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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为民:福建南平法院好法官詹红荔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10月31日9时,南平市延平区法院,詹红荔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寻衅滋事案件。凌晨2时许,3人来到延平区水南街道一处网吧内,孙某上前无故挑衅并殴打被害人张某,罗某、付某也上前对张某拳打脚踢。最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付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罗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符合缓刑的少年犯不能判处缓刑,让詹红荔很揪心。

爱民为民:福建南平法院好法官詹红荔

郑 良

詹红荔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多来兢兢业业,审结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说,法槌落下,伴随的是沉甸甸的责任。

很多未成年犯称她为“詹妈妈”,詹红荔确实把这些失足少年都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倾心关爱、帮扶。她常说:“没有不可救药的孩子,只要能拨动他们心中的善弦,所有的失足孩子都可以变好。”在她看来,坐堂办案、法庭审理只是少年审判工作一小部分,惩罚不是目的,净化失足少年的心灵、关爱他们成长、促使他们真心悔改,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终极关怀。

少年审判工作中,詹红荔总结创造出“三三九不工作法”,即“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案件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人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处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2011年10月31日9时,南平市延平区法院,詹红荔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寻衅滋事案件。孙某、罗某、付某3名被告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平日忙于生计,疏于管教,他们辍学后在社会上打临工。2011年6月12日晚,孙某、罗某、付某在外吃夜宵时,突然起意要找个陌生人殴打。凌晨2时许,3人来到延平区水南街道一处网吧内,孙某上前无故挑衅并殴打被害人张某,罗某、付某也上前对张某拳打脚踢。随后,孙某等人将张某带离网吧至一偏僻处继续殴打。其间,孙某还抢走张某身上的200多元现金。

开庭当日,3名被告人的父母都来到法庭,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法庭上出现,3位母亲泣不成声。3个孩子则始终低着头,不敢向父母看一眼。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查明事实后,詹红荔结合每个孩子成长经历、性格特点,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她说:“今天从你们上庭的那一刻起,你们的妈妈就一直在流泪。我了解你们的经历,你们都不是坏孩子,小孙平日还很孝顺,为了减轻家里负担,主动辍学打工。你们犯了错,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只要真心悔改,就是好孩子,今后要像你们的父母学习,他们离开家乡在外打工,工作虽然辛苦却踏实做人,要学习他们勤劳善良、遵纪守法的品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孩子和父母们都泪流满面,3个孩子当庭向父母作出承诺:认真悔改、踏实做人。父母则向法庭提供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在加强家庭教育管理的同时,依托社区、法官帮扶,让这些孩子走上正确的道路。最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付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罗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www.xing528.com)

詹红荔说,庭审触动了这些孩子的内心,他们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是他们重新做人的第一步。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和社会关爱缺失有很大关系,关爱、帮扶对于他们走向新生更为重要。

在很多人眼中,法官是坐堂办案、高高在上的,但在詹红荔的工作中,更繁重的任务、更细致的工作在于庭前、庭后。她说:“每个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其言行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让他们真心悔改要通过庭前、庭后大量而漫长的工作,净化他们的心灵,用知识去教育,用爱心去感化,用行动去挽救。”

当前像孙某这样的农民工子女犯罪问题相对突出,这些未成年犯中不少是偶犯,主观恶性不强,具备判处缓刑条件,但因为落实不了帮教措施而无法判处缓刑。符合缓刑的少年犯不能判处缓刑,让詹红荔很揪心。为此,她跑了当地不少社区,多次上门动员社区的老党员、老教师、老专家等与判缓刑的少年犯结对子帮教。不少居民被她的诚心和爱心打动,也加入到帮扶未成年犯的队伍中来。

失足少年就读难、就业难,不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詹红荔联系延平区餐饮协会,共同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帮助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少年犯就业;她发起建立了“救助贫困失足少年专项基金”,帮助家庭贫困的少年犯复学、就业、返乡;为了不使缓刑判决成为偶犯轻罪的少年终生铭刻的犯罪“标签”,詹红荔积极推动建立少年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流疏导处理,能够行政处罚的,不移送起诉;能够附条件不起诉的,不移送审判。

有一个少年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因父母不知去向,时值三九寒冬,这位少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衣,且身无分文。绝望中,他找到了詹红荔。詹红荔发动同事给他捐衣物,自己从家里抱来被子,送来了零花钱,还想方设法为他在酒店找到一份工作。詹红荔说:“在他人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伸出一双手,让他感到社会的温暖,就是减少一片犯罪的土壤。”

詹红荔常说,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就是为社会增加一分和谐

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她先后化解了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她建立了300多名新生少年帮教档案,详细记录了他们的生日、犯罪动机和原因、家庭状况、性格特点及帮教措施等;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还开通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解答群众咨询求助电话1800多个,在全市2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主讲法制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到3万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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