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有关情况的调 研 报 告
2005年5月14日(星期六),正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开班时间,受局党委的委派,笔者带领人事股长、普教股长、计财股长一行四人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事与财务情况
1.人事情况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现有教育局任命的干部职工四人,四人的基本情况如表42所示。
表4-2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正式人员情况表
2004年年底,中心向教育局反映,要求聘请一名门卫,向陈局长汇报后,陈局长说等调研后再定。中心因为国家装备的60万元设备已配齐安装,迫于安全压力,于3月份自主聘请了一名临时门卫,时间是3月17日至4月12日,月平均工资300元。4月12日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又聘请了第二轮门卫,时间是4月12日到4月28日,因这一次明确和附加了其他事务,月工资定为650元。由于门卫感到工作压力和安全责任大,干了不到一个月自动辞职,现中心无门卫。
中心于4月上旬开始启动,现已聘请了13名合同制教职工,基本情况如表43所示。
表4-3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聘用人员情况表
以上人员都签订了聘书和责任合同。
从人事方面的情况来看,一是教育局安排的人员专业性不强,二是中心聘请的人员没有经过教育局审定,程序不规范。
2.财务情况(www.xing528.com)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属国家援建项目工程。承建单位是咸安区人民政府,原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玲同志任项目负责人。工程占地面积15亩,其中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10亩,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入33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80万元(土建120万元,仪器装备60万元),区政府配套150万元。
工程于2002年10月1日动工,2003年11月主体工程及装饰工程完工验收后交付使用,附属工程于2004年9月完工,共投入资金2620874.45元,其中国家补助180万元(土建120万元,仪器装备60万元),教育局投入资金566274.45元,缺口254600元。
中心已于3月中旬向区物价局报送了收费报告,物价批转每节课可收4~6.5元,要上交6000元的费用后才发书面批文,目前已按此标准收费,但未拿到正式批文。
二、活动情况
3月上旬,中心召开了城区学校政教主任会,发放了学生调查问卷,布置了招生宣传工作,随后通过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学生及家长需求初步确定了准备开设的培训专业。3月中旬,中心向物价局申报并确认了培训收费价格,印制了招生简章,由工作人员下校发至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在主要道路和各个学校门口张贴。针对前段宣传效果不是很好的情况,中心在培训开课后又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4月中旬,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在咸宁2台宣传一周,出动宣传车,拉了宣传横幅,制作三块大型宣传板在主要学校门口进行动员宣传,并在西小、南小、实验中小学门口设立咨询点,通过以上工作,逐步扩大了活动中心的社会影响。
4月初,活动中心正式开班培训,学生最初15人,现在已达到了82人(另8人在试读),共开设书法、美术、乒乓球、武术、舞蹈、二胡、电子琴、奥数、写作、少儿英语等12个培训班(书法、美术各有基础、初级二个班)。其中,舞蹈和美术班较受欢迎,学员也相对多一些。在教学管理上,中心主要采用评价管理,中心与外聘教师签有聘任合同,制有聘用及管理制度、教师授课评课表、教师考核评估细则、教学及管理学生反馈卡。教学管理基本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目前主要是社会知名度不高,没有形成规模气候,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三、问题建议
(1)用人不够规范,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建议人事股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拿出人事方案交党委会研究;建议速聘请门卫,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精力;建议以人事股为主组成专班,对临时教师进行综合审定,理顺聘用关系和手续。
(2)经费缺口较大,空调、电扇急需配置,建议将原区政府答应的15万元配套资金追讨到位;建议以区政府的名义于“六一”前组织开业庆典,将所收礼金填补政府配套缺口。
(3)社会影响不大,活动没有形成特色规模。建议教育局加大支持扶持力度,活动中心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提高活动质量,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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