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益与职工利益[1]
企业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劳动者从事社会劳动的主要场所。大中型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要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长期以来,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供、产、销、人、财、物都由国家计划安排,企业无须关心市场情况,因而,企业的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缺少动力,那时的企业实际上只为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而生产。党的十三大确立“把全部经济工作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企业从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转变。企业服从国家统一管理,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国有企业也拥有选择经营方式,安排产、供、销活动,决定用工方式和工资奖励形式等部分权力。这样,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将决定其成员的个人收益多少。这种情况必然使职工同企业在经济利益上取得一致性,产生个人对企业的密切依赖性。
当国家割断与企业的隶属关系,赋予企业以完整属性的时候,企业就成了职工的唯一依靠和利益源泉。以现阶段造船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为例,企业每创造100元利润,需上交给国家的利润和能源交通基金、调节基金共62.5元。企业尚留有37.5元自有资金。可以有18.75元用于工厂的生产发展、老厂改造,7.5元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建造职工住房,有11.25元用于增加职工工资和奖励。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是,无论是职工的生老病死,还是衣食住行,都与企业紧密相连。以江南造船厂为例,职工每年新生子女近600人,厂办托儿所内有幼儿750余名,有6000名职工从厂里拿到独生子女费;截至1990年底,有离退休职工4990名,每年工厂承担的退休金已达1000万元;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每年工厂用于医疗卫生的经费600余万元。即使有些职工去世了,工厂亦给予其遗属生活保障,目前有540名遗属领取生活费,最长的已达26年之久。很明显,职工的吃饭穿衣是与收入紧密相关的。近几年,大部分职工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增加工资收入,每个职工每月还享受31元的生活补贴,虽然目前职工的住房条件一般都不够理想,但毕竟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是由工厂解决的,每年厂里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都达数百万元以上。至于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费,一年支出百余万,享受者万人以上。工厂还为青年职工创造学习培训的机会,每年安排教育经费数10万元,技校经费上百万元。综上所述,只有企业有效益,职工才会有利益,效益决定利益,职工利益来自企业效益。
1990年,江南造船厂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
由此可见,在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格局中,个人利益必须建立在企业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而企业利益又逐步地置于三者关系的核心位置。显然,这是由企业在商品生产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因为在现代有计划的商品生产中,职工虽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但是,离开企业就无法单独地进行现代意义的商品生产和大规模的创造财富。而国家虽然肩负着领导、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任,但它毕竟不是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只有企业才是形成社会财富的源泉和基本单位。企业发展与否是与社会财富的丰富程度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成正比的。(www.xing528.com)
近年来,企业经受着严酷的风吹雨打,面对资金、能源、材料、市场四道难题的考验,在无情的不平等的竞争中,企业要么生存发展,要么亏损,甚至停产倒闭。这一切不仅要求企业的领导人,而且要求全体职工共同担负起企业发展的责任,分享企业的利益与风险,职工应与企业休戚与共、风雨同舟。在不少企业中兴起的“厂富我富,厂衰我衰”的凝聚力教育是企业面临的现状的最好写照。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在工业企业,无论是从工人阶级的政治属性、历史地位还是经济利益来看,都要求职工具有主人翁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到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去。而主人翁意识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树立艰苦创业的精神。眼睛向内,改进管理,提高素质,团结奋斗,开源节流,积极参加目标成本管理,以自己的劳动创造和点滴节约,在为企业增加效益的同时也为自己增加利益,不断地向小康水平推进。
【注释】
[1]本文是作者1991年1月在江南造船厂职代会组长会议上的讲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