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商鞅变法
商 鞅
自古驱民在信诚,
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
商鞅能令政必行。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世称荆公,临川(今江西抚州)人。有《临川先生文集》和《周官新义》(辑本)传世。
【注释】
驱民:治理、驾驭民众。
非:批评、非议。(www.xing528.com)
在这首诗中,王安石明确指出统治者治理国家和民众应该坚持诚信原则。从这一点出发,他对商鞅变法表示了肯定,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变法原则。与王安石的变法类似,商鞅变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但变法的主持者自身却没有得到好的结果。
“霸道”打动秦孝公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公元前361年,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奋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他做官。”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商鞅便是其中的一个。
商鞅,姓公孙,卫国贵族,又称卫鞅或公孙鞅,后因有功于秦,被秦孝公封于商(今陕西商州),号为商君,故称商鞅。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最初,他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痤手下做小官,深得公孙痤重视。公孙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他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引荐,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讲行帝王之道,孝公不感兴趣。第三次讲“霸道”,富国强兵,才得到秦孝公的赏识,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南门立木与推行新法
为了确保新法的实施,商鞅不仅要取信于君,还要取信于民。在新法颁布之前,商鞅在国都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谕市民:谁要能将它搬到北门,便可得到十金的奖赏。看热闹的人大都不信,没人响应,于是商鞅将赏钱提高到五十金。结果有一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木头扛到了北门,果真得到五十金的奖赏。此事传遍了整个秦国,使商鞅变法获得了人民的信任。此后,变法开始全面铺开。
商鞅变法先后进行了两次。其主要内容有:实行连坐法,即将秦民编入什、伍之内,使其相互监督。一人犯法,同一什、伍之人不检举、告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告奸者则可受赏;用法令力量迫使大家族向个体家庭转化,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而不分居者加倍征收赋税;禁私斗,鼓励秦民杀敌立功,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要求宗室也立军功;贯彻重农抑末的策略,对于努力耕作者免其徭役,对于怠于种田或因从事手工业、贾贩活动而致贫者罚为奴隶;推行县制,并小都、乡、邑为直属于中央的县,县置令、丞,全国共置三十一县(或说四十一县);废除井田制,鼓励垦荒,承认私有,允许买卖;统一度量衡。新法令刚刚开始推行,就遭到了旧贵族的强烈反对。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公孙贾鼓动太子反对变法,商鞅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国势蒸蒸日上,成为战国后期实力最强的国家。
经过变法,秦国富强,周天子也派人向秦祝贺。兵强马壮的秦国便积极准备东进,扩展势力。公元前340年,齐、赵两国联合攻魏,魏败于马陵。商鞅认为机不可失,便率军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卬领兵抗秦,商鞅给魏公子卬写信愿罢兵讲和,邀请魏公子来秦军约定地点会面,魏公子深信不疑。在赴饮宴之时,秦国伏兵一拥而上,将魏公子抓起来,秦军趁势打败魏军,取得了胜利。魏被迫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州、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惨遭车裂商鞅相秦期间,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诬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卬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一位为秦国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改革家,遭遇到了这样的结局,不能不令人叹息不已。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商鞅的重要思想经后人整理,成《商君书》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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