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曾 虹
詹红荔是我省许许多多优秀女性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也是我们妇女的骄傲。她的先进事迹让我们充分感受到她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与众不同的人文素质。她知道,少年儿童犯罪通常存在一些复杂的家庭和社会背景问题,简单地量刑判决一个孩子,给他贴上犯罪的标签,可能使他终生背着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少年儿童在初次犯罪之后及时得到教育感化,悔过自新,不但一个孩子得到挽救,一个家庭得到挽救,而且社会也将增加一份和谐。正是出于这一想法,詹红荔不但做着审判事业,而且还倾注心血化解未成年犯罪背后的种种不安定因素,给家庭带来希望,给社会增添和谐。
法中有情,法中有爱,詹红荔用一片爱心从事自己的审判事业。她用慈母般的爱去感化、教育、帮助失足少年。詹红荔认为,“在他人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伸出一双手,让他感到社会的温暖,就是减少一份犯罪的土壤”。在她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帮助下,许多少年犯出狱之后找到工作;通过她的协调,有关部门、企业也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共同感化、挽救、关爱新生少年。(www.xing528.com)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阵地和优势领域。妇联的维权工作面对的就是许许多多的家庭与婚姻、妇女与儿童,因此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省妇联已经在妇联新闻网上介绍宣传了詹红荔法官的先进事迹,各级妇联应当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及时结对开展帮教、帮扶工作;进一步宣传“12338”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开展法制宣传,解答妇女儿童在家庭教育、心理调适、情绪疏导等方面的问题。要根据全国妇联召开的“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把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行动作为今后农村妇女工作的重点内容。我们要学习詹红荔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习她坚持立足工作岗位传承爱心、回馈社会的理念,为失足少年走向新生铺筑回归之路;用宽容和爱心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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