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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伦理研究策略及其反思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伦理研究源自现实问题的产生,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成为本文研究的起点。由此,建筑伦理研究必然展现为一种多元化、跨学科的研究和发展态势。

建筑伦理研究策略及其反思

0.3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策略

那么,在这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现代以降的建筑伦理话语都经历了怎样的语境转变?它又何以成为建筑理论长盛不衰的探讨话题?在作为名词/动词的建筑背后,是否存在着伦理的原则?如果是的话,这种伦理原则在何种层面能够起到何种作用?它是外在于建筑学科体系的评价尺度,还是内在于建筑学科的要素?西方建筑伦理研究都有哪些方法和模式?除了建筑学的视域外,从伦理学角度又如何来看待和分析建筑伦理问题?在市场化的背景下我们何以保证自己作为职业者的规范行为?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伦理判断可能吗?……建筑伦理研究源自现实问题的产生,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成为本文研究的起点。

虽然当代西方建筑伦理思潮极大地推动了建筑伦理研究的进展,虽然建筑伦理议题在建筑理论传统中隐现为某种线索,但总体上看,这个研究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由“建筑伦理”一词可见,该领域至少包含了建筑学以及伦理学的相关内容,而事实上,无论是建筑学还是伦理学,都还涉及其他诸多的相关学科,如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由此,建筑伦理研究必然展现为一种多元化、跨学科的研究和发展态势。在上世纪70年代当代建筑伦理研究发端以前(详见本书第3章第1节对此的归纳),建筑学理论著述中就已经使用本学科的视角开始建筑伦理议题的讨论,这种探讨散见于不同的理论著作中,如斯科特(Geoffrey Scott)关于建筑学中“伦理谬误”的批判,吉迪翁(Siegfried Gidedion)关于“建筑学中的道德要求”的讨论,以及沃特金(David Watkin)对于建筑学中道德普遍主义的剖析等。此外,从历史的角度看,无论是现代主义的发端,还是后现代的反叛,其中都包含着伦理层面的指向和自我证明。虽然建筑学的理论著述中有着丰富的伦理层面的探讨,但问题在于:这种自发的模式(后来被巴里·沃森曼Barry Wasserman等人统称为“建筑的伦理主张”Assertions of Architecture’s Ethical Nature)仅限于从建筑论建筑,建筑伦理往往作为研究建筑形式、风格的工具出现,因此并未形成独立的研究领域,也就无从进一步探讨“建筑伦理”的本体内涵和研究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伦理学的复兴、社会批判理论的发展以及存在主义哲学和现象学对住居议题的探讨为建筑伦理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理论背景,建筑伦理研究领域开始在多元学科背景下得以成型。至世纪之交,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高峰。这种多角度的发展一方面极大拓展了建筑伦理研究的方向和方法,另一方面则产生了这一研究领域纷繁芜杂的态势,这又带来了新的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一则在“建筑伦理”一词的多元化使用中,其所指代的具体含义并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亦即建筑伦理的本体问题仍然是含混的;二则延续着前一条的问题,在研究方向和思考策略上,建筑伦理理论也缺乏系统的归纳和反思,这为不同研究方向上的对话设置了障碍;三则综上两点,使得国内建筑伦理研究在解读和借鉴国外相关理论上往往存在着困难或误读。

国内的建筑伦理研究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沈福煦先生在《宗教·伦理·建筑艺术》一文中首先提出了建筑伦理研究的概念,后又在《建构建筑伦理学》一文中阐述了建筑伦理研究的思路。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建筑伦理问题的研究大体可分为3个方面:一是职业伦理学的范畴,主要是强调职业道德规范,呼吁建筑师和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诸多学者运用伦理的视角来阐释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特征;三是部分学者对建筑伦理理论体系研究的初涉。这3方面的问题分别在于:对职业道德的探讨主要体现为一种呼吁,即关注于“应当如何”,而不做“何以可能”的思辨;对中国传统建筑的伦理分析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解释或解读,而避开了近代传统伦理观断裂的现实[18],因而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当下应该如何的问题;对建筑伦理理论体系的研究也基本上停留在对“必要性”的阐释上,和“引论”、“概论”层面的探索,尚未见到完整的理论体系架构。在国外文献方面,国内除了中译本《建筑的伦理功能》外,鲜见相关资料。而此书的作者卡斯滕·哈里斯在建筑伦理研究中仅为一脉,且有着相对特殊的视角,因此造成了许多的误读。此外,国内对于建筑职业伦理规范的建设以及建筑伦理教育等建筑伦理实践层面的探讨,往往停留在呼吁上,而对于具体“怎么做”仍鲜有问津。总之,国内的建筑伦理研究虽然在近年来(尤其是2000年后)逐渐受到重视,但尚不足以支撑独立的“建筑伦理学”[19],也还不足以有力地指导实践。

