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二、 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各国实行的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一般都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即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2008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在税收征管上,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物发票进行抵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二) 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
企业从国内采购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0-29】 2012年6月7日,华厦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和进项税额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
贷:银行存款 81900
【例10-30】 2012年6月17日,华厦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价款及运输保险等费用合计5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85000元,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 585000
根据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85000元,允许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性扣除。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货物,一般不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31】 2012年6月19日,华厦公司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价款200000元,规定的扣除率为13%,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17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进项税额=购买价款×扣除率=200000×13%=26000元
【例10-32】 2012年6月26日,华厦公司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10-33】 2012年6月30日,华厦公司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40000元,另外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用5000元。货物已运抵并验收入库,按计划成本法核算。货款、进项税款和运输费用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税率为17%,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的扣除率为7%。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446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150
贷:银行存款 51800
本例中,进项税额=40000×17%+5000×7%=7150元
材料成本=40000+5000×(1-7%)=44650元
2. 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企业下属医务室等福利部门领用原材料等。
【例10-34】 2012年9月6日,华厦公司库存材料因意外火灾毁损一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35100
贷: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例10-35】 华厦公司所属的职工医院维修领用原材料15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255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7550
贷:原材料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0
3. 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10-36】 华厦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600000元。按规定应收取增值税税额102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买方,款项尚未收到。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2000
【例10-37】 华厦公司为外单位代加工设备20台,每台加工费10000元,使用的增值税税率17%,加工完成,款项已收到存入工商银行。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工商银行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000
此外,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当参照企业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进行会计处理。
4. 视同销售
企业的有些交易或事项从会计的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事项,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应当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等。
【例10-38】 华厦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浴室。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00000元,计税价格4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368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的销项税额=400000×17%=68000元
5. 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 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
【例10-39】 华厦公司以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20000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例10-40】 2012年6月30日,若华厦公司本月发生销项税额合计294770元,进项税额转出14578元,进项税额30440元,已交增值税200000元。公司本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为78908元。该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交纳增值税78908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294770+14578-30440-200000=78908元
(二)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10-41】 诗锦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企业,2012年6月3日,其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中注明货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例10-42】 诗锦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企业,2012年6月21日,其销售产品一批,所开出的普通发票中注明的货款(含税)为618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款项已存入银行。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800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61800÷(1+3%)=60000元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60000×3%=1800元
【例10-43】 承例10-42,2012年6月30日,诗锦公司以银行存款上交增值税180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此外,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企业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一)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消费税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增值税的,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采取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根据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二) 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消费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消费税。
1. 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10-44】 2012年7月30日,华厦公司销售所生产的化妆品,价款2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00
应纳消费税额=2000000×20%=400000元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10-45】 2012年7月28日,华厦公司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成本为100000元,按市场价计算的应纳增值税17000元,应纳消费税600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2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应交消费税 6000
【例10-46】 2012年10月30日,华厦公司下设的职工食堂享受企业提供的补贴,本月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产品的账面价值80000元,市场价格10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2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应交消费税 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www.xing528.com)
贷:库存商品 80000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企业如有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47】 2012年8月30日,华厦公司委托常山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公司的材料成本为2000000元,加工费为4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由常山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800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公司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 如果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① 发出材料用于委托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00
贷:原材料 2000000
② 支付加工费与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
——应交增值税 68000
贷:应付账款 648000
③ 委托加工完成,收回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24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400000
(2) 如果华厦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00
贷:原材料 20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5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8000
贷:应付账款 648000
借:原材料 25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580000
(3) 常山公司对应收取的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收账款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
4. 进口应税消费品
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48】 2012年3月30日,华厦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商品,商品价值4000000元,进口环节需要交纳的消费税为400000元,采购的商品已经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税款已经用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4400000
贷:应付账款 4000000
银行存款 400000
四、 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一) 营业税概述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其中: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等视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率从3%~20%不等。
(二) 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营业税。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交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0-49】 2012年8月30日,中通运输公司12月运营收入为600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
应交营业税=600000×3%=18000元
【例10-50】 2012年2月28日,华厦公司出售一栋办公楼,获得收入42000000元,已存入银行。该办公楼的账面原价为50000000元,已提折旧1500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售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600000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 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35000000
累计折旧 150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00
(2) 收到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42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2000000
(3)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4) 计算应交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42000000×5%=210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100000
(5) 结转销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
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损失)=35000000+600000+2100000-42000000=110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100000
五、 其他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其他应交税费是指除上述应交税费以外的应交税费,包括应交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贷方登记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有关税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交纳的有关税费。
(一) 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例10-51】 2012年1月30日,华厦公司对外销售某种资源税应税矿产品9000t,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45000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而应交的资源税=9000×5=45000元
【例10-52】 2012年2月28日,华厦公司将自产的资源税应税矿产品16000t用于公司的甲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80000
企业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而应交的资源税=16000×5=80000元
(二)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不同从1%~7%不等。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适用税率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
【例10-53】 2012年11月30日,华厦公司本期实际应上交增值税1200000元,消费税741000元,营业税659000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1) 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2000
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000+741000+659000)×7%=182000元
(2) 用银行存款上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2000
贷:银行存款 182000
(三) 应交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而向企业征收的附加费用,企业按应交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企业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例10-54】 2012年11月30日,华厦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算,2012年度第4季度应交纳教育费附加60000元。款项已经用工商银行存款支付。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 计算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00
(2) 上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四) 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额是指转让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新建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等。
企业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视情况记入不同科目: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0-55】 2012年12月23日,华厦公司对外转让一栋厂房,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土地增值税为57000元。于12月31日以工商银行存款交纳该项税款。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 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5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7000
(2) 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7000
贷:银行存款 57000
(五) 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县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一种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车船税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适用税额计算交纳。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在我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由采矿人交纳。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
(六) 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56】 2012年11月30日,华厦公司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250000元,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共计2500元,实发工资247500元。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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