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亿元债权转股权
江南造船(集团)公司是有100多年历史的老军工企业,承担着国家重要的军工生产任务,是全国重点机电出口创汇基地之一,被誉为“中国第一厂”。进入1990年代后,江南造船(集团)公司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在行业内率先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先后开发生产了5型20艘高新技术产品,赢得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但是,加大技术改进投入却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资产负债率达到了80%以上。1990年代的最后几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关键攻坚年,1999年7月5日,国家经贸委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我作为公司的总会计师,深受公司资金压力之苦。一家经营了一百多年的老工业企业,资本金仅几个亿人民币,长期资本金不足而占用银行信贷资金,而连续几年的贷款均在30亿元人民币左右,每年需支付数亿元的银行利息,对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如今有了债转股的机会,我立即组织力量,争取实现把债转为股。但真正做起来也并非易事,因为债转股是有额度和严格条件的。首先要排队上报,争取到国家经贸委的债转股的额度。我公司自1999年9月向国家经贸委上报《债转股实施方案》,整整花了一年多时间,先后在各个环节苦苦疏通,对我刺激很大,有些事也使我非常困惑:首先是债转股企业的进门条件是亏损企业,而江南造船(集团)公司虽然很困难,但财务报表显示连续多年盈利;其次是贷款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不同意,一般银行是希望把长期贷款不按期归还本息已形成不良债务的工业企业债转股。而江南造船(集团)公司总是恪守信用,采取“短贷长用”和“借短还长”的办法,以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从来都是按时还本付息的信用户,我不得不苦苦诉说,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尽管中船集团公司的领导多次亲自出马过问,但还是几经搁浅。其间,不得不借助高层领导的权威,写报告给吴邦国副总理,请求给予关心。吴邦国副总理批示:“江南是造船行业的龙头企业,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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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副总理为江南债转股作重要批示
在债转股的操作过程中,还经历了相当多的对原江南造船(集团)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2000年8月,上海信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评审财务顾问报告》,我公司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共同上报了《债转股优化方案》。江南造船(集团)公司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9月26日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即4.3亿元的债权转为股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33.2%,中船集团公司占66.8%,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江南造船(集团)公司的股东。从此,江南造船(集团)公司结束了自1865年创建以来一股独大、一家股东的历史,企业由原来对工商银行的还本付息转变为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股分红,根据协议,股权退出时间为9年,即至2008年全部退出。新组建的江南造船(集团)公司董事会由中船集团公司、华融公司和新公司职工代表等11人组成,其中华融公司3人、中船集团公司7人、职工代表1人,新公司监事会由13人组成。新公司组建后,原4.3亿元的借款即不用还本付息了,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率也降低了七个百分点。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相当认真的,对企业的约束力度大大增强,对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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