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究竟中学的国文应该做到什么地位?民国元年的《中学校令施行细则》第三条说: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标准又定“能自由发表思想”,但是事实上中学教员并不许学生自由发表思想,却硬要他们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学古人的声调文体,说古人的话,——只不要自由发表思想!
我们现在既没有过去的标准可以依据,应该自己先定一个理想的标准。究竟中学的国文应该做到什么地位?究竟我们期望中学毕业生的国文到什么程度?
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兼以启发智德。
这一条因为也是理想的,并不曾实行,故现在看来还没有什么大错误。即如“通解普通语言文字”一句,在当初不过是欺人的门面话,实在当时中学的国文与“普通语言”是无有关系的;但是到了现在国语进行的时候,这八个字反更有意义了。又如“并使略解高深文字”一句,当日很难定一个界说,现在把国语和古文分开,把古文来解“高深文字”,这句话便更容易解说了。
元年定的理想标准,照这八年的成绩看来,可算得完全失败。失败的原因并不在理想太高,实在是因为方法大错了。标准定的是“通解普通语言文字”,但是事实上中学校教授的并不是普通的语言文字,乃是少数文人用的文字,语言更用不着了!标准又定“能自由发表思想”,但是事实上中学教员并不许学生自由发表思想,却硬要他们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学古人的声调文体,说古人的话,——只不要自由发表思想!事实上的方法和理想上的标准相差这样远,怪不得要失败了!
我承认元年定的标准不算过高,故斟酌现在情形,暂定一个中学国文的理想标准:(www.xing528.com)
(1)人人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之类。
(3)人人能作文法通顺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
这些要求不算苛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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