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意义分析
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在公平正义视角下重新审视税收的职能作用,研究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机制的相关问题,既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对中国传统税收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从理论上看,一是丰富和发展了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内涵。税收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国家调节经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从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看,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而且其相关研究也比较系统、全面。相对而言,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研究比较滞后,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功能没有较好地发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致力于市场机制作用的恢复与发挥,注重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而对税收调控收入分配的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导致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税收调控收入分配的作用弱化。本书运用系统论原理,通过引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机制”这一全新的分析工具,深刻揭示了中国现阶段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存在的“缝隙”和“缺陷”,为税制改革的设计者尽可能消除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缝隙”和“缺陷”,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提供理论指导,弥补了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理论的不足,填补了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空白。
二是为党和国家在公平正义的新目标下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和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收入分配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而公平收入分配又是各国政府始终不渝的追求。中外学者研究表明,各国在经济发展中,收入分配演变规律呈现出不同特征,因而,收入分配调控的政策体系及作用体现出各自特点。中国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在过去的近30年中,税收调控更多注重的是效率而非公平,其结果是经济发展了,但收入差距却越来越大,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正义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本书从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机制入手,回顾、总结了中国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历史演进,深刻剖析了现行的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历史回顾和现状剖析,为党和国家在公平正义的新目标下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和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三是为认识和解决收入分配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供理论基础。收入分配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同时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收入分配不公不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并进而危及国家政权。导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合理因素,也有不合理和非法因素,还与国家宏观调控息息相关。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不同居民由于其拥有的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不一样必然会导致其收入水平的不同,另一方面,垄断经营、非法经营等各种不合理和非法因素也会造成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公,同时国家宏观调控不力也是导致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形成应进行客观分析,对由于不同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宜采取不同的对策。唯有如此,才能使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实践上看,如何有效发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当前,中国正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财富生产与积聚到一个特定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00~3000美元之后,各种社会矛盾可能会集中爆发出来。其中,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引发的矛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尖锐,也是最容易激化的矛盾。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曾经指出:“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混乱动荡的方面。没有很好理解为什么这些变化会发生,以及会起怎样的作用,就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应该看到,中国现实中的收入分配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及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正融合生长,演化为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干扰了社会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不能满足于经济发展的一枝独秀,漠视分配不公引起的社会矛盾,漠视低收入阶层、弱势群体的权利诉求,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与不安。而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充分发挥政府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缩小收入差距,化解由收入差距扩大引发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切实保障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税收作为政府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自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注释】
[1]王绍光:《平等问题研究框架》,载《收入分配与社会和谐》,权衡主编,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2]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3页。
[3]转引自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32页。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384页。
[5]转引自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32页。
[6]转引自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33页。
[7]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931页。
[8]P.桑德斯:《有关政府所导致的收入再分配的证据》,OECD,经济与统计部,工作报告,第11期(1984年1月),第1242页。
[9]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8页。
[10]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8页。
[11]许建国、蒋晓惠:《西方税收思想》,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第261页。
[12]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第96页。
[13]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9页。
[14]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3-214页。
[15]张馨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13-214页。
[16]张丽霞:《税收调控论》博士论文,2000年;保罗·A.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1225页。
[17]彭澄译:《新千年税收结构和财政政策问题的趋势》,载《税收译丛》,2000年第5期。
[18]参见赵人伟:《浅论税收公平分配功能的弱化》,载《税务研究》,2001年第8期。
[19]参见李本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第23页。(www.xing528.com)
[20]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中国财经出版社,2000年,第2页。
[21]高培勇:《规范政府行为:解决中国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载《财贸经济》,2002年第1期。
[22]吴云飞:《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6页。
[23]吴云飞:《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9页。
[24]樊丽明:《税收调控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15页。
[25]参见蒋晓惠、张宗萍:《论税收制度对收入分配调节的效应》,载《税务研究》,2006年第9期。
[26]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第6页。
[27]邓子基:《税种结构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年,第98页。
[28]参见张贵:《税收与公平收入分配》,载《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29]参见马国强、王椿元:《收入再分配与税收调节》,载《税务研究》,2002年第2期。
[30]邓子基、王道树:《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个人收入的分配及其税收政策》,载《财贸经济》,1997年第8期。
[31]项怀诚等:《个人所得税调节谁》,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5页。
[32]项怀诚等:《个人所得税调节谁》,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99页。
[33]韩绍初:《效率优先关注公平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中的积极作用》,载《涉外税务》,2001年第12期。
[34]参见吴云飞:《完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的政策取向》,载《涉外税务》,2001年第9期。
[35]张斌:《税收制度与收入再分配》,《税务研究》2006年第8期。
[36]周国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取向与制度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37]樊丽明:《税收调控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0页。
[38]马洪、孙尚清主编:《经济与管理大词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39]向书坚:《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
[40]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三联书店,1991年,第15页。
[41]樊丽明:《税收调控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12页。
[42]李本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第108页。
[43]转引自刘乐山:《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8页。
[44]杨强:《中国个人收入的公平分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9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