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为社会做奉献是个体对别人或社会有益、有助的行为,也是符合社会公认的规范准则的行为,包括互助、分享、合作、友爱、慷慨、同情等行为。这些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外来的奖赏或害怕惩罚,而是出于自愿。简单来说,就是凡事要为他人着想。
(1)拥有愉快的心情
理解别人在相同情境中可能产生的情感是非常重要的。当儿童手指碰伤、玩具摔坏、想参加游戏却遭到同伴拒绝时,父母不仅要启发孩子讲述自己的情绪并且要安抚他的情绪,如说:“我知道你很难过,因为其他的小朋友不肯和你玩,是吗?”“想一想你还可以找谁玩呢?”让孩子说一说,使激动的情绪得到正确表达与发泄。父母的同情、建议加上讲述时的宣泄,会使孩子较快地恢复平静愉快的心情。
(2)适当的情感转移
情感转移指孩子对来自另一人的情感暗示或者对另一人所处的情景所产生的一种不随意的反应,表现出感受到与另一人的情绪体验。移情的程度在于一个人对别人的想法和情感的敏感性。因此,移情可以帮助孩子摆脱“自我中心”的倾向和增强对别人的理解。移情和同情都建立在对别人内心状态的理解能力之上,但移情比同情更进一步,它要求孩子们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产生同样的感受。
美国心理学家霍夫曼认为,移情能力的主要发展过程是:第一阶段,从出生到2岁,如果附近有别的婴儿在哭,孩子便也会哭,这是一种模仿行为,也是最原始的移情形式,但不是道德行为。一岁左右的孩子看见照顾自己的亲人哭泣时,马上感到压抑不安,会轻拍亲人的脸,把自己的头埋在亲人的膝上,既像是安慰人,又像是寻找安慰。1岁半的孩子看见同伴哭泣会把自己的玩具给同伴玩。第二阶段,3—6岁。这一阶段的孩子能看出别人高兴或不高兴,并因之感到兴奋或压抑,不过他以为别人和自己的感受总是一样的,不大理解别人可能有和自己不同的意见或感情。有一个关于3—7岁幼儿的实验表明,当关着门的另一室中传出儿童的哭声时,约有50%的孩子露出关心的表情,17%的孩子表示悲哀,10%的孩子跑去喊成人帮助,5%的孩子表示焦急;但还有18%的孩子自顾自游戏,或明显地表示不同情。第三阶段,8岁左右的孩子大多数能接受关于他人情感的较为微妙的暗示,也知道在同一情景下,各人可能有不同的感受。第四阶段,12岁左右的少年能够不依赖当前的情景线索去理解或预测他人的情感变化。但是同龄少年儿童中移情能力有很大悬殊。(www.xing528.com)
父母在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时,应充分利用生动形象的图书、故事、电视、木偶戏或指出当前情景中出现的亲社会行为,鼓励孩子谈论他人的情感体验,使孩子认识到亲社会行为可导致对双方均有益的后果:接受帮助的人因解决了困难而高兴,乐于帮助别人的孩子,有时会受到赞扬;同时他也会感到学做好事是令自己心里很愉快的事。一旦孩子逐渐学会了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问题,他的分享、互助、合作、慷慨、友爱的行为自然而然地会得到增强。
(3)及时赞扬孩子奉献社会的行为
有些家长衷心地喜欢子女帮助、关心他人,和他人分享与合作,他们对奉献社会行为的言语肯定较多,子女的行为也就更加稳定地向利他方向发展。反之,有些父母比较斤斤计较自家的利益,对他人的奉献行为持批判或怀疑的态度,其子女的移情能力也较差。
(4)让孩子独立解决矛盾
同伴间发生争吵既是坏事,也是好事,因为它增进了孩子解决纠纷的技能,丰富了独生子女的社会经验。有的争吵是不可避免的,是正常的事情。因为许多孩子还摆脱不了“自我中心”的心理特点,他们常常只想到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不了解他人会有不同的思想、感情,只有在争吵中才开始理解别人的主观世界,只有在多次产生分歧、冲突甚至打架以后,在不断遭人拒绝、遭受冷落、不受欢迎以及孤独难熬之际,才会认真反思和改变自己的交往方式,学会协商、轮流与合作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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