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学界一般认为,魏晋玄学是哲学,它吸收的是道家思想,与宗教无关,也与道教无关。许多文章甚至因为王弼等人注《老》,注《庄》,而把他们称为道家或新道家。我们这里不能进行王弼是儒是道的争论,只能暂依历史状况,来讨论玄学和道教的关系。
唐代开始,孔子祭祀逐渐完备起来。依“诸侯始立学,必释奠于先圣先师”的规定,儒教为孔庙评选了第一批配享的“先师”,共二十二名,王弼是其中之一。直到明代,才被当时的儒者们以混杂老庄的罪名逐出孔庙。也就是说,在数百年的时期中,王弼是作为儒教的“先师”(后改为“先儒”)而被儒者祭祀、膜拜的。他后来被逐出孔庙,只是说他为儒不纯,不配从祀孔庙,但没有说他不是儒者。而从孔子七十二弟子之后,有资格从祀孔庙的,也不过百来人而已。王弼自己,把孔子当做圣人,而不把老子当做圣人,这本身也表明了他的思想倾向。在王弼是儒是道的问题上,我们还是只能相信古人的判断和识别能力,因为他们比我们更加看重儒、道二家的区别。
司马谈说,道家“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事实上,儒教也不羞于从他人那里汲取营养。在汉代儒者的论著中,我们时常可以发现他们援引老子和庄子。班固批评司马迁“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自己则儒教立场非常坚定。在《古今人表》中,他把孔子作为第一等“上上圣人”,和伏羲、黄帝、尧、舜等并列,而把老子排在第四等,在“仁人”、“智人”之下,作为“中上”人之一,和秦穆公、晋文公、王孙满、程婴、伍子胥等人并列。然而“中上”者也是贤人,他们的思想也还是很有价值的。所以儒者们在主张罢黜百家、排斥老子的同时,也有条件地从《老子》书中汲取他们所需要的营养。
据《汉书·艺文志》,刘向就有《说老子》四篇。这表明,西汉末年的儒者们也已经开始对老子的关注。到东汉,亦有马融为《老子》作注。马融是当时大儒,卢植、郑玄都是他的弟子。马融的思想倾向,具有广泛的代表意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评论黄老道家说: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让,《易》之谦谦,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和司马谈看待儒墨一样,班固也认为道家有可采之处。后来王弼等注《老》,不过是刘向、马融的后继而已。问题在于,为什么王弼等人注《老》,注《庄》能发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是不能单以哲学水平的高低来解释的。
王弼注《老》,以无为高;郭象注《庄》,归宿自然。这当然不是由于老庄本有这样的思想因素,而在于为什么这样的因素在这一时期得以凸显出来。也有人用政治的需要加以解释,然而问题仍然在于,为什么此时的政治需要虚无、自然。问题的性质没有改变,而归结于政治需要也并没有解决问题。
司马迁把老子思想归结为“无为自化,清静自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班固说道家“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持”,其意相差不远。他们的认识,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认识,也说明着老子思想在当时的实际作用。老子成为黄老,就在于“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但是极端者,则是要“绝去礼学”,“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他们所反对的“礼学”、“仁义”,正是儒教的特点。
在双方的交叉地带,黄老道教可以“采儒墨之善”,儒教也可以用黄老的“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在二家各执一端上,则泾渭分明。黄老道教的特点,就是司马迁说的“因任自然”,或者是班固说的“独任清虚”;儒教的特点,则是要用黄老所反对、所抛弃的礼学和仁义。
仁义成为儒家的特点,从先秦时代就开始了;老子、庄子抨击儒家,也主要是抨击他们行仁义之道。但什么是仁义,今人却有不少误解。人们多把“仁者爱人”视为仁义的正解,这并没有错,但至于如何“爱人”,今人的理解就未必合乎孔子本意了。
仁者“爱人”的话见于《论语·颜渊篇》,是对樊迟问仁的回答。然而樊迟不懂孔子的意思,孔子又补充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樊迟依然不懂,直到子夏给他举出舜用皋陶,汤用伊尹,从而使不仁者远去的例子,他才明白这是个治国原则问题。在这个原则下,有爱,即提拔仁人;也有不爱,甚至是恨,即屏除不仁者。而什么是仁者,什么是不仁者,也须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礼。《论语·颜渊篇》开始,孔子把仁归结为“克己复礼”,要求颜渊非礼者勿听、勿视等,就表明了仁与礼互为表里的关系。仁是礼的内在要求,单有玉帛钟鼓的礼不能称为礼;礼是仁的外在形式,越礼的爱和恨,都不能叫做仁。在孔子看来,有一套礼仪制度,并且人们能够自觉地、诚心诚意地加以遵守,就会天下太平。从这一点出发,儒教把礼仪建设放在治国的最重要的地位。所谓制礼作乐,也就成为儒者最大的事业。(www.xing528.com)
