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内办个储蓄所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可称作“单位社会”,即以单位为基本组织形式的社会,人是单位的人,员工是“工厂单位”的员工,个人生活在单位之中,单位是最重要的实体,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工厂单位几乎是所有工人生活的核心。
1989年,江南造船厂与工商银行卢湾区办签订创办江南储蓄所协议
以江南造船厂为例,从1950年代至1990年代初,厂里有技工学校、夜校、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职工医院、食堂、游泳池、武装部、理发室、商店、洗衣房、房管所等,可以说,社会上有的,工厂里几乎都有。那时,社会上的银行还比较少,只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几家国有银行,网点也很少。与企业联系最密切的要算是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卢湾支行是江南造船厂的开户银行,那时,居民储蓄是一种爱国行为,各级党、工、团组织每年都要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储蓄。卢湾支行有位姓贾的老同志,对动员储蓄更是充满激情,他在一年中能做到到江南造船厂的许多个班组,以参加班组学习的名义,动员职工参加储蓄,效果良好,这对我的触动和教育很深。受此影响,我和当时的财务处长赵恩棣商议,决定在厂区内办个储蓄所。经与工商银行卢湾支行的几位行长协商,得到了他们的热情支持,我代表江南造船厂与当时卢湾支行的行长签订了关于合办工商银行江南造船厂储蓄所的协议,当时的厂领导也很支持。没有合适的房子,就在当时厂财务处东面的马路上搭建了一座小房子,约有50个平方米。(www.xing528.com)
首任储蓄所经理周连平先生
1989年3月,工商银行江南造船厂储蓄所正式挂牌营业,工行卢湾支行派来了一位已退休的银行职工驻所指导,厂财务处选派了周连平任经理,共六名员工为储蓄所职工。大家都很热心,坚持微笑服务,厂里职工也很高兴,可以在自己厂里的储蓄所付煤气费、水电费,可以把自己的私房钱存在厂内储蓄所,很放心、很安全。储蓄金额不断上升,达数千万元,储蓄所为职工、驻厂的兄弟单位、劳务员工提供了方便,直到2006年江南造船厂搬迁至长兴岛之前,工商银行江南造船厂储蓄所才歇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