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节”,亦称“芦笙会”,是生活于我国广西、贵州一带地方的苗族同胞的传统节日,由于他们生活的地域不同,因此,各地的节期也不一致,广西地方与黔东南一带的苗族同胞,多在每年农历正月举行,而生活于贵州黄平地区的苗族同胞,则在每年农历九月二十七至二十九日举行。
芦笙,亦称葫芦笙,又因传说它是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南征时教苗族人民制作的,故而又被称为“孔明管”,是苗族同胞十分喜爱的吹奏乐器。它是用六根竹管绑结一起,插于米斗或葫芦中而做成的,其大小不一,小者仅有数寸,而大者则有一二丈。这些竹管外侧开孔,下安铜簧,而木斗或葫芦上则安有笙嘴儿,演奏者吹奏时,双手持笙,手指按住各个开孔,口吹笙嘴儿,鼓气贯入,依律开阖按孔手指,铜簧震动,发出美妙悦耳的乐曲。
苗族同胞以吹芦笙伴奏,随节奏翩翩起舞而来欢庆节日的习俗,早有悠久的历史。而固定的“芦笙节”的由来,则据说与在黔、桂一带苗族同胞中间流传的一个古老民间故事有些关联。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苗家有一位名叫阿旺的姑娘,她聪明美丽,贤淑勤劳,孝敬尊长,友爱同乡,是十里八乡人人夸赞的好姑娘。苗寨附近的密林中,有一个占山为王的野鸡精,经常在附近兴风作浪,祸害乡民。他听人们传说阿旺姑娘的美丽,就动了心,多次派手下前来求亲,均遭到姑娘家人的拒绝。有一次,阿旺姑娘与几个小姐妹出外办事,当她们经过这片密林附近时,一阵狂风骤起,密林中窜出野鸡精,抱起阿旺姑娘就跑,在密林中消失了踪影。狂风过后,姑娘们急忙跑回寨子,向乡亲们述说阿旺姑娘被野鸡精强抢掠去的遭遇,人们切齿痛恨,发誓要除去害人的野鸡精,把阿旺姑娘救回来。离此数十里的山外,居住着一位苗家后生,名叫茂沙,练得一手好箭法,以狩猎禽兽来谋生。当他听说野鸡精戕害乡邻,强抢阿旺姑娘的事情后,就主动携弓挎箭来到苗寨,与大家一起去救阿旺姑娘。他们深入密林,直捣野鸡精的巢穴,茂沙用精湛的箭术射杀野鸡精后,乡亲们将阿旺姑娘救出了樊笼。当大家兴高采烈地回到苗寨,却发现茂沙早已悄悄地离去了,人们交口称赞这位勇于救人却不辞而别的好小伙儿。阿旺姑娘获得新生,心中十分感激大家,更难忘茂沙的恩情,日夜思念救命恩人,阿旺的父亲于是就发起举办芦笙会,以便借机找到神箭手茂沙,当面向他致谢。苗寨方圆数十里的乡亲们听说后,纷纷吹着芦笙前来赶会,茂沙也闻讯前来观看。会上,阿旺姑娘与朝思暮想的恩人茂沙定了亲,成就了一桩美好姻缘。人们连续欢庆三天,祝福他们结成眷属。久而久之,在黔、桂一带的苗族同胞中,就有了固定的传统节日——“芦笙节”了。(www.xing528.com)
节日期间人们身穿节日盛装,扶老携幼走出家门,欢天喜地地拥往芦笙会场,大家围成一个个“堂子”,有的会场竟能聚齐几十个“堂子”。待一声铜鼓响起后,分散在各个“堂子”的大小芦笙齐声鸣奏,一支支悦耳动听的乐曲,在整个芦笙会场上空回旋飘荡。各个“堂子”里的吹笙手们,边奏乐曲边起舞,或踢脚扬腿,或旋转跳跃,或矮步穿插,争相在人们面前展现自己的绝技,芦笙吹得好、表演较出色的青年小伙子,多会受到在场姑娘的青睐。而“堂子”里的年轻姑娘们排成一排,伴随着乐曲的节奏,挥舞手中五颜六色的花帕翩翩起舞。周围的人们则伴随乐曲节拍顿足拍掌,尽情地呼喝助兴。这就是“芦笙节”的一项主要节日活动——“赛芦笙”与“踩芦笙”。节日夜晚,苗家适龄未婚的青年男女,乘着朦胧的月色纷纷走出家门,来到设于寨后或寨边的“游方场”,尽情对歌,抒发激情,增加了解,建立感情。对对情侣则在场中僻静的大树下、花丛间,交换信物,愉悦谈情,共相厮守着度过甜蜜的节日夜晚。这就是“芦笙节”的又一项节日活动——“游方”。
节日期间,家家都要杀猪备酒,发豆芽,点豆腐,盛情款待每一个在节日里光临苗家村寨的远客近邻。入夜,家家把酒共饮,纵情欢笑,一直延续到深夜方尽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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