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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昭王(公元前515—前489年):《楚魂》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楚昭王名珍或轸,亲母为秦女,公元前527年来楚,楚平王娶之。楚昭王九年,令尹子常贪财敲诈蔡昭侯和唐侯。楚昭王五年,“吴伐取楚”。

楚昭王(公元前515—前489年):《楚魂》

50.楚昭王(公元前515—前489年)[74]

史记·楚世家》:“十三年,平王卒,将军子常曰:‘太子珍少,且其母乃前太子建所当娶也。’欲立令尹子西。子西,平王之庶弟也,有义。子西曰:‘国有常法,更立则乱,言之则致诛。’乃立太子珍,是为昭王。”

楚昭王名珍或轸,亲母为秦女,公元前527年来楚,楚平王娶之。他登位时约11岁,政权全由大臣掌握:子常为令尹、郤宛为左尹、沈尹戍为左司马,还有工尹寿、莠尹然。

太子珍登位的当年,吴国乘楚平王新逝发动攻势,幸吴国公子光发动宫廷政变,杀君僚而立为吴王,吴公子烛庸和盖馀二人降楚,楚封之于舒。而楚令尹子常听信费无忌的谗言,误杀左尹郤宛。经左司马沈尹戍揭穿后,子常杀费无忌。吴、楚的战争得到五六年的平息。

楚昭王九年(公元前507年),令尹子常贪财敲诈蔡昭侯和唐侯。蔡、唐两国联合吴国于次年进攻楚国,战于柏举,楚师大败,子常逃往郑国吴军五战及郢,楚昭王带着妹季芈逃出郢都。逃难到云梦泽躲避,不意又遇上强盗,盗不知是昭王,以戈攻之,王孙由于抱着昭王,由于肩部遭戈刺伤,仍带伤随昭王奔郧国,同伴还有钟建背着季芈跟从,一齐到达郧国,可是郧公斗辛之弟斗怀,以为楚平王冤杀了他的父亲梦成然,现在正是替父报仇的时候。其兄斗辛不许,为了昭王的安全,斗辛陪同昭王避于随国,吴国追至随国围索昭王,随坚决不肯交出昭王,吴军无奈自退。

伍子胥的好友申包胥反对伍子胥领吴兵攻楚国,在郢都陷落后,只身奔秦,请秦派兵救楚,哀求7日7夜,不进饮食,秦哀公被申包胥的忠诚感动,派秦子蒲、子虎帅车500乘救楚。这时楚军元气未丧,仍有子期、子西、叶公诸梁之弟后臧等,收聚败将散卒与吴人游战,吴师大败。这时吴王阖闾弟夫概,见兵丧败,回吴自立为王,阖闾撤回吴兵,击败夫概。

吴军全部退出楚国。这次吴楚之战自楚昭王十年11月柏举之战开始,至次年9月昭王回郢都,约一年的时间楚国险遭亡国,幸赖军民爱国热忱,共赴国难,挽救并恢复楚国。但是,楚国的实力及威望从此一蹶不振了。

就在这一年的吴军入郢中,史籍记载了不少可悲可泣的史实,像神魂一样飘扬在中华大地。

楚国恢复,昭王评功行赏,首功应归于申包胥,可是申包胥却不受赏。刘向《新序》卷七《节士》记载了申包胥“逃赏”说的一段话:

辅君安国,非为身也;救急除害,非为名也;功成而受赏,是卖勇也。君既定,又何求焉。遂逃赏,终身不见。君子曰:“申子之不受命赴秦,忠矣;七日七夜不绝声,厚矣;不受赏,不伐矣。然赏所以劝善也,辞赏,亦非常法也。”

与申包胥“逃赏”的还有一百姓名屠羊说,同见《韩诗外传》和《庄子·让王》。据唐代成玄英疏云:“屠羊,贱人,名说,从(昭)王奔走。”屠羊是其职业,一说是人名。由于随昭王一同逃难,昭王复国后行赏也有他,但他不接受。下面引《庄子》中一段话:

屠羊说曰:“大王失国,说失屠羊;大王反国,说亦反屠羊,臣之爵禄已复矣,又何赏之言。”王曰:“强之(强令受赏)。”屠羊说曰:“大王失国,非臣之罪;故敢伏其诛;大王反国,非臣之功,故不敢当其赏。”王曰:“见之(召见他)。”屠羊说曰:“楚国之法,必有重赏大功而后得见。今臣之智不足以存国,而勇不足以死寇;吴军入郢,说畏难而避寇,非故随大王也。今大王欲废法毁约而见说,此非臣之所以闻于天下也。”王谓司马子期曰:“屠羊说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子期为我迎之(聘请)以三旌(即三公)之位。”屠羊说曰:“夫三旌之位,吾知其贵于屠羊之肆也,万钟之禄,吾知其富于屠羊之利也。然岂可以食爵禄而使吾君有妄施之名乎?说不敢当,原复反吾屠羊之肆。”遂不受也。(www.xing528.com)