因之,本书将着眼点放在西方现代以降的建筑伦理理论上,希冀能够较为全面和清晰地分析西方建筑伦理理论研究的全貌并作出批判,同时对实践层面给予特别的关注。本书的主体分为4个部分,分别对建筑伦理本体(本体论)、现代建筑发展的伦理脉络(历时性纵向研究)、建筑伦理研究模式(共时性横向研究)以及实现建筑伦理的途径(操作性)进行探讨,最后提出了当代建筑伦理三位制衡的内在格局并对中国建筑伦理研究和建设作出展望。通过研究,本书试图建立起建筑伦理研究的理论体系,唤起对建筑学科及建筑职业发展的伦理思考,探讨对建筑师伦理职责进行教育和约定的可行性。如果把这种探讨置于当代中国庞大的建筑叙事背景条件下,那么,这项研究和反思将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本书在研究过程中,力图体现以下研究策略:一是追踪,即同步跟踪国外的研究成果和相关文献;二是追问,即避免对盖棺定论的东西作重复论述,而是追问其背后的所以然,且不回避可能遇到的理论难点,以及由于跨学科而带来的研究障碍;三是追思,即虽然聚焦于理论研究,但其落脚点却是实践,虽未具体涉及中国的问题,但却侧击时弊,注重借鉴的可能。综上三点,是为“寻求建筑的伦理话语”。

本书研究脉络

【注释】

[1][英]彼得·柯林斯.《现代建筑设计思想的演变》.英若聪,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32

[2]Tom Spector.The Ethical Architect:the Dilemma of Contemporary Practice.New York:Princeton Achitectural Press,2001:60

[3][意]曼弗雷多·塔夫里.《建筑学的理论和历史》.郑时龄,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引言部分p11

[4]Louise Pelletier.Architecture,Ethics,and Technology.London: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4:3

[5]Nicholas Ray.Architecture and its ethical Dilemmas.London:Taylor &Francis Group,2005

[6]Barry Wasserman,Patrick Sullivan,Gregory Palermo.Ethics and the Practice of Architecture.New York:JOHN WILLEY&SONS INC.,1999(www.xing528.com)

[7][美]卡斯滕·哈里斯.《建筑的伦理功能》.申嘉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其英文版本于1997年面世

[8]Tom Spector.The Ethical Architect:the Dilemma of Contemporary Practice.New York:Princeton Achitectural Press,2001

[9]陈国跃.《关于“应用伦理学”若干问题研究综述》.资料通讯,2001(5):24

[10]同上

[11]袁烽编译.《城市,少一点美学,多一点伦理——2000年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综述》.时代建筑,2001(1)

[12]张志扬.《偶在论——现代哲学之一种》.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36

[13]王受之.《世界现代建筑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29-130

[14]李泽厚.《历史本体论》.北京:三联书店,2002

[15]源自朱光亚教授2001年3月在南京大学所作的演讲

[16]栗德祥,周榕.《建筑学的千年涅槃——建筑的学科困境与自我拯救》.建筑学报,2001(4):4-6

[17]郑光复.《建筑的革命》.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18]中国近代的价值观念变革由外因被动主导,具有西方近代启蒙运动所不曾具有的激烈方式。当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陈独秀喊出“伦理之觉悟,乃吾人觉悟之最后觉悟”时,预示着旧有的伦理观将在中国近现代激烈的思想变革中遭到最为激进的清算。参见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212

[19]沈福煦曾在国内《建筑师》杂志第22期中提出了构建建筑伦理学的思路。他认为,伦理与建筑的关系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关系指的是建筑布局和造型受社会伦理观的制约,反映当时当地的伦理观;广义关系是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流变的伦理观,它既与功能有关,又与审美有关。秦红岭在《建筑伦理学论纲》一文中论述了建筑伦理学成立的理由,并将建筑伦理学定位为工程伦理学及职业伦理学的分支,详见《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2年6月第18卷。其近著《建筑的伦理意蕴——建筑伦理学引论》是国内第一部建筑伦理研究的专著,具有开创性,但尚未系统地构建“建筑伦理学”体系。更多的研究者以“建筑伦理研究”来描述这一领域。在伦理学领域,有学者提出了城市伦理学的概念(参见杨秀香《关于城市伦理的几个问题》一文,载于《伦理学研究》2004第4期)但这与建筑学领域研究视角差距较大,与本书后面所述的坎尼夫等人的“城市伦理”也不是一个概念。陈喆在其博士论文《建筑伦理——关于建筑学中伦理问题研究》及其改编的著作《建筑伦理学概论》中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建筑伦理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并对西方建筑伦理理论作出了研究,但并未对“建筑伦理”何以为“学”作进一步的探讨。本书在第3章概括了建筑伦理研究的不同学科背景和不同研究方向,并认为建筑伦理研究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研究格局,而非单一的体系。故此笔者对“建筑伦理学”的提法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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