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性格,巴菲特曾给出了一句话评语:“在家里内向,在外面外向。”这句话确实很好地描绘了巴菲特的性格。无论是他的朋友、同事还是学生,都对他的妙语连珠、幽默风趣印象深刻。但他们不会想到,待在家里的巴菲特是一连几个小时都不会发出一点声音的人。巴菲特在家内向是他的家人所熟知的,因此,巴菲特的家人都与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生怕自己会打扰他的工作。他们也有想要亲近巴菲特的时候,就会把巴菲特从家中带出来,不管去哪里,哪怕只是一起在奥马哈的街头走走,也会有截然不同的感觉。苏珊离家出走,主要也是因为她只喜欢那个在外面的外向的巴菲特,不喜欢那个在家里的内向的巴菲特。搬到外面以后,苏珊充分地感受到巴菲特的好,她跟随巴菲特出席各种对外的社交活动,夫妻之间的感情仿佛回到了刚刚结婚的蜜月期。
苏珊在离开巴菲特以后变得更加忙碌,她除了要演出外,还加入了慈善组织做义工。热心的她数次不顾危险,前往印度、土耳其和非洲帮助那些艾滋病患者,甚至还将一个身患艾滋病的儿童带回家中照顾。巴菲特则波澜不惊地过着日子,他在自己习惯的时间起床,然后在阳台上晒晒太阳,接着吃早餐。巴菲特的早餐很简单,香肠、三明治,唯一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就是他的早餐中还有一盒香草冰淇淋。
巴菲特的房子老旧,装修也很简单,他的办公室更加简单。尽管这个时候巴菲特的身价已经有几个亿了,他的办公室里却只有11个人,其中包括助理1名、秘书2名、出纳1名、会计3名、贸易商1名、财务主管1名、保险经理1名和他本人。这些人各司其职,力求做到不浪费人力资源,并且大家都很忙,就没时间在办公室里勾心斗角了。巴菲特不喜欢用现代化工具,他同样要求员工们也不使用。他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数字计算,却居然连计算器都没有一个。对此,巴菲特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他觉得过度依靠先进的办公设备会让人变得怠惰,想要保持勤奋,就要将先进的办公工具从办公室请出去。
如同巴菲特被当作司机一样,他的办公室也经常被当成皮包公司。有一位经纪人想要出售一家天然气公司给巴菲特,与他约见在他的办公室。对方怎么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富豪居然就在一间破旧的小楼里面办公,这家日进斗金的公司的醒目程度甚至还不如对面的快餐店。当他来到14楼巴菲特的办公室时,他甚至想要扭头就走。他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看见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标志,而办公室里面只有11个人,怎么看都像是一家随时准备逃跑的皮包公司。一直到谈判开始,对方才确认了巴菲特真的是本人。巴菲特的数学本领让他着实一惊,巴菲特甚至不用纸笔,就可以完成许多复杂的数学计算。
如果不是价格很不合理,或者手头非常拮据,巴菲特是不会讨价还价的,讨价还价在他看来是一件很浪费时间的事情。他会提前通过分析和考察制订出一个合理的报价,如果对方不接受,他也不做改变。在巴菲特的眼里,许多事情不值得去做,如果不得不做,也不会在上面花费很多精力。这样的习惯使巴菲特总是可以头脑清晰地做事,做任何决定都不拖泥带水。巴菲特在办公室就如同在家一样,他的员工就像他的家人,他对家人一直保持着礼貌的态度,对员工也是如此,只是缺少了那些家长式的说教。当巴菲特在办公室的时候,员工们同样不会轻易打搅他,除非有客人来访或者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访客,巴菲特也会分出轻重来,他觉得不必要见的人,都会由他的助理格拉迪丝·凯丝拦在办公室的外面。(www.xing528.com)
巴菲特曾想过为自己培养一个接班人,他选定了丹尼尔·格罗斯曼。这个人是奥马哈的一名网球运动员,同时还拥有斯坦福大学的管理学硕士文凭,可谓是文武双全。然而很快,丹尼尔·格罗斯曼就暴露出他不是一个好接班人,他几乎每天都跟在巴菲特身边学习,巴菲特花了很多心思栽培他,但他的进步却很慢,甚至不能完成普通员工完成的任务。这并不全是丹尼尔·格罗斯曼的错,因为巴菲特对他比对普通员工更加严厉、苛刻、冷漠。巴菲特的女儿苏茜·巴菲特说:“父亲的所有工作都在大脑中完成,等他做决定的时候,事情就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真正有用的东西丹尼尔·格罗斯曼并不能看见,他所看见的只有巴菲特分析报表、看书和思考。”
尽管巴菲特没有说什么,丹尼尔·格罗斯曼还是主动放弃了做他的弟子,无论是工作压力,还是工作强度,他都无法跟上巴菲特的脚步。巴菲特和贸易商比尔·斯科特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巨大,在普通公司,这些任务甚至需要上百人才能完成。惊人的是,这位比尔·斯科特还不是正式员工,只是在这里兼职,他的本职工作与投资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一位舞蹈老师。离开巴菲特后,丹尼尔·格罗斯曼前往加州开展了自己的事业,并且很快就成了当地的著名投资人,这说明他并不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其实,巴菲特不仅想要挑选一个接班人,他还有着别的目的。他明白自己在大局观上无人能敌,但是在具体操作上却很不成熟,这也是他收购公司后就当甩手掌柜、找一个合适的经理人来处理具体问题的原因。如果巴菲特用心去学习细节上的东西,他也可以将这些事情做好,但是他并不喜欢这样,那些多如牛毛的小事在他眼里不过是浪费时间,不值得他亲自去做。
到了1986年,已经没人记得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曾是一家纺织厂了,这家公司成了一个恐怖的庞然大物,除了自身经营的保险业务,旗下还有蓝筹印花公司、喜诗糖业公司、奥马哈市立银行、《布法罗新闻报》公司、内布拉斯加家具商场、世界百科公司和斯科特·费兹公司,以及数不清的零星小投资和一家小型钢铁厂。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经营得这么好,巴菲特仅仅具备经营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他的总体布局和宏观调控才是使这家公司走向巅峰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只用待在奥马哈等着收红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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