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贝克莱视觉理论的是与非
贝克莱为了论证造物者是知觉的对象这个观点,显然对一些为人们所忽视的心理现象作了为我所用的取舍和解释,这使他的论证呈现出逻辑矛盾。不仅如此,由于当时对心理现象的了解很有限,导致他的某些论据本来就错了。例如,他为了证明所谓外界存在不是凭视觉直接感知的,而是借助于对其他经验的唤起,提出的根据是:“人人都承认距离本身是不能为人所见的”。但是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贝克莱这个前提错了。对婴儿的实验表明:人类婴儿出生后立即就能辨认视觉深度。婴儿能从一个正在靠近的物体闪开,这好似对视觉逼近的反应。婴儿在戴上偏光镜时,通过够取由融合两个映像形成的一个触摸不到的物体,还表现出有立体视觉。(19)
但是,贝克莱的视觉理论对于深化人们对空间的认识是有积极意义的。首先,贝克莱认为关于空间的视觉感觉、听觉感觉、运动感觉(贝克莱认为是触觉)是有差异的,一方存在并不必然意味着另一方存在。这种看法在特定情况下是对的。例如,动物均有空间知觉,但是对新生儿、生盲或者某些生活在光线极差条件下的动物来说,通过触觉、听觉得到的空间知觉并不意味着具有视觉特征。其次,人们习惯上认为对远距离和色彩的知觉是视觉器官的特权,视觉得到了更多的空间信息而不是遗漏了大量的信息,因此,视觉是更加真实的,外部世界主要是通过视觉认识的。与这种认识相比,贝克莱否定了视觉在把握空间深度方面的特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被现代心理学所证实。现代心理学认为:“各分析器的复合活动是各种空间分析形式的基础,在环境的空间因素的分析中任何一个分析器也不起独占作用。”(20)(www.xing528.com)
贝克莱通过揭露视觉(实质上包括所有的知觉)经验的相对性,试图证明知觉经验不可能得出物质实体客观存在的结论。从积极的方面来看,他发现,知觉经验与客观空间之间的联系存在着偶然性。贝克莱提出的这个难题一直到几个世纪之后才得到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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