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沈荩事件与“苏报案”
狱中闻沈禹希见杀
章炳麟
不见沈生久,
江湖知隐沦。
萧萧悲壮士,
今在易京门。
螭鬽羞争焰,
文章总断魂。
中阴当待我,
南北几新坟。
章炳麟(1869~1936)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学者。初名学乘,字枚叔;后改名绛,号太炎,浙江余杭人。后人编有《章太炎全集》。
【注释】
沈禹希:(1872~1903),名荩,字愚溪,善化(今属长沙)人,清末爱国记者。
生:对读书人的称呼。(www.xing528.com)
隐沦:沈荩在戊戌变法后曾潜入清廷从事爱国活动。
易京:东汉末年的军阀公孙瓒在易县大建楼房、工事等,被称为“易京”。这里指北京。
螭鬽:同螭魅,山林中的怪物,常用来指坏人,这里指清朝统治者。
章炳麟这首诗,表达了对惨死于满清朝堂之上的爱国记者沈荩的哀悼之情,也流露出自己愿意随时为民主而死的决心。1903年的阴历六月,本来是“万寿月”,不应该动用大刑。但在清朝的刑部大堂里却有狱卒手拿特制的大木棍,将一名“犯人”活活打死。当时的《大公报》报道说:“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这个被折磨至死的人,就是让章炳麟痛惜不已的沈荩。
沈荩事件
沈荩早年曾参加湖南维新运动,与谭嗣同等商讨国事,思想激进。1899年与唐才常一道东渡日本,谋划发动起义。次年回上海,至武汉建立自立军第七军,任右军统领。起义计划泄露后,离开上海到天津,受聘为报馆访事(即今天的记者),兼任一家日本报纸的通讯员。他随即潜入北京,继续从事反清活动。
1903年,沙俄背信弃义,不但拒不履行1902年《交收东三省条约》中分期撤兵的约定,还提出新的“七条”要求,强迫清政府接受。慈禧丧权辱国,欲与沙俄缔结《中俄密约》。密约事关中国的命运,沈荩觉得自己有责任在签约之前把它昭示天下。终于,他通过政务处大臣王文韶之子,探听到密约草稿并立刻寄给天津英文《新闻报》。密约提前在报上发表后,舆论一片哗然,中俄签约计划成为泡影。慈禧太后雷霆震怒。沈荩被捕,刑讯之下“慨然自承”。但根据清朝法律,泄露公文并无重大罪罚,加上当时正逢慈禧“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人,受到慈禧面责的权贵竟悍然将沈荩在公堂之上打了两百多杖,“血肉飞裂,犹未致死”,最后用绳勒死。这是中国第一个为言论自由而死的新闻记者,是20世纪为言论自由殉身的第一人。消息传出,报界一片大哗,纷纷发表评论责问当局。天津《大公报》刊出沈荩的绝命诗四首,并详细报道了他被杖毙的残酷一幕,还登载了各国公使夫人觐见慈禧时对此表示不满的新闻。清廷不得不公布所谓沈荩病死狱中的谎言,并在上海各报发表伪造的“绝命诗”。
沈荩之死,表明了腐朽的清朝政府企图压制民间舆论、镇压爱国民主思潮的政策。而同年发生的“苏报案”,则更暴露了清廷的反动嘴脸。
“苏报案”发
《苏报》于1896年在上海创刊,最初内容多载市井琐事。1898年陈范接办后,昌言变法。1902年,上海南洋公学发生退学风潮,中国教育会和爱国学社同陈范联系,在《苏报》上增辟《学界风潮》专栏,揭露各地学堂黑暗情况,支持进步师生。1903年5月27日,章行严(士钊)任《苏报》主笔,于6月11日起实行“大改良”,连续刊出倾向革命的文章,还介绍邹容的《革命军》;6月29日,又摘登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以《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为题,将光绪帝称为“载湉小丑”。斯文一出,“上海市上,人人争购”。而这篇文章也成为“苏报案”的导火线。同一天,在清政府的要求下,租界工部局发出对章炳麟、邹容、陈范等人的拘票。陈范闻讯逃脱,并让儿子到爱国学社向章炳麟示警,章炳麟拒绝逃跑,坐等巡捕到来时,他自指其鼻:“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邹容本已藏匿在虹口一个外国传教士处,闻章炳麟被捕,便于7月1日徒步到租界四马路巡捕房投案,自称:“我是邹容。”于是,邹也被收监。7月7日,《苏报》被封。于是,晚清中国最大的一次文字狱——“苏报案”发生了。
清政府颜面扫地
“苏报案”发生后,曾在“国中之国”的上海租界7次公开审理。起诉方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清政府,被控方是几个手无寸铁却怀抱热烈理想的文弱书生,双方各请洋律师,在法庭上激烈辩论,《申报》等大报追踪报道,留下了真实可信的记录,使我们百年后还能重温那些激动人心的场面。让慈禧太后无奈的是她的绝对权力在租界失去了随心所欲的用武之地,章炳麟、邹容,两个忘年之交,“志在流血”的书生,得以幸免重蹈沈荩的覆辙。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法庭上的交锋,不仅仅是原被告律师的交锋,也是清政府与英国政府和公共租界的较量,较量的结果是清政府屈服于英国。1904年5月21日,会审公廨“额外公堂”终于作出判决,章炳麟被判刑三年,邹容被判刑二年,罚做苦工。邹容在监禁期满前两月“因病死于狱中”。章炳麟在1906年6月出狱后被孙中山接往日本,主编《民报》。“苏报案”的判决结果令清政府颜面扫地,孙中山后来就曾说:“清廷虽讼胜,而章、邹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国内舆论和列强的治外法权,使“苏报案”的进展走到了清朝政府不愿意看到的道路上。但“苏报案”这样的结局只是一个特殊例子。清廷对媒体的控制依然严密。远在四川的卞小吾曾3次远道到上海狱中探望素不相识的章、邹,并决心效法陈范,毁家纾难,办一家报纸。1904年10月,《重庆日报》创刊后,以大量篇幅报道了“苏报案”消息及章炳麟等在狱中的情况,被誉为“重庆的苏报”,发行量迅速超过三千份。1905年,卞小吾的处境已很危险,有人劝他出走,他却效法邹、章,结果被秘密逮捕并杀害,《重庆日报》被查封。这被称为“重庆的苏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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