帝和几个魏主,但诸葛亮竭忠尽智匡扶蜀汉,显示了可贵的牺牲精神。刘备托孤与曹睿托孤非常相似,但诸葛亮父子殉汉与司马懿父子篡魏恰成倒影,“镜像人物”反衬出一代名相在节操上的崇高。
《三国演义》中亦有赏罚。刘备兴师伐吴,以身殉弟,所获得的至多只是关张二弟在天上的微笑。但此举破坏了履行大契约所必需的吴蜀联盟,伤了蜀汉元气,他的死又是大契约(还有隆中之约)对他的处罚。诸葛亮继承大契约后,“前出师”未捷,自贬三等,“后出师”失败,星殒五丈原,这些都是大契约(还有隆中之约)的处罚。不过,诸葛亮并不是一无所获,他在履约过程中展现了一种伟大的人格,这种千古流芳的人性美不但使蜀营内将士用命臣民敬服,就连吴魏两国的对手也自叹不如。契约给了他发展这种人格的机会,这是对追求人格完美者的最好奖赏。关羽的挂印封金和秉烛待旦,同样体现出一种人格美,但那是为“私”而诸葛亮是为“公”(第八十一回赵云劝刘备:“汉贼之仇,公也;兄弟之仇,私也”),因而仍有高下之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