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在革命中与关键性社会群体联盟
中共作为革命党,以夺取政治权力为目标,但其在政治革命的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推动了社会革命,以瓦解传统社会的社会资本结构——“礼治权威”和“差序格局”,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网络,并朝着实现“集体格局”的目标而奋斗。例如,瞿秋白认为:家族制度产生的社会根源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农村中的大量族产、族田是家族制度存在的物质基础,族长、宗长把持族产、族田是一种封建剥削形式,要消灭家族制度,必须消灭这种以公田形式出现的族产、族田。瞿秋白从经济层面上对宗族问题进行了批判,毛泽东则从政治思想层面对乡村社会革命的目标进行了阐述。毛泽东1927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
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农民在乡下怎样推翻地主的政权,已如前头所述。地主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地主政权既被打翻,族权、神权、夫权便一概跟着动摇起来。农会势盛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不敢再侵蚀祠款。坏的族长、经管,已被当作土豪劣绅打掉了。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www.xing528.com)
毛泽东同志针对农村建立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困难曾指出:“社会组织是普遍地以一姓为单位的家族组织。在村落中的组织,因居住关系,许多是一姓的党员组成一个支部,支部会议简直同时就是家族会议。在这种情形下,‘斗争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建设,真是难得很。说共产党不分国界省界的话,他们不大懂,不分区界、县界、乡界,他们也是不大懂的。”[42]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族产公田,并将其分配给农民的纲领。党在《土地问题决议案》中明确指出:农村中的族产公田是宗法社会存在的基础。因此,要消灭封建制度,必须没收地主、土豪、豪族及宗祠所占的土地,将它无条件地分配给农民,要消灭地主豪绅的政权和族权,必须取消绅士对于所谓公有祠堂、寺庙的田产的管理权。
由此可见,如果说中共领导的政治革命是为了夺取国家政权,其社会革命则是为了改造旧有的以家族为载体的“差序格局”结构,打破传统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秩序,建立新型的人与人平等关系的“集体格局”网络。[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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