老子看到了仁义,也就是礼制所带来的虚伪和争斗,所以主张绝圣去智,抛弃仁义。到庄子,这种思想发展到了极端。汉初的黄老,虽然没有采用庄子那极端的放任态度,而是兼采儒墨之善、名法之要,但是老子思想毕竟是其根本,其归宿也就无法越过“自然”二字。司马迁说:“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要“亦”归之自然,那么,归之自然的就不仅是庄子,还包括前面所说的老子。归之自然,就是曹参的办法,守成规,掩过恶,既不时常改革法令制度,对已有的法令制度也是“得放手时且放手,得罢休时且罢休”。它的好处是政策宽松和经济发展;它的坏处是秩序混乱,纲纪废弛,上下无别,培养和滋长犯上作乱之心。吴楚七国之乱,是这种政策的直接后果。
与此相反,儒教政治首先要求礼仪制度的建设。法家要求制定严格的,原本不上大夫的法令并加以执行,用严刑使人畏惧,把大夫也降到刑罚所及的范围;儒教则要求制定繁琐的,原本不下庶人的礼仪制度,并严格执行,从实际行动中培养人们自觉遵守秩序的习惯,并且把庶人也逐渐纳入礼的规范。孔子讲的君君、臣臣,董仲舒讲的三纲五常,都要化为一套礼仪制度;并且儒者们认为,礼仪制度是实行这些原则的最好方式,甚至是唯一方式。然而独尊儒术的政策,没能立即建立起儒者们所向往的礼仪制度。孔子之时,就礼崩乐坏,知礼的就少有人在;孔子之后,连同孔子所知的,也有许多消亡了。汉武帝到泰山封禅,儒者方士们对封禅礼仪人人言殊,他只好自己决定。在其他方面,情形也大体相仿,所以儒教的制礼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事业。直到元、成时代,为相的名儒、大儒匡衡、韦玄成等才严格按照儒经的规定,改革汉家的郊庙大礼。几经反复,到王莽,才终告成功,并有所发展。从学问这方面说,王莽和刘歆、扬雄一样,都是当时的大儒,王莽称帝,使儒教有可能原原本本地把自己的主张变为现实。
人们知之较多的,是王莽依《周礼》设官分职,改革经济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结果导致混乱,不可收拾。事实上,王莽的改革远不止此,而从儒教的立场看来,最重要的也不在此。王莽巩固、发展了匡衡等人改革祭礼的成果,为后世儒教的祭礼奠定了基础,而祭礼在所有儒教礼仪中,被认为是最重要的礼仪。然而更重要的,还是他建立辟雍、明堂。《汉书·王莽传》载:“是岁,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方说廷中,将令正乖谬,一异说云。”于是群臣上奏:
昔周公奉继体之嗣,据上公之尊,然犹七年制度乃定。夫明堂、辟雍,堕废千载莫能兴,今安汉公起于第家,辅翼陛下,四年于兹,功德烂然……唐虞发举,成周造业,诚亡以加……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王莽被捧为超过尧、舜、周公的人物,被加九锡,位在诸侯王上。
明堂、辟雍是一个代表,它向人们表明,儒教治国,其核心是主张建立一套礼仪制度,和黄老道教“任清虚”、“任自然”可说是针锋相对的。庄子把儒家的仁义比作马的笼头、牛的鼻具,说它是残害人性的东西,就是因为仁义一定要体现为一种礼仪制度。
治国必须有一套制度,纯任清虚、自然一定不能成事,这并非优秀政治家才能懂得的道理。在理论斗争中,老庄尽可以嘻笑怒骂,对儒家肆意抨击,但真要从事治国实践,黄老就不能不采儒墨之善了。但是由建立制度的必要走向对制度的迷信,那就和纯任清虚一样不能成事。然而一种思潮一旦成为有形的社会力量,其运动中的惯性总是要把它推向极端。王莽就是迷信制度,及儒经教条主义者的典型。他不仅认为建立一套制度就可致太平,而且要原原本本地按照儒经的教导去建立这套制度。这两套对立的治国方针,如果用哲学概念加以描述,则儒教主张的,就是去建设“有”;而黄老道教要抓住的,就是“有”背后的“无”。
以主张制度建设为核心,汉代儒教在各个方面都体现着它对“有”的过分重视。天人之际,儒者勤奋到不厌其烦地去注视那些灾异祥瑞,并和人的(自然主要是皇帝的)行为相比附;对待孝道这个最重要的道德原则,他们所注意的重心,也是在父母死亡之时,哭泣是否尽礼,守丧是否如期。从有、无对立的角度看,汉代可说是重有的时代。这种状况,到东汉也没有根本改变。刘秀推翻了王莽的帝位,却全盘接受了王莽的做法,并发展了因灾异策免三公的成规,以为采取一些具体的行动,就可以使上帝满意。
当儒者们都沉浸于制度建设,并且把它视为唯一法宝的时候,几乎只有一位儒者——扬雄,还保持着冷静的头脑。他清醒地知道,在那有形可见的现象背后,还有更加重要的东西。他把这个东西叫做“玄”,并创作了《太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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