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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为民的好法官-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讲话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工作方向。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这方面,詹红荔同志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爱民为民的好法官-詹红荔先进事迹报告会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沈德咏

(2011年1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福建省委在这里隆重举行报告会,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法官、全国重大典型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刚才,我们认真聆听了报告团5位同志的报告,他们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我们展现了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使我们深受感动、深受教育、深受鼓舞。

詹红荔同志在法院工作27年,始终忠于职守,一心为民司法,严格公正办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严承诺。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审结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她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疾苦,倾心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爱心献给失足少年,诚心化解社会矛盾,热心参与社会管理,公心彰显人格魅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谱写了当代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壮丽诗篇。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全国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宣传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詹红荔同志的崇高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工作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对人民法院来讲,就是要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詹红荔同志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认真履行职责,公正高效司法,清正廉洁办案,是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光辉榜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www.xing528.com)

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关键。詹红荔同志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自觉联系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尽心竭力地挽救和帮扶失足少年,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使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出路,是坚持司法为民的优秀楷模。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用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严格落实司法为民、利民、便民措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

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完全可以大有作为。詹红荔同志正是这样的杰出典范。她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少年审判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之中,延伸到法庭之外,主动走进学校、家庭和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有效降低了青少年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既要当好司法工作者,又要当好社会管理参与者,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群众司法需求,高度重视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必须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应对复杂形势、完成繁重任务的必然要求。司法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学习,离不开实践。在这方面,詹红荔同志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她非常注重学习,为了保持与青少年的良好沟通,坚持自学心理学,积极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为了提高少年审判质量和效果,她积极钻研,总结出了行之有效的“三三九不工作法”;为了抵御各种诱惑,她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养成良好生活情趣,始终做到了廉洁自律。全国各级法院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参与审判实践锻炼,着力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先进典型的感召下,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民司法事业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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