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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论和自然语言逻辑直击中国当代人文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自然语言逻辑”,是透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来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的逻辑学科。这正是自然语言逻辑所要完成的任务。

使用论和自然语言逻辑直击中国当代人文

四、使用论和自然语言逻辑

实际上,上面所列举的几种意义理论都只考虑语言表达式的抽象意义,即它们在通常情况下的内涵和外延,而没有考虑使用语言的环境(简称语境)、使用语言的人以及人的意向(intention)对语言表达式意义的影响。一旦把后面这些因素纳入考虑的范围之内,我们就从语言的抽象意义进入到它们在一定语境中所表现出的具体意义和社会意义。后期维特根斯坦所提倡的使用论,奥斯汀、塞尔等人所发展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格赖斯所主张的会话涵义学说,都是这种考虑语言表达式的具体意义和社会意义的意义理论。

维特根斯坦的使用论有一个中心观点:“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 (14)维氏在此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语言游戏说,他说:“我也将把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语言游戏’一词的用意在于突出下面这个事实,语言的述说乃是一种活动,或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 (15)

奥斯汀、塞尔等人所发展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主张是:说话就是做事。他们认为,言语行为是意义和人类交际的最小单位,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社会行为,人们使用语言的目的不仅仅限于述事说理、描情状物,更重要的是意图改变或影响对方的信念、态度和行为。因此,说话、作文也是在从事一种行为,目的在于取得特定的效果。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目前已发展出一种“语力逻辑”(illocutionary logic)。

常言道,说话听声,锣鼓听音。格赖斯所发展的会话涵义学说旨在把握人们说话时的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后者不仅与话语的抽象的一般的意义相关,更重要的是与人们说话时的语境和说话者的意图相关,也就是与人们的话语的具体意义或语用意义相关。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正在发展关于语用推理的理论。

在上面所有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所发展的各种形式的或非形式的逻辑理论,我们统统将其归于“自然语言逻辑”名下。所谓“自然语言逻辑”,是透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来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的逻辑学科。自然语言的指谓性是指,它的每一语言单位都要指称或谓述一定的对象。这里,“指称”是说某个语言单位和某个特定的对象存在一种对应关系,以至前者是后者的名称;“谓述”是说某个语言单位对某个或某些对象的性质、情况、状态、特征有所表述,有所说明。自然语言的交际性是指,自然语言是人类所专有的并且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人们运用它去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组织社会生活,维持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与这两种特点相联系,自然语言具有表达和交际两种职能,其中交际职能是自然语言最重要的职能,是自然语言的生命力之所在。

言语交际总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进行的,这种言语交际的具体环境简称“语境”(context),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语境仅指一个语词、一个句子出现的上下文。广义的语境除了上下文之外,还包括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整个社会历史条件,如该语词或语句出现的时间、地点、条件、讲话的人(作者)、听话的人(读者)以及交际双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识,这里的背景知识包括交际双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习惯,以及共同的知识和假定等。这些语境因素对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式(语词、语句)的意义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自然语言的语词常常是多义的、歧义的、模糊的,但是语境具有消除它们的多义性、歧义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严格规定语言表达式意义的能力。正因如此,人们在实际的言语交际过程中,才能准确无误地理解本来充满歧义的自然语言表达式的真正涵义。(2)自然语言的句子常常是依赖语境的,这就是说,一个句子表达什么意义,不仅取决于其中所使用的词语的一般意义,而且还取决于说出这句话的语境,这在包含指示代词、人称代词、时间副词的句子中特别明显。要弄清楚这些句子的意义和内容,就要弄清楚这句话是谁说的、对谁说的、什么时候说的、什么地点说的、针对什么说的,等等。例如,“你昨天见到的那个人很坏”,这句话中包含多个不确定因素:你、昨天、那个人,脱离开语境,就无法确定这些词究竟指称什么对象,从而也就无法理解其真实意义,无法判断其真假。在这种情况下,它实际上不表达一个命题,而是一个真假不定的命题函项:“x在t时见到的那个y很坏。”但一旦把它置于具体的语境中,该语句就表达一个真假确定的命题。依赖语境的其他类型的语句还有:包含着像“有些”和“每一个”这类量化表达式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论域,包含着像“大的”、“冷的”这类形容词的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依语境而定的相比较的对象类;模态语句和条件语句的意义取决于因语境而变化的语义决定因素,如此等等。(3)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在语境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重要的变化,以至偏离它通常所具有的意义(抽象意义),而产生一种新的意义,即语用意义。例如,臧克家有一首著名的诗《有的人》,开头有这样一小节: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在这首诗的语境中,语词“死”、“活”已经偏离它本来的生物学意义,而获得了一种新的象征意义。有人认为,一个语言表达式在它的具体语境中的意义,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义,一旦脱离开语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义。语言的抽象意义和它的具体意义的关系,正像解剖了的死人肢体与活人肢体的关系一样。逻辑应该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当然不是去研究某一个(或一组)特定的语句在某个特定语境中唯一无二的意义,而是专门研究确定自然语言具体意义的普遍原则。 (16)这正是自然语言逻辑所要完成的任务。

【注释】

(1)参见涂纪亮:《英美语言哲学概论》,142~1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2)转引自Dumitriu,A.History of Logic,vol.Ⅲ,Kent:Abacus Press,1977,p.317。(www.xing528.com)

(3)转引自Dumitriu,A.History of Logic,vol.Ⅲ,Kent:Abacus Press,1977,p.317。

(4)转引自McNamara,J.A Border Dispute,The Place of Logic in Psychology,Massachusetts:MIT Press,1986,pp.7,13。

(5)参见Peirce,C.S.Collected Paper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0—1958,vol.Ⅲ,pp.160-161;vol.Ⅰ,p.56;vol.Ⅴ,p.39。

(6)W.涅尔、M.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张家龙、洪汉鼎译,40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7)康德:《逻辑学讲义》,许景行译,3~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译文有改动。

(8)转引自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88页。

(9)参见img9ngel,P.The Norm of Truth,p.320。

(10)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44页。

(11)詹斯·奥尔伍德等:《语言学中的逻辑》,王维贤等译,84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

(12)不过,像克里普克那样认为专名是严格指示词的人,会对这个例证提出异议。但这是一个复杂的议题,暂且搁下。

(13)参见Anderson,C.A.‘General Intentional Logic’,in Handbook of Philosophical Logic,vol.Ⅱ,eds.by D.Gabbay and F.Guenthner,Dordrecht:Reidel,1984,pp.355-386;Zalta,img10.N.Intentional Logic and The Metaphysics of Intentionality,Massachusetts:MIT Press,1988。

(14)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5)同上书,7、17页。

(16)参见周礼全:《形式逻辑应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载《光明日报》,196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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