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经济学研究的永恒主题,也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和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西方经济学者对公平与效率的研究是从英国经济学家、旧福利经济学说的代表人阿瑟•庇古开始,到以勒纳(A. P. Lerner)、卡尔多(N. Kaldor)、希克斯(J. Hicks)、伯格森(A. Bergson)、萨缪尔森(P. Samuelson)的新福利经济学,再到阿马蒂亚•森等为代表的新发展阶段。效率的基本含义是单位时间内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比,投入/产出比高,效率就高,反之,效率就低。效率是反映经济活动配置、社会资源利用的有效比率、社会经济发展成效的概念。经济学中有许多效率概念,表达了效率范畴的各个侧面,包括帕累托效率标准(Pareto Efficiency Criterion)和卡尔多—希克斯改善[8]。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效率的认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劳动生产率是单位劳动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决定劳动生产率的条件包括个人先天能力、后天获得的生产技能、劳动的自然条件、生产资料的节约、劳动的复杂程度等。
第二,资本的配置效率问题。资本若能顺畅的循环,需要把资本按比例分配到再生产过程的各环节中,不同部门间以及同一部门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第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效率具有两面性,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效率来自于自由竞争,同时,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导致了效率的损失。(www.xing528.com)
公平是西方经济学家争论最多的问题,至今也未取得一致的意见。总体而言,抽象的公平可以分为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这三种公平在时间上是顺次发生的,具有时序性(前后继起)。起点公平论者对起点公平的理解是在不同行为中,使行为主体的起点机会均等;机会公平指一切能使个人自主活动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并由此取得成就的机会的均等;结果公平指社会财富和收入上的平等。
古典经济学家和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自由竞争本身就是公平。亚当•斯密认为政府对于每个阶级的公民都是公平和平等的,他十分崇尚自由竞争。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了生产要素三位一体的分配公式——资本获得利息、土地获得地租、劳动获得工资。米尔顿•弗里德曼和罗斯•弗里德曼认为“平等观”包括“机会均等不是绝对的、结果的平等不能以字面理解为完全相同、均等不等于平等”[9]。阿瑟•奥肯把平等分为收入平等和福利平等,收入平等不一定福利平等。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公平的内涵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平是相对的,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的社会和阶级对公平有不同的认识;第二,公平包括政治、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并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平等,实际是不平等的,要实现真正的平等,必须从根本上消灭剥削制度。社会主义形式上平等与内容不平等不能避免,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还带有资本主义社会某些弊病,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达到真正意义的平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效率与公平问题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克服平均主义,突出效率;兼顾效率与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突出效率;更加注重公平,努力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同时,城市与农村之间也存在着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对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机会公平比结果公平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在追求效率与公平最大化的目标下,通过追求机会与过程公平,逐步促进最终结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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