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发于声音。”借助声音表达哀痛,便是哭。哭,是复杂情感的表达。亲人去世,因突如其来的打击显得措手不及,而哭;亲人在世前,自己没有尽到孝心,没有好好照顾,没有满足某些要求,或者没有建功立业,没有改变家庭面貌,没有为亲人挣得名声,感到自己对不起死者,觉得应该为亲人的辞世负责,要哭;触景生情,看着死者的遗体,看着死者穿的衣服、鞋子,联想到死者生前的吃、穿、住、行,联想到死者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和道德、人品、人缘关系及对自己的恩情,而哭。在全部的丧葬祭礼中,哭丧礼是最具特色的节目之一,因为它贯穿着整个丧葬活动的始终,而且会依各个程序定时出现。
丧葬祭礼对哭的方式、地点、对象、时间均有严格的规定,仅此一点,在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世界之中都是罕见的。哭丧礼规定,子孙辈悲哭逝去的父母、祖父母,要像母亲在饥饿的婴儿跟前经过却突然走开,婴儿得不到奶水那样的痛哭,且哭声不断,又是鼻涕又是泪,手抓脚蹬。或者是去掉束发物,披散着头发,捶胸顿足地哭,这就是礼书上津津乐道的“辟踊”。如果没有过分的悲哀,沉重的刺激,是不会出现这类动作的。
一般情况下,男子多半是不出声的“泣”,属无声而有泪的哭,即使哭出了声,也没有词,也不成调。女子痛哭之时,要叙述亲人生前如何克勤克俭,如何吃苦耐劳,如何抚育子女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长辈的遗体,向吊唁的客人哭诉,以宣扬死者的功德,表示自己的遗憾。这种自编的词句,临场发挥的效果极佳,不仅有板有眼,有腔有调,而且极富感情,听后使人鼻酸,无法忘怀。
哭丧礼规定,死者停止呼吸时,在殡尸之处哭,也就是在遗体的东边,面朝西方悲哭。哭毕,孝子离开殡尸之处,返回堂中,站立在堂的东侧,西向而哭,然后即以丧主的身份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孝女们的方向正好相反。丧葬礼仪结束,转入祭祀阶段,也依然如此,即便“哭墓”也是男子跪立东边,朝西;女子跪立西边,面东。
人生活在社会之中,要同不少的人交往、联系,慢慢地就有了自己的长官、同僚、下级,有了自己的老师、学生,有刎颈之交的朋友等等。因此,哭丧礼也将他们收罗在哭的对象之中。孔子说:“兄弟,我哭于庙;父亲的朋友,我哭于庙门之外;师傅,我哭于正室;朋友,我哭于王室的门外;相识,我哭于野。”孔子为彬彬有礼之人,他吊唁死者后,跑到庙堂,甚至是野外去哭,不知会不会遭到人们的非议?
哭丧礼规定,父母之丧,哭是没有时间、场合的限制,想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哭是随哀情的起伏波动而定,不分白天,也不论黑夜。亲戚来了要哭,吊客来了要哭,沐浴时要哭,小殓时要哭,下葬时要哭,就是祭祀时也要哭。凡是该哭的时候,就必须哭。(www.xing528.com)
哭丧礼规定,百日后,由无时哭,改为早晚哭,民间则干脆提前到了终七,即七七这天。后世灵柩入土,家人哭过后,就再也不哭了。过了时间还在哭,不但不会引起人们的赞赏,反而会受到批评、嘲讽。《礼记·檀弓上》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便是例子:伯鱼(孔丘之子,名鲤)的母亲死了,一周年之后,伯鱼还在哭。孔子听到哭声,问:“谁在哭?”弟子报告说:“鲤”,孔子笑了,说:“嘻,过分了!”伯鱼听罢,再也不哭了。故事告诉我们,伯鱼的母亲死了一年,伯鱼还处于悲痛之中,依然在哭,孔子认为此举愚笨,既影响身体,也不合乎礼的规定。
哭丧礼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及男女性别的不同,制定了相应的“哭法”,高高低低,时断时续,参差不齐的“大合哭”,配合着鼓乐,为丧礼平添了几分热闹。这热闹又反过来加剧了丧礼的肃穆悲凉气氛。丧葬祭礼就是在这种热闹而凄苦的环境中进行的。
哭是一种昭示,也是一种标志。因此,丧家无人哭或因哭的人少,或哭的人不下劲,或哭声中含有虚情假意,乡邻就会认为死者生前无能,或人缘关系不好,甚至会责骂他的子孙不孝。该哭的人不哭,或者不会哭,或者哭的声音不响,或者哭的时间不长,或者哭时没有泪水,乡邻们便要谴责死者的亲人不聪明,不知礼,不懂事。
哭并非一时一刻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结束的,为了不影响孝子孝孙们的身体健康,保证丧事的顺利进行,为了增添丧礼的气氛,为了不受乡邻的指责和嘲讽,一些地方出现了“代哭”的形式。所谓代哭,就是死者的亲属依次更换着号哭,甚至找人来哭,使哭声不断。代哭之习一直流传到近代,民间对代哭的人称呼为“代孝子”或“喊口婆”。“代孝子”和“喊口婆”是封建社会丧家讲排场、图阔气的结果。据《中国风俗辞典》介绍,“代孝子”、“喊口婆”一般流行于台湾、广东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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