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阶级与暴力:阶级理论分析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我们分析社会政治现象的一条指导性的线索(176),也是分析政治暴力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理论。不过,马克思并没有专门的著作阐述其阶级理论。因此,我们要认识到马克思的阶级概念和阶级理论的复杂性,“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划分为阶级的事实,阶级统治形式改变的事实,把它作为基本的指导线索,并用这个观点去分析一切社会问题,即经济、政治、精神和宗教等等问题”(177)。尽管人们对马克思理论的诠释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与分歧,但几乎没有人真正怀疑过阶级理论的重要性。正如达仁道夫(Ralf Dahrendorf)所言:“他的著作的卓越和脆弱很明显地表现在其阶级理论之中。”(178)本书将在分析阶级、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等概念的基础上,简要阐述马克思的暴力理论。
阶级理论从属于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和政治批判,而社会批判和政治批判又是通过阶级理论展开的。因此,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连接其历史唯物论,并对资本主义进行社会学分析的中介与桥梁。马克思主要从社会的经济结构如何变迁这一角度来分析历史上不同时期的阶级结构,认为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即占有还是失去的关系是阶级划分的根本标准,并认为除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外的每一种社会形态中都存在着两个主要的、对立的阶级。“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179)。阶级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阶级划分的根源不在分配过程而在生产过程。
阶级是马克思政治思想中最基本的范畴,也是政治学研究的最初出发点。虽然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曾对资本主义阶级关系作过经济剖析,梯叶里、米涅、基佐等人也曾认为阶级斗争是考察英法资产阶级革命的钥匙,特别是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曾猛烈地抨击资产者,深切地同情无产者,提出了许多卓越的见解。然而,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们都未能对阶级作出科学的说明。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科学理论。(180)而马克思阶级理论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以下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81)马克思本来打算详细论证并阐明阶级的实质,给阶级下一个完整的定义。由于他的逝世未能完成这一任务。后来,列宁给阶级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182)
马克思在分析阶级时认为,一个阶级要成为一个统一体,还应具有某种心理上的一致性,即阶级意识,也就是主观上觉察到在生产系统中地位相似的人都有着共同的客观的阶级利益,并建立自己的政治组织以与其他阶级相对抗。只有形成了阶级意识的人群的组合才会成为“自为的阶级”,而不仅仅是只具有客观共同情境和利益的“群众”而已。阶级意识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低层次的阶级意识是指简单地具有阶级一致性的观念和阶级差异的观点;高层次的阶级意识则包含有阶级冲突的观念,这种冲突的阶级意识潜在地隐含在阶级一致性和阶级差异的意识中并在后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冲突的阶级意识在一定条件下会发展为被压迫阶级推翻现存阶级统治的意识,而且坚信通过阶级斗争达到无产阶级的解放。在马克思看来,阶级利益的冲突直接产生革命的阶级意识,它包含在作为最进步的生产力代表的那种阶级集团中,“革命因素之组成为阶级,是以旧社会的怀抱中所能产生的全部生产力的存在为前提的”(183)。
马克思认为,国家机器和各种制度都是在阶级斗争的格局内发展起来并作为阶级斗争的一个环节而存在的,它们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手段。社会冲突和斗争,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都是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阶级斗争是社会变革最直接的动力。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言:“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184)在资本主义时代,阶级斗争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是历史进步的直接动力。
有关阶级冲突的本质以及冲突的必然结果等的论述是马克思政治学的核心内容。(185)米里班德(Ralph Miliband)认为,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冲突是阶级系统所固有的,而阶级之间的冲突是无法在阶级系统的体制内加以解决的。因为由于阶级系统中的支配和服从关系所延伸出来的阶级矛盾和冲突只有通过革命改变整个生产关系后才能暂时获得终止。(186)“政治是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其不但能与阶级斗争所有表现形式联系起来,并且可以作为阶级斗争所有表现形式的最终归宿,将阶级斗争所有表现形式加以贯穿。(187)阶级斗争总是会通过政治斗争表现出来,这就是阶级斗争规律,运用这个规律分析社会生活的方法则是阶级分析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阶级分析方法,主要是为了革命,为了无产阶级能夺取政权。阶级现象是私有制社会中不平等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私有制社会中,由于阶级利益不同,各阶级之间存在着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关系,阶级斗争、阶级冲突就不会停止。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是推动私有制社会变革的动力。阶级结构的最终发展趋势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后两大对立阶级。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消灭资产阶级,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运用阶级分析方法的目的在于唤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由自在阶级变为自为阶级,起来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共产主义社会。革命是无产阶级摆脱资本主义社会所强加给他们的剥削、压榨和异化的唯一手段。无产者的革命角色不是由外在的历史动力,而是由资本主义的本质以及因为资本主义运作所形成的整个社会和劳动阶级的结构和处境决定的。(188)
阶级理论与阶级分析方法为马克思的暴力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下面我们将从暴力的哲学基础、政治意涵、暴力的工具以及暴力是否是绝对的坏事等几个方面对马克思的暴力理论作简要的论述。
