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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宏观经济政策与中日经济关系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于1998年4月出台了以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经济对策”,大规模追加财政支出预算,扩大国债发行规模。1998—1999年期间,日本政府又出台了多项减税措施,不但减税规模超过上次,减税对象也由个人所得税扩大到企业法人税。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为了防止1998年10月以后的日元升值对经济恢复产生不利影响,经常对外汇交易市场进行干预,并在政治上作出努力,呼吁西方7国给予合作。

日本的宏观经济政策与中日经济关系

二、日本1998—1999年期间的宏观经济政策

1.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作为“六大改革”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日本正式通过《财政改革法案》,决定压缩长期持续的财政赤字,减少公共投资支出和公债发行总额,实行紧缩性财政。但是随着1997年下半年经济形势的急剧恶化,这些改革实施的条件出现了变化。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对《财政体系改革法案》进行修改。1998年5月通过的修正案增加了“如果经济形势恶化,允许中止改革法案”的所谓“弹性条款”,11月则进一步提出冻结财政改革相关法案,并于12月在国会通过。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于1998年4月出台了以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经济对策”,大规模追加财政支出预算,扩大国债发行规模。从这一时期开始,日本政府再次转向扩张性的财政政策。[2]

在内容上,这次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与以往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主要还是减税和扩大公共投资。但是由于1997年以后经济衰退的程度远远超过前次,因此,在财政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政策力度超过1991—1995年期间。1998年4月出台的“综合经济对策”,拟创出的市场需求规模超过16.6万亿日元,其中由财政直接支出部分达到10万亿日元。这些都是历次经济对策中规模最大的。不仅如此,1998年11月再次追加新的“紧急经济对策”,市场需求规模上升到24万亿日元,直接的财政支出部分也增加到12万亿日元。再创政府经济对策规模的新纪录。此外,1998—1999年政府债券发行平均规模(预算)达到32.6万亿日元,相当于1991—1995年平均规模的2.3倍(见表3—3)。减税规模也有明显增加。

表3—3 1996—1999年公共投资与债券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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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6—1998年包括追加预算数,1999年为最初预算数字。1999年公共固定资产为预测数字。

资料来源:日本经济企划厅:《经济白皮书》。

第二,财政支出结构有所变化。在1998—1999年的财政预算中,用于科学技术开发、再就业资助、社会保障支出、公共事业投资等方面的支出增加比较多,比例有所上升,而防卫支出、发展中国家经济援助、农业补贴等的比重下降(见表3—4)。此外,在公共投资项目中,也改变过去以道路、水利设施等土木工程为主的投资结构,大量增加教育医疗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偏远地区通讯服务系统等新社会基础设施。

表3—4 财政预算支出结构

img33(www.xing528.com)

注:1998年包括3次追加预算数,1999年分别为年初预算数和追加预算数,其中追加“失业对策费”是指“经济新生对策”中的“雇佣对策费”。

资料来源:日本大藏省公布的预算资料。

第三,政策性减税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1998—1999年期间,日本政府又出台了多项减税措施,不但减税规模超过上次,减税对象也由个人所得税扩大到企业法人税。而且涉及税种范围更为广泛,包括对民间住宅投资实施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措施、废止有价证券交易税、对通信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购买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从税基中扣除等。[3]按照1998年11月公布的“紧急经济对策”将逐步把法人税平均税率由46%下调到40%,实施法人税的永久性减税。另外,根据1999年的财政预算,当年中央和地方的减税额超过9万亿日元的规模,相当于1998年中央财政实际税收(49.4万亿)总额的18.2%。从1998—1999年的预算税收及实际税收的变动来看,大规模减税的政策得到了具体体现(见表3—5)。

表3—5 1997—1999年预算与实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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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9年预算税收是全年数,实际税收是4—12月数据,与上年比是同期比。

资料来源:日本大藏省:《租税及印花税收入统计》。

2.货币政策的主要内容

自从1995年基本利率降低到0.5%的历史最低水平以后,虽然在经济再度进入衰退时,曾经几次探讨进一步下调利率的可能性,但鉴于利率政策的严重失效和日趋明显的“流动性陷阱”,最终未能实施。尽管如此,市场利率仍在继续下降,银行存款利率等已经接近零。基本上再没有调整的空间。因此,这一时期的利率政策基本没有发挥作用。

日本政府为了减少金融机构破产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不惜动用财政投融资资金将资不抵债的长期信用银行收归国有;同时为了改善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条件和“惜贷”局面,提高银行消化处理不良资产的能力,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等方式筹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优先股,注入资本金。这些措施都是过去未曾有的。反映了日本政府吸取拓殖银行和山一证券等大型金融机构破产的惨痛教训,试图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稳定金融市场,刺激经济恢复的政策取向。此外,日本政府为了改善企业的国际化经营环境,向海外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由其发行债券,将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发展海外业务的企业;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高达30万亿日元的基金,为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为了防止1998年10月以后的日元升值对经济恢复产生不利影响,经常对外汇交易市场进行干预,并在政治上作出努力,呼吁西方7国给予合作。[4]

这一时期,日本的金融改革也进入紧锣密鼓的阶段,1998年4月正式实施新的《外汇交易管理法》,日元的自由兑换和流通全面自由化。此外,金融的分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打破,政府取消了对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限制,证券市场的限制也大大放宽;另一方面,日本政府设立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强化了金融风险监督和防范体系,严格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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