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职业的性质和特点
教师职业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教育这一事业的性质,具有一种社会制约性。在现代社会,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及其发展趋向,主要是由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教育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但同时,教师职业自身质的规定性又使得教师职业有着自身的特点。教师作为一种专业,是专业的一般特征和指标体系与教师职业自身质的特点的结合体。
(一)专业化与教师职业专业化
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和方向,是社会分工及职业的专业化。所谓专业,即profession,一般是指“一种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它是一种公共的业务。另外,对于在其负责下的学生的教育和福利,要求教师具有个人及集体的责任感”。[19]换言之,专业不再是一种普通的职业,它是社会分工、社会职业以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始自欧洲中世纪大学分化出的神学、医学和法律三个学科,培养牧师、医生和律师三种专业人员。此后,由于工业化的兴起,社会职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重新的分化,并产生了很多知识含量较高的为公众服务并需要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专门性职业。20世纪50年代,科学研究的深入和飞速发展,促进社会的生产过程、分工及职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都建立在相应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基础之上,进而发展成为专业。相应的,知识分子不再是代表社会良知的普遍性知识分子,而是分化成为从事各种部门和行业专门工作的专业化知识分子。知识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源,掌握一定专门知识的专业人员成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主体。社会发展进入一种“专家社会”、一种专业化社会。1933年,被列入专业的职业为16种,到1964年已发展到了78种。而且,随着知识经济和学习化社会的到来,很多被视为“半专业”的职业以及一些新兴职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努力和发展,逐步被人们所认可,步入专业的行列。
应当说,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始于中世纪大学。作为一种知识分子的行会组织,中世纪大学对教师的资格制定了严格的入会标准。只有那些学习成绩优异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具有高深学术水平的学生,方可成为大学教师。因此,西方有学者将教师同医生、律师、牧师一道并称为“四个伟大的传统专业”。不过,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要复杂和滞后得多。虽然,从17世纪开始,师范学校的产生和小学教师的制度化培养,已开了教师专业化之滥觞,但此时教师是为普及初等教育服务的,教育程度和学术地位很低。而且,教育科学尚不发达,教师的专业化训练也缺乏其他专业所拥有的高深的学科基础。此后,义务教育的发展和教育科学的诞生,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进程。但由于在师范教育体制下,师范性与学术性的矛盾和冲突历久难消,教师的学科专业水平与教育专业水平难以整体提高,教师职业的不可替代性一直较低,成为很容易被侵入的一种职业。而且,在工业化条件下,执行国家既定的课程标准和进行标准化、同步化和统一化的教学活动,使教师职业成为一种“操作者”、“技术员”,一种脱离了科学研究和创新的“二流知识分子”,学术地位、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低,一直处在一种“半专业”状态和水平。或许这样一种观点能够代表教师职业的发展水平:“依照目前的表现诊断,教育只能算是半专业。不过,就其贡献及其社会功能而言,在本质上,教育应该是一项专业。平心而论,教师一职并未充分发挥其潜能。”[20]
在此之下,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教育组织和有关国家开始确立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目标,并兴起了教师专业化的世界性运动。社会发展尤其是教育改革已经不能满足于教师职业的半专业状态,教育改革和发展赋予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使命也不是半专业性的教师职业能够负载了的。教师职业专业化是社会发展、教育改革以及教师职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1986年卡内基教育与经济论坛“教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工作组提出《国家为培养21世纪的教师作准备》的报告(简称“卡内基报告”)和霍姆斯小组发表的《明天的教师》(简称“霍姆斯报告”)共同指出:只有将教学建设成为一门真正的专业,教学改革才能取得成功。
(二)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分析
衡量和确定一种职业是不是专业,社会学家对传统的并被社会公认的专业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分析,从而列出一系列专业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最有影响的是利伯曼的观点,即专业性职业应当具有以下共同的特点和标志:[21]
(1)这种职业提供的是范围明确、不可缺少和替代的一种社会服务;
(2)在提供这种社会服务时,运用高度的智力和技术;
(3)它需要经过长期的专业教育和训练;
(4)从业者个体和群体具有很广泛的自主性;
(5)从业者在职业自主性的范围内,对自己作出的判断和行为负完全的责任;(www.xing528.com)
(6)从业者重视的是社会服务本身,而不是营利;
(7)从业者形成综合性的自治组织;
(8)该组织拥有具体的伦理纲领。
此后,很多学者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提出各种各样的专业标准。与这些标准对照,教师在某种程度上大部分符合,但不及医生、律师、建筑师符合的程度大。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教师职业自身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对这种用传统的专业标准来衡量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做法的合理性表示怀疑,并根据教育工作以及教师职业自身的特点,来确立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有关学者提出,应当从教师职业自身特点出发,跳出传统的专业化模式,对教师专业化含义及其标准进行新的探讨,进而找到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正确道路。更重要的是,在学习化社会,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所传播的知识和价值观,日益成为社会发展和个体生存发展极为重要的资源和条件,现代教育改革和发展在对教师职业专业化提出迫切期待和要求的同时,也为教师职业专业化提供和创造了越来越充分、有利的条件。这使教师职业开始突破在工业化时代所形成的藩篱,展现越来越显著的专业性,焕发专业化发展的强劲动力。
教师职业与其他职业的根本区别在于,教师是以教书育人为职责的职业。所谓教师专业,并不是教师所学和所教的某一学科专业。反言之,教师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在大学所学的学科专业就是未来进入专业的学科基础。我们不能简单地按照其他职业的专业标准,来衡量和判断教师职业“是”或者“不是”专业。教师专业是由“教什么”与“怎样教”、“教书”与“育人”两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构合起来的一种边际性的横向专业。教师专业有着特定的专业指标体系。根据国内外教师专业化的理论和实践,有研究者将教师职业的专业标准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22]
(1)专业知能:包括普通文化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工作方面的专业能力;
(2)专业道德:服务社会的教育信念、从事教育专业活动的伦理规范和专业精神;
(3)专业训练:长时间的系统专门职业训练,拥有不断进修学习的机会;
(4)专业发展:通过职前教育、入职教育和在职教育,在实践和反思中实现不断的专业成长和提升;
(5)专业自主:拥有相当程度的专业自主权;
(6)专业组织:以提高教师的政治、经济和专业地位,维护教师职业的权利、利益,促进教师的相互交流和合作,监控教师的专业行为以保障客户和社会的利益、维护教师的职业形象和声誉,提高教师专业水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运用这些专业标准来衡量和评价,教师职业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专业性,是一个“形成中的专业”。换言之,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教师职业势必朝着专业的方向不断发展和提升。不过尚需时日,需要一种“专业化”的努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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