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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责任,不推诿责任:周恩来总理敢于承担责任的做法值得学习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比较棘手的事情,可能要承担责任的事情,会想办法推给其他部门或自己的上司。1954年7月,周恩来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周恩来这种责任明确、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责任的做法,值得我们每一位职场员工学习。责任到此,不能再推。对责任的推卸,只能是对公司或者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坚守责任,则是守住生命中最高的价值,守住人性的伟大和光辉。

坚守责任,不推诿责任:周恩来总理敢于承担责任的做法值得学习

美国前总统杜鲁门桌子上曾摆着这样一面牌子,上面写着:Book of stop here。意思就是:责任到此,不能再推。

杰瑞是公司质检部的负责人,人非常聪明,也很能干,就是有一个缺点,凡事都给自己留好退路。对比较棘手的事情,可能要承担责任的事情,会想办法推给其他部门或自己的上司。他非常善于用与你商量或汇报的语气沟通工作,一旦你有什么意见比较符合他的心愿,他就会去执行,而一旦出现了问题,他便会把责任往你身上推。

一次,市场上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他检查了一下,认为工艺原料等都没有差错,就觉得是技术问题。技术部门检查后说技术也没问题,他就认为是技术中心不配合,问题不好解决,就把事情搁置起来了。后来质量问题在市场上暴露得越来越严重,并最终造成大批量的退货,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追究责任时,他还坚持认为是技术中心不配合导致的结果,丝毫没有认识到对质量负总责的他,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一个什么样的角色。由于他缺乏管理者的基本素质,当场就被老总解雇了。

这个故事为我们证明了“责任到此,不能再推”的重要。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会对那些容易解决的事情负责,而把那些有难度的事情推给别人,这种思维常常会导致我们工作上的失败。一名优秀的员工在责任面前会主动承担而不是将责任推给他人,只有做到这一点,才会有更好的机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有一个著名的企业家说:“有复命意识的职员必须停止把问题推给别人,应该学会运用自己的意志力和责任感,着手行动,处理这些问题,让自己真正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

1954年7月,周恩来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7月21日下午是最后宣言通过的日子,周总理嘱咐当时的新华社记者下午不必去开会了,就在别墅里拿着最后宣言的初稿等通知,每通过一段就交给电台向北京发一段,会议对初稿有什么修改,即改即发,等全文发完,就大功告成了。

记者听从总理安排,每等来一个电话,就改正一段,然后用剪刀剪下来送往电台。由于记者的办公桌靠窗,原稿又打在极薄的纸张上,被剪成一段一段的原稿有的被风吹走了,记者没注意,以致发回北京的电文比别的通讯社发的少了好几段。

当发现这个问题时,《人民日报》已经印了24万份。总理知道后,非常生气,发了很大的火。可是当记者怀着极其惶恐的、等着挨批评的心情赶到时,总理只是淡淡地说:“你来了,我气也生过了,火也发过了,不想再说什么了。你到机要室去看看我给中央的电报,然后赶快补救,北京还等着呢。”在向中央亲笔写的电报里,总理一个字也没提到记者,只说他自己“应负失职之责,请中央给予处分”。(www.xing528.com)

问人先问己,责人先责己。周恩来这种责任明确、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责任的做法,值得我们每一位职场员工学习

一个明确自己责任的人,往往具备以下3个特征:

(1)具备一种主动承担责任的精神。

(2)一个拥有责任感的人,会为他所承担的事情付出心血、劳动和代价,他会为达到一个尽善尽美的目标付出自己的全部努力。

(3)对工作善始善终。当事情出现危机,还不放弃责任的人,才是真正具有责任感的人;当情况于己不利,还勇于为事情的结果付出代价的人,才是真正无可替代的人。

责任到此,不能再推。对责任的推卸,只能是对公司或者对自己的一种伤害。坚守责任,则是守住生命中最高的价值,守住人性的伟大和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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