列宁曾经认为,暴力革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189)现在看来,这种概括可能是片面的甚至是不准确的,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承认并且非常重视非暴力手段、和平过渡手段的重要作用。不可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阶级理论、阶级斗争的规律以及历史经验,确实多次强调了暴力革命及其重要性。例如,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190)。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学说是针对资产阶级国家而言的。“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191)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在战争与国家双重意义上使用“暴力”这一概念的,既用于诠释战争,也用于诠释国家,体现了他们对战争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把握。在他们看来,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因此,战争与国家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不仅在于战争是代表了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用来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的手段之一,而且在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也是针对经常的战争状态的。因此,国家本身就具有暴力性和强制性。
在“暴力论”中,恩格斯批判了杜林关于“本原的东西必须从直接的政治暴力中去寻找,而不是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政治状态是经济状况的决定性的原因”(192)等观点,深刻论证和发挥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杜林认为,鲁滨逊“手持利剑”征服了星期五,迫使星期五受他的奴役,这样一种政治暴力行为,就造成了世界历史上的一切经济依存关系,“直到现在还通行的全部‘基于暴力的所有制’也是以这种原始奴役为基础的,——正因为如此,很显然,一切经济现象都应该由政治原因来解释,即由暴力来解释”(193)。杜林的意思是,这种凭借压服和统治,即凭借暴力建立起来的奴役关系,构成了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特别是首先构成了一切经济事实的基础。现实的一切经济事实,特别是分配中存在的不平等、不公平现象都是以暴力为依据,为本原的。不难发现,杜林的“暴力论”实际上提出了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1)人类社会历史的本原究竟是什么,是经济还是暴力?(2)经济与暴力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是经济决定暴力还是暴力决定经济?(3)暴力在人类历史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马克思深刻地指出:“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194)这样,马克思就把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暴力观所颠倒了的经济和政治的关系调整过来了。恩格斯针对杜林的“暴力论”,围绕战争与经济的关系,系统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学说。他认为,暴力仅仅保护剥削,但是并不引起剥削;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才是无产者受剥削的基础,这种关系是通过纯经济的途径而决不是通过暴力的途径产生的。(195)“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196)
恩格斯认为经济才是政治暴力的目的。鲁滨逊之所以要奴役星期五,也不是以暴力奴役本身作为目的,而只不过是为了占有星期五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产品,也可以说就是“达到糊口目的的手段”(197)。既然经济利益是目的,而暴力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二者的真实关系就应该是:“目的比用来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具有大得多的‘基础性’,同样,在历史上,关系的经济方面也比政治方面具有大得多的基础性。”(198)暴力只能掠夺已有的财产,而不能创造财产,“虽然财产可以由掠夺而得,就是说可以建立在暴力基础上,但是决不是必须如此。它可以通过劳动、偷窃、经商、欺骗等办法取得。无论如何,财产必须先由劳动生产出来,然后才能被掠夺”(199)。“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200)这就意味着,历史上基础性、本原性的东西,只能是经济,而不是政治暴力。(www.xing528.com)
恩格斯用原始公社制社会后期私有制产生的历史为例作了说明。在原始公社制社会中,本来没有私有财产,到原始公社后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公社成员的集体劳动逐渐为个别家庭的个体劳动所代替。恩格斯指出:“私有财产在历史上的出现,决不是掠夺和暴力的结果。”(201)“私有财产的形成,到处都是由于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发生变化,都是为了提高生产和促进交流——因而都是由于经济的原因。在这里,暴力根本没有起任何作用。显然,在掠夺者能够占有他人的财物以前,私有财产的制度必须是已经存在了;因此,暴力虽然可以改变占有状况,但是不能创造私有财产本身。”(202)
恩格斯又从资本主义产生的过程证明,对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产生,也只能用经济原因,而不能用暴力去说明。从历史上看,在封建社会末期,“政治暴力始终在贵族方面”,“市民的决定性武器是他们的经济上的强大手段”。这充分表明,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原因,是经济不是暴力。
当然,恩格斯并不认为上层建筑只是经济基础的消极产物。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出于论战的需要,过多强调了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203)以至于后来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和葛兰西,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们因此而认为,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低估了上层建筑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维护作用,而国家对资本主义关系的决定作用比马克思所估计的更为重要。(204)毛泽东在中国的革命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政治和经济相互关系的原理,指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一般地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积极的反作用,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上层建筑还对经济基础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205)。
