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力概念的质疑
“生产力”是当今时代里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那么,到底什么是生产力?它的本质内涵是什么,它的具体含义又是什么?传统生产力的概念是否准确地表达了符合当今时代特征的生产力的本质内涵?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理论上给予系统的回答。
生产力理论的萌芽和发展至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是比较系统地阐述生产力的理论则是从19世纪即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开始的。不过,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关于生产力理论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对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问题的解释和说明上,而对生产力本身的构成方式、存在形式、发展规律以及生产力范畴的本质规定性等问题则没有进行系统而全面的专门论述。所以,我们今天教科书中关于生产力的理论,是马克思之后的理论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的,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而形成的理论体系。关于生产力的概念,长期以来比较一致的表述是: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是指人们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客观物质力量。这一观点就成为传统生产力概念的基本思想。(www.xing528.com)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人们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已把生产力发展的现实水平和状况看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国力的标志。生产力所指向的对象和所包括的内容已大大拓宽,它不仅包括了人们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能力,也包括了人们从事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能力;不仅体现了人们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也包含了人们从其他方面(即非直接以自然界为生产对象)获取生活资料、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同时,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生产力是标志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但是,这一关系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它体现的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辩证统一,而绝非是单纯的对自然界的“改造“与”“征服”等等。传统生产力的概念受得了来自多方面的质疑和挑战。
鉴于传统生产力概念的缺陷,我们认为生产力应该这样解释:所谓社会生产力(或广义的生产力)是指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人们从事一切生产活动的实际能力和现实水平,从根本上来说,生产力是标志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它是人类对自然界“索取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辩证统一。劳动者(生产的主体)、劳动对象(生产的客体)和劳动资料(生产的中介或手段)是生产力的实体性要素,也是其最基本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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