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有计划市场经济模式
法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发源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经建立起了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战中法国的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但从20世纪50年代后又迅速崛起,现在其经济实力排在美、日、德之后,居发达国家的第四位。法国经济取得如此的成功与它选择了适合其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关系很大。法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是一种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模式,即实行市场调节与国家计划指导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法国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市场经济模式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从历史上看,法国是拥有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封闭型的集权经济体制是法国资本主义的重要特征。从现实上看,一方面二战后凯恩斯主义在法国广为传播;另一方面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在法国有着深厚的影响,社会民主主义者强烈支持国家干预。戴高乐总统当时就说,法国经济需要一个动力、一种协调、一些法则,这只能通过政府来进行。
法国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私有制为主体,国有制为补充
在法国经济中私有制占主体地位,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中的大多数企业都是私人企业,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也占有较大比重而且绩效不错。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后掀起了二战后规模最大的国有化高潮,国有经济的比重大大提高,逐渐成为推动国家计划化、左右国民经济运行的一支强大力量。据统计,80年代末,在法国25家最大的工业企业中,属于国有企业的有13家。1986年右翼党派执政后,在法国第一次推行了私有化政策,但仅一年多就因政府换届而中断。新上台的社会党政府采取了“既不国有化也不私有化”的新政策。总之,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国国有企业的比重是比较高的。法国国有经济成分包括两大类:一是所有公用事业,包括煤炭、天然气、电力、通信、邮电、铁路及相当一部分海运和航空公司等;二是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其经营领域从石油开采与加工、汽车、飞机制造、钢铁、电器生产到银行与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营业额占21%、职工人数占23%、出口额占30%、投资额占40%、固定资产占53%。法国国有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国有经济在动员资金进行大规模投资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二战后法国经济的较快恢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依靠了国有企业在动员资金方面的优势;二是国有企业保证了国家计划纲领的顺利实施,成为实现政府计划政策的基础。
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法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基本上依靠市场调节来配置社会资源,但“经济计划化”也是其配置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即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国家计划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从而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施加影响。在西欧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国是唯——个实行有明确规定的国家计划的国家。就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而言,计划不是为了取代市场也不排斥市场的作用,只是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完善,市场机制仍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
法国的计划是一种中期的指导性计划,计划期一般为五年。法国计划的指导性可以从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中表现出来。就计划的制定而言,计划中为数不多的若干宏观指标,只对部门和国有企业有一定的约束力,对私营企业基本无约束力。就计划的执行而言,政府执行计划不采取强制性行政手段,主要是通过信贷、补贴、奖金、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对企业进行诱导。计划侧重于对供给的管理,对需求只作预测。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都是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协商来进行。私营企业也参与国家计划的制定,使计划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计划的执行采取合同制的形式,即国家与企业、中央和地方都签订计划合同,规定双方为完成计划所承担的义务。计划的编制虽然由计划总署来组织,但实际工作由一个2000多名专家组成的现代化委员会来进行。委员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共识,然后交由议会审议,由议会通过并颁布有关计划的法令,计划要通过立法程序来确定其权威性。法国经济计划的基本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布各种生产和消费信息,作出预测,提出对调整、决策的意见,供企业参考,进而影响、引导企业的决策与行为,故亦被称为“预测的计划”。在宏观经济方面,政府对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农业、进出口、总消费、总投资等增长率,都提出一些指导性指标。二是政府在必要时通过公共开支和公共基金所提供的贷款和补助金来影响企业的生产与投资,通过提供财政鼓励如贷款、津贴、补助金、税收优惠等影响公共行政机构的投资与消费,通过收入政策、储蓄政策、住房政策等影响家庭和企业的收入、消费和生产、投资。三是当政府需要实现某种目标或发展某个产业、某个项目时,就规定某些必须实现的强制性指标(如法国第一个经济计划中规定优先发展的8个基础部门的指标,第七个经济计划中规定必须完成的25个重点发展项目等),为此,政府专门提供了资金保证和对其实施承担了法律、道义上的责任。这种强制性计划一般只对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有约束力。
法国的经济计划作为一种指导性计划指明了整个经济发展的纲要和工农业及其他部门未来发展的方向。其内容主要有:
1.规定中期内国家总体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指明未来发展方向
如在经济恢复和工业现代化初建阶段的前3个计划中,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工农业装备现代化,优先发展基础产业部门,以此推动二战后经济的全面恢复。在经济全面高涨和工业现代化高涨时期执行的第4~6个计划(1962~1975年),政府把实现国民经济均衡、稳定、高速增长和社会平衡作为主要目标。在经济滞胀和调整时期,政府把整顿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加速实现国家现代化作为主要目标。企业在明确了一定时期内国家的总体发展目标后,在制定本企业生产计划时就有了方向,避免了盲目性,因而有利于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法国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制定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有重点地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和引导。法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经济增长型。提出经济增长的目标与方针政策。(www.xing528.com)
(2)结构调整型。使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
(3)综合发展型。从20世纪80年代起,法国注重制定和实施这种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综合性的发展战略,如1981年制定的以“使法国现代化”为目标的第九个经济计划。
2.规定宏观经济总量增长指标
法国经济计划以规定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总量增长指标见长,这些指标主要有:国内生产总值、投资、消费、进口、出口以及主要部门和产品的增长率。计划指标只下达到部门,只对部门和国有企业有某种约束力,对大量的私有企业并不要求强制执行,而只是提供信息,为企业决策作参考。
3.确定优先发展部门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优先发展的项目不一样。如在二战后经济复兴时期,法国先后规定了煤、电、钢、农机、水电、交通运输以及塑料、化肥等基础部门作为优先发展部门,制造业被置于次要地位。在经济高涨时期,发展重点转向电子和电机、宇航、通信、汽车和陆路运输设备、造船等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部门,并形成了这一时期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群。在经济调整时期,发展重点转向微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核能等高技术产业。这种倾斜式增长方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演进和转换,使各个经济发展阶段与其所处的产业结构层次保持基本协调。除部门以外,法国还把地区发展作为计划调节的重要内容。
4.规定为实现计划目标而采取的政策和手段
法国政府不采取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使计划得以实现,而采用信贷、价格、投资、税收等财政和货币手段来使经济走上有计划发展的道路。
三、在决策结构上分权与集权相结合
法国的经济决策权大部分掌握在私人企业和消费者手中,一部分掌握在国家手中,而且国家的决策对企业和个人起着很大作用,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影响私人企业的选择。法国的行政权力机构分为中央、大区、省和市镇四级。行政管理权和经济决策权集中在中央政府,中央负责制定国家中期计划、年度预算方案、部门和地区政策及各种总体性的财政、金融政策。同时,国家还建立了相应的干预、协调、咨询和监督机构,确保国家意图的实现。在法国,虽然国家可以影响企业的决策,但国家对企业的作用只是引导而不是指令,国家计划对企业只供参考,没有约束力。私人企业享有不受政府直接控制的自主决策权。国家只能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引导企业,使企业的活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由此可见,法国经济的自由度不如其他欧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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