诚然,资本主义制度最终取代封建制度,还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这种政治暴力来实现的。但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不是使经济情况适应政治状态,相反的,它恰恰是把封建贵族占统治地位这种不适合经济情况的政治状态推翻,而用一种适合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治状态来代替它。
恩格斯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已经接近了封建贵族在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发生时所处的那种地位了。资产阶级也像那时的封建贵族一样,妄想依靠暴力来阻挡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是,历史证明,只有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阶级利益的政治暴力,才能在斗争中最终取得胜利,而同经济发展的要求相违背的反动政治暴力,不管看起来多么强大,终将被革命者的暴力无情地除掉。
恩格斯进一步从行使暴力的工具以及暴力本身来论证:政治暴力不是经济的基础和本原,相反的,经济正是暴力的基础和本原。“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经济条件和经济上的权力手段帮助‘暴力’取得胜利,没有它们,暴力就不成其为暴力。”(206)
恩格斯指出:“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它要求具备各种实现暴力的非常现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其中,较完善的战胜较不完善的;其次,这些工具必然是生产出来的,同时也可以说,较完善的暴力工具即一般所说的武器的生产者,战胜较不完善的暴力工具的生产者;一句话,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状况’,以可供暴力支配的物质手段为基础的。”(207)还是以杜林的“两个男人”为例来说明,鲁滨逊要奴役星期五,需要以“利剑”为工具,而“利剑”也有个来源问题。至于国家暴力的主要部分即军队的维持,更需要非常现实的前提。军队需要“巨额的金钱”,需要装备和武器。这些前提都不是暴力本身能创造出来的,而只能依靠经济力量,依靠生产来取得。就是说:“暴力还是由经济状况来决定,经济状况供给暴力以配备和保持暴力工具的手段。”(208)
事实上,不仅军队的武器、装备、给养要以经济力量为基础,而且,军队本身的组成、编制、战术和战略,总之,军队的全部组织和作战方式以及战争的胜负,都取决于物质的即经济的条件。所谓经济条件,不只是包括武器或物的因素,还包括人的因素。在人和武器这两种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而不是武器。恩格斯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赢得战斗胜利的是人而不是枪”(209)。毛泽东发展了恩格斯的思想,指出:“武器是战争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210)
杜林认为“暴力是绝对的坏事”(211),是人类社会的罪恶之源。暴力在历史上的确造成过“恶果”,有“坏”的一面。历史上所有的国家都以暴力作为统治阶级镇压和奴役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而且,当暴力以战争形式出现的时候,就会造成对人类生命的摧残,对社会财富的破坏。但是,恩格斯指出,同经济相比,暴力在历史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第一,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社会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不断得到加强。第二,政治权力在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212)正是在催生新社会的意义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暴力并不总是坏事。马克思曾指出:“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213)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利用国家权力,即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大力促进和缩短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和过渡的过程。(214)恩格斯认为:“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215)。历史证明,每一次革命的胜利都引起了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跃进。(216)
暴力之所以必要,是由人类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规律所决定的。“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217)“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而在这以前,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改造的前夜,社会科学的结论总是:‘不是战斗,就是死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问题的提法必然如此。’”(218)“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219),“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220)。“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221)马克思恩格斯亲身参加了1848—1849年的暴力革命。通过革命的实践和总结这次革命的经验教训,他们极大地发展了自己的学说,特别是暴力革命学说,主张用暴力手段来还击反革命当局的暴力。
人类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其中,暴力是促使旧社会崩溃和新社会诞生的必然因素。换言之,只有经过暴力,才能把旧社会推向新社会。而且,“一切社会形式为了保存自己都需要暴力,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暴力建立的”(222)。历史表明,反动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总是首先使用反革命暴力,发动内战,“把刺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223)。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如果要免受旧制度的暴力袭击,就必须用革命暴力“回答”反革命暴力。我们也要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是无原则地支持一切暴力,他们只是拥护革命暴力,而反对反革命暴力,而且他们也承认并重视非暴力手段、和平过渡手段。(224)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在暴力革命问题上的辩证法。工人阶级及其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并不醉心于暴力革命,非常乐意通过非暴力手段获得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然而,能否如愿以偿,这不取决于他们,而是取决于压迫阶级、资产阶级。从逻辑上讲,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革命的核心内容并不是暴力和流血,也就是说他们所设想的革命并不必然包括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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