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亚太经社会执秘函(1)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尊敬的金先生:
在“亚太残疾人十年”即将结束之际,我谨致函对您及您所领导的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秘书处为“亚太残疾人十年”的成功开展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对即将开始的第二个“亚太残疾人十年”表示祝贺。
如您所知,根据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联大56/168号决议,联合国就制订《残疾人权利公约》所成立的开放式特设委员会于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九日在纽约召开第一次会议。欧盟、拉美、非洲及亚洲部分国家代表出席会议,国际残疾人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经过认真的讨论,各方对制订一项旨在保护残疾人人权的国际公约已不持异议,相信在未来几年中,特委会还将继续召开会议,着手起草公约文本。墨西哥政府已率先提交了公约草案,作为会议的基础性文件。
亚太地区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最多的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和意义。亚太地区绝大多数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应积极协调立场,参与特委会工作,确保未来形成的公约符合亚太地区的利益。(www.xing528.com)
此次会议上,中国、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尼、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代表出席,菲律宾还被推选为会议主席团副主席。中国政府对制订公约表示明确的支持并提出了原则性建议。与拉美、欧盟相比,亚太国家在公约问题上仍缺乏高层的沟通与协调。鉴于今年十月下旬将在日本滋贺召开亚太残疾人问题部长级会议,我十分希望将制订公约问题列入会议议程,以便亚太国家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协调行动。
如蒙您对此建议给予积极考虑,我将不胜感谢。
【注释】
(1)亚太经社会即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的最高官员为执行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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