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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即将召开。该组织秘书处高级专家哈希莫夫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6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继续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是今后主要任务之一,而发展农业合作则成为重点。
早在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首次提出了加强农业合作的任务。2004年9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批准了实施全面经贸合作纲要的具体措施,确定了农业合作的具体任务和方向。因此,加强农业合作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哈希莫夫认为,在上海合作组织内进行农业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具有农业人口众多、农业经济落后的特点,都面临着农业发展的艰巨任务;其次,各成员国政府都很重视农业问题,都在不断地进行农业改革,寻求农业发展的新道路;第三,成员国之间的农业尽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也有许多共同之处,突出的特点是农业经济结构很相近,市场相互联系很紧密,一个国家的农业市场往往取决于邻国的农业经济状况,因此发展农业合作具有广泛的互补性;第四,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目前的农业经济状况来看,加强农业合作,走地区性综合解决农业问题的道路是振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经济的有效途径。
为此,有关专家提出了进一步开展农业合作的一些具体建议。
一是建立农业合资企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特别是中亚国家农产品很丰富,但加工能力不足。因此,利用中国农产品加工的优势,建立合资企业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强农产品运输合作。为了解决农产品运输难的问题,可以在互利的基础上在上合组织范围内实行农产品运输季节性降低运费标准的办法。(www.xing528.com)
三是交流农业经济改革方面的经验,如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推行农业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联营制和个体经营等多种方式的经验;进行农业税改革,实行减免税农业政策的经验;解决城乡差别扩大问题的经验,在农村发展中小工业的做法就值得研究和借鉴。
四是在防治农业灾害方面进行合作,如共同进行农业病虫害防治的研究、建立牲畜传染病预防体系、防治土地沙漠化和盐碱化,进行土壤改良的研究和合作。
五是加强农业科学合作,如合作进行农业和畜牧业育种和品种改良的研究和试验;经常进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农科院长和科研所长的会晤,交流农业科研的信息;合作培养农业专家等。
讨论题:
1.在上海合作组织内进行农业合作具有哪些意义?
2.应通过哪些途径在上海合作组织内进行农业合作?
资料来源:李垂发:《上海合作组织重视加强农业合作》,《经济日报》,200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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