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生产的基础,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即由低级的需要开始逐级向上发展到高级的需要。他将人的需要分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安全需要就排在人类生存本能之后,可见它的重要性。
社会发展是物质财富积累或经济增长的过程,而物质财富的积累是依靠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来完成的,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伴随着安全问题,要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保证安全工作。但总是有人在生产时不注意安全问题,违章作业。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但一些员工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把危险当回事,把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金某是珠海市某工业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2010年4月上旬的一天上午,身为班长的他带领钳工维修班的周某和董某,对高栏港粤裕丰钢铁厂炼铁烧结厂烧结车间的卸灰阀短管进行维修更换。按照正常的安全操作程序,应先用起重工具和钢丝绳固定住卸灰阀,然后再拆除短管上的螺丝,最后才能将旧短管取出并更换。但在对卸灰阀短管进行维修更换时,金某并没有用钢丝绳将卸灰阀固定好,而是让周某拿着撬棍撬动卸灰阀,以致卸灰阀突然倒塌压伤周某,经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金某没有安全责任意识,不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不把责任落到实处,最后损失的是自己的生命。员工应该将“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时刻铭记在心,还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否则后果不堪设想。(www.xing528.com)
2011年7月1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文昌市清澜平海·逸龙湾项目工地12号楼,一名23岁的责州籍农民工尹某在16楼搬运钢管时,吊运建筑钢管的工作台突然发生倾斜,导致尹某从16楼的作业平台坠落身亡。
经调查,该事故由于死者尹某违反施工操作安全,在吊运建筑钢管时严重超载,正常0.75吨的重量,他放了2吨。当时,管理人员发现后打电话进行制止,但尹某没有听从指挥。
由此可见,没有安全责任意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我们要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违规操作只会给人带来伤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工作中,我们都要提高警惕,不论是在操作的时候,还是想休息的时候,都要牢记安全第一。
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我们时刻追求安全、稳定的生活,这就需要我们人类把握科学的决策,在充分利用安全科学技术这一强有力的武器的基础上,将安全视为最重要的责任,提高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如此,世界定会更加稳定、和谐,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定会更加迅速,人民定会更加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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