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厂内银行,强化资金管理[1]
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进程中,在厂部办公大楼前新挂了一块“江南造船厂内部银行”的牌子,并于1988年4月1日正式开张。这在我厂是史无前例的。它必将推动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经济核算和科学管理,促使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提高明显的经济效益。
大家知道,在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经济工作中许多矛盾的焦点往往都集中在资金问题上,即资金紧张与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状况并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不少单位的经验证明:在企业建立“内部银行”,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所谓“内部银行”,即厂内金融服务机构,是模拟国家银行的管理办法,把信贷、结算、利率等杠杆作用移植于企业内部,并与现行的会计核算有机地融为一体,在企业形成“资金管理中心”和“票据结算中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实行控制、调节、监督。它是管理的一种职能机构,对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干部和职工的商品经济观念,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厂“内部银行”的业务范围有:管理厂内资金,组织厂内结算,办理厂内信贷、管理和发行厂币。凡属本厂建制内的各分厂、公司、院、处、所室和中心,均可按建制或按核算单位依条件先后,在“厂内银行”开立账户。各单位内部因核算需要,需分立账户的,经“厂内银行”审查同意,亦可开立账户,各种单项承包的指令性产品或基建、技改、科研项目,均应按产品或项目在“厂内银行”开户,各单位的工资和奖金,也都按建制或核算单位在“厂内银行”指定的账户专户存储。
“厂内银行”在结算过程中,执行钱货两讫、维护有效合同和不予垫付的原则。厂内各开户单位向厂外支付款项,“厂内银行”实行人民币额度管理制度。对影响“厂内银行”结算业务正常开展的行为,“厂内银行”有权给责任者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厂内银行”实行内部信贷制度,有偿占用资金。当结算存款户存款不足时,可按有关规定向“厂内银行”办理借款申请手续,经银行审查同意,并视资金情况有偿借给全部或部分资金。
“厂内银行”的业务种类包括存款、贷款和结算三部分。目前存款户暂分为:结算存款户、经费存款户、项目承包专户、工资奖金专户。贷款种类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和工资奖金特种贷款两种。
“厂内银行”的结算分对外结算和内部结算两方面。对外结算中的收款,是指各存款户需向厂外收取销货款、预收款和其他业务收入时,委托财务处将收到的上述款项,通知“厂内银行”转存各开户账户的结算方式。对外结算中的付款,指各存款户向厂外支付各项款项时,委托财务处办理付款并通知“厂内银行”办理内部转账手续的结算方式。而内部结算的方式亦大体同银行结算,有转账支票、托收无承付和信用证。当然为了方便职工,在条件成熟时,亦可为职工代办银行储蓄业务。
建立“厂内银行”,至少有三大好处:(www.xing528.com)
第一,有利于增强干部职工的商品经济意识,落实资金管理的责、权、利。过去,车间与仓库之间的原材料领用,工序与工序之间是实物转移,都是传统式的领发、交接关系,不计价结算,因而往往是“宁多不少,宁大不小”,吃的是“大锅饭”。实行二级核算和建立“厂内银行”后,各单位不论是物化劳动,还是活劳动的消耗,都执行厂内计划价格,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通过“厂内银行”结算后,记在各单位的账户上。“厂内银行”有厂的支票和厂币,大的开支用厂内支票,零星费用用厂币。比如:分厂要去领料,处室要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根据定额,到厂内物资市场,按厂内价格,拿支票或厂币去买。
各分厂、公司只能在定额以内使用资金,超出定额的费用支出,必须向“厂内银行”申请贷款,并计划或加收利息。而且超定额部分的贷款利息和其他罚息支出,拟从该单位的奖金中扣除。如果某单位降低了消耗,节约了原料,就等于相应节约了在“厂内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企业内部的全部经济活动,由过去的“领收”关系,变成了“买卖”关系,把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使得从分厂、处室、仓库到每一个职工都树立了价值观念、成本观念、商品观念,变过去的“干了算”为“算了做”,把要钱、管钱、用钱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解决用钱和管钱的矛盾。干部职工逐渐地将物当成钱看待,浪费了就会感到心痛。在观念上会感到:一切开销所花的都是自己在银行的存款,掏的是自己的腰包,自然就会处处节约,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有利于充分利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数量差,灵活调剂资金余缺。一般说来,资金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间断地周转增值,这是资金运动的内在要求。企业在划小核算单位后,实行两级经营、两级核算,各分厂、公司纷纷要求开立银行账号,就有可能出现资金使用上的“各自为政”,容易形成企业资金的此余彼缺现象,这是企业划小核算单位后的通病。资金短缺的单位要被迫向国家银行贷款,增加利息费用支出,而多余的资金又不能参加企业的生产经营周转和增值,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厂内银行”,正是治这种病的良方。建立“厂内银行”后,实行企业集中开户,统一借贷,统一管理。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分别在“厂内银行”开户,这样,既可以通过“厂内银行”了解各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又可以采用资金使用上的时间差、数量差统筹安排,灵活调度,调余补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会计核算由原来的事后反映变为事前预测、事中控制,有效地解决了分厂承包后出现的新问题,保证经营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第三,有利于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实现企业自我控制,强化经营管理。由于“厂内银行”有行使控制和监督的职能,可以合理地运用信贷、结算、利率等杠杆作用,对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可见建立“厂内银行”是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合理节约使用资金的有效措施。把金融杠杆的触角伸向企业内部经济活动的各个角落,使国家银行调节经济的作用,通过“厂内银行”在企业得到充分发挥,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从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例如:利用信贷杠杆,通过贷与不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控制监督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贯彻“区别对待,择优限劣”的原则。
“厂内银行”的账、支票和厂币所反映出来的“价值流”和生产过程中的“物流”,一般是一致的。由于“厂内银行”能做到日清月结,信息反馈及时,所以有什么问题,厂领导很快就会知道,能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部门之间发生的矛盾,往往反映了企业管理某些不健全的方面,从而促进企业从加强资金管理入手,对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治理,及时完善制度,搞好经济核算。可见,“厂内银行”对强化经营管理更具有及时性和直接性。
“厂内银行”尽管在我厂才刚刚建立,还是一件新鲜事物,但它是我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产物,与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紧密配套,有着很强的生命力,必将给我厂的经济工作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事实更能教育人们更新传统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强化资金管理,把资金使用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注释】
[1]本文刊登在《江南工人报》(1988年5月9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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