楚人不受赏的实例,在吴军入郢中,还有一例,即《战国策·楚一》“威王问于莫敖章”:

吴与楚战于柏举,三战入郢。君王身出,大夫悉属,百姓离散。蒙谷给(交结)斗于宫唐之上,舍斗奔郢曰:“若有孤,楚国社稷其庶几乎?”遂入大宫,负鸡次[75]之典以浮于江,逃于云梦之中。昭王反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乱。蒙谷[76]献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此蒙谷之功,多与存国相若,封之执圭,田六百畛。蒙谷怒曰:“谷非人臣,社稷之臣,苟社稷血食,余岂悉(患)无君乎?”遂自弃于磨(一作历)山之中,至今无冒(犯法)。故不为爵劝,不为禄勉,以忧社稷者,蒙谷是也。[77](威)王乃太息曰:“此古之人也。今之人,焉能有之耶?”

又有楚昭王之母为秦女,《左传》和《史记》未记其事,仅见于刘向《列女传》,现全录如下:

《列女传·楚平伯赢》四卷:伯赢者,秦穆公之女,楚平王之夫人,昭王之母也。当昭王时,楚与吴为伯莒之战,吴胜楚,入至郢。昭王亡,吴王阖闾尽妻其后宫。次至伯嬴,伯嬴持刀曰:“妾闻天子者,天下之表也;公侯者,一国之仪也。天子失制。则天下乱;诸侯失节,则其国危;夫妻之道,固人伦之始,王教之端,是以明王之制,使男女不亲授受,坐不同席,食不共器,殊施枷,异中栉,所以施之也。若诸侯外淫者,绝;卿大夫外淫者,放;士庶人外淫者,宫割。夫然者,以为仁失可复以义,义失可复以礼。男女之丧,乱亡兴焉,夫造乱亡之端,公侯之所纪,天子之所诛也。今君王弃仪表之行,纵乱亡之欲,犯诛绝之事,何以行令训民?且妾闻生而辱,不若死而荣,若使君王弃其仪表,则无以临国;妾有淫端,则无以生,世一举而两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且凡所欲妾者为乐也,近妾而死,何乐之有?如先杀妾,又何益于君王?”于是吴王惭,遂退舍,伯嬴与其保河,闭永巷之门,皆不释兵,三旬,秦救至,昭王乃复矣。

楚昭王有士曰石奢:[78]

《韩诗外传》卷二: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而好直,王使为理。于是道有杀人者,石奢追之,则父也。还反于廷曰:“杀人者臣之父也。以父成政,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弛罪废法而伏其辜,臣之所守也。”遂伏斧曰:“不然,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以死罪生,不廉也;君欲赦之,上之惠也;臣不能失法,下之义也。”遂不去铁盾,刎颈而死乎廷。君子闻之曰:“贞夫法哉,石先生乎!”

吴人退出郢都回国,吴强楚弱。楚昭王五年(公元前511年),“吴伐取楚”。[79]正义》注云:“故六城在寿州安丰县南百三十二里;潜城,在霍山县东二百步(今均属安徽省)。”又过两年,“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80]至昭王“十二年,吴复伐楚,取番(鄱阳县),楚恐,去郢,此徙都鄀”。[81]直至楚昭王二十年(前496年),越国败吴国于李(吴郡嘉兴)。[82]同年,楚灭顿、灭胡,取回胡乘楚败时的占领地。直至楚昭王二十七年,“吴伐陈,楚昭王救之,军城父”[83]。就在这一年,“十月昭王病于军中,有赤如鸟,夹日而蜚。昭王问周太史,太史曰:‘是害于楚王,然可移子将相。’将相闻是言,乃请以身祷于神。昭王曰:‘将相孤之股肱也,今移祸,庸去是身乎!’弗听。……孔子在陈,闻是言曰:‘楚昭王通大道矣,其不失国,宜哉!’”[84]

就在昭王病逝的这一年,昭王第一次接触孔夫子。据《史记·孔子世家》载:

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封孔子。楚令尹子西曰:“王之使使诸侯有如子贡者乎?”曰:“无有。”“王之辅相有如颜回者乎?”曰:“无有。”“王之将率有如子路者乎?”曰:“无有。”“王之官尹有如宰予者乎?”曰:“无有。”“且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今孔子述三五之法,明周召之业,王若用之,则楚安得世世堂堂方数千里乎?夫文王在丰,武王在镐,百里之君卒王天下。今孔丘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昭王乃止。是秋,楚昭王卒于城父。

这一节史实说明昭王与孔子的关系,并且在时间上导致本文下章《老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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