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关于宗教
导读
《社会学原理》的作者斯宾塞说:“在相互争战的各社会中,必须要有一种爱国心,把他们社会的胜利当做最光荣行为的结果;他们必须要有忠诚,由此产生对上级的服从,而且如果他们要服从,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信仰。”日本民族的历史有力地诠释了这些真理。从来没有任何的民族,能够有他们那种富含激励性又形式特别的忠诚,也从来没有任何的民族,能够用他们那种特别丰富多彩、发端于祖先崇拜的信仰鼓舞着的服从。
一
读者可以理解,孝心也就是家庭中信从的宗教。其在社会的发展中影响有多大,根据结果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成了社会需要的政治服从,另一种则成了军阀逼迫出来的军事服从。服从的价值,不仅仅是顺服,更是强烈的忠顺;也不仅仅是强迫的感觉,更是处于本性的热诚。
这种本性的服从,它的原因大概是宗教方面,就好像它在忠诚中表现出来的。它仍保持着宗教的性格,而且促成了一种牺牲自我的宗教。在一个好战的民族中,忠诚早就有了,所以,在日本早期的历史记载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一些感人的例子,同样可以找到一些恐怖的例子,一些关于牺牲自己的故事。
面对身为皇亲贵胄的主人,侍臣的每一样东西都不是他自己的,包括动产、不动产、自由甚至是生命,而且不管事实上还是理论上都是这样。只要是有必要的时候,为了主人,侍臣可以无怨地贡献出一部分或全部。然而这种对主人的职责,正像对于祖先的职责一样,不会因为死亡而停止。既然在生的子女必须要拜祭父母的灵魂,那么那些应该直接服从主人的人也必须终身敬拜奉祀着主人的灵魂。而且,在黄泉之下,主人的灵魂不能没有侍从,所以至少有几个服侍他的人必须陪着他一起死。因此,在早期的社会里就出现了殉葬的习俗,一开始是强迫的,后来就变成自愿的了。前面曾经提到,场面很大的葬礼在现在的日本仍然很盛行,他们用许多烘干的埴轮(日本古坟中的陪葬陶塑品)替代了殉葬的活人。我已经提过,在取消强迫的殉葬之后,自愿的殉葬一只持续到了16世纪,成了军界的习惯。在那个时候,如有一个王侯去世了,15个甚至20个侍臣自愿切腹相殉,都是很平常的事。后来,德川家康下定决心要取消这种自杀殉葬的习惯。在他举世皆知的遗言中的第70条,这么说道:“虽然自古就有殉葬的事,但是绝没有正当的理由。孔子不满始作俑者是世人皆知的,这就明显表明殉葬的不合理了。不管是贴身侍臣,还是侍臣的侍臣,或者是最低级诸侍臣,全都包括在内,都必须严禁这样的事情。违反的人就不是忠义之士。财产充公,让他们的子孙过贫苦日子,这样才能警戒违犯的人。”
德川家康的遗令,真的取消了他自己的陪臣中的殉葬之风。可是,在他死后,此风依然持续着,并且复苏起来。1664年,幕府将军发布了一条法令,只要是殉葬人的家属都必须严办。可见幕府非常热心于这件事。奥平忠政去世的时候,有一个右卫门兵卫自己切腹殉葬,违犯了法令,政府立刻就没收了他家的全部土地,处死了他的两个儿子,还发配他家的其他所有人到边远地区充军。虽然殉葬的事情在明治时期还是时有发生,但是德川政府严格取缔的态度还是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所以,后来即使是再赤诚的忠孝之心,大概也只能在宗教上作牺牲了,也就是在主人去世之后,侍臣们不再切腹而是出家做和尚了。
殉葬的风俗,只能够代表日本忠诚的其中一个方面,此外还有一些同样惹人注目的习俗,比如说军人自杀的习惯。这里说的不是殉葬,而是一种由武士教育传承下来的、自我惩罚的方法。为了很明显的原因,日本还没有制定任何法令禁止这种惩罚自己的切腹。这种自我毁灭的方法,早期的日本人似乎并不知道的,可能和其他的军人习惯一起从中国传进来的。根据《日本记》中的有关记载,古代日本人的自杀方式大概只有上吊。切腹的习惯只有军界最通行,并且作为一种特权。从前的败军之将,或者城池失守的守将,为了不落入敌人的手中,就经常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大概是在15世纪末期,像允许一个武士切腹自杀以免遭受被砍头的羞辱这样的军界习惯,早已经风行一时了。后来一个武士的受命自杀,竟然成一种公认的义务。所有的武士都服从这个教条似的法律,甚至连各省区的长官也是这样。在武士的家庭中,不论男女老少都受过教育,都知道不论在什么时候,只要是为了自己的尊严或者是主人的意愿,都应该采取怎样的自杀方式。我也应该注意到妇女们不是切腹而是抹脖子,就是说,把刀子刺入喉咙,轻轻地一拉,割断脖子上的大动脉。看了密特福德(Mitford)翻译的有关日本的书籍,大家应该已经知道关于切腹仪式的种种细节了,所以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关键要记住的是,尊严和忠诚要求武士家庭的男人和妇女,准备在任何时间,用兵器自杀;至于战士,任何不信任(不管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任何艰巨使命的失败,或者是一个愚蠢的错误,还有甚至是主人一些不满意的眼神,都是切腹的充分理由。对于最高等的侍臣来说,因为无法规劝失德的主人向善,用切腹来死谏也是一种义务。有好几个剧本的故事就是以这种英雄的习俗作为题材的。至于武士阶层中的已婚妇女,是直接忠诚于丈夫,而不是向主人负责。抹脖子经常是战争时期保持尊严的手段,虽然在有些时候,也表示向猝死的丈夫的灵魂表示忠诚。(日本思想家贝原益轩写道:“妇女是没有封建之主的,她必须尊敬服从她的丈夫。”)至于未婚的少女,因为其他理由而死也并不少见。武士家庭的少女经常也是有关全家荣辱的重要成员,因此有什么阴谋诡计都很容易使得一个少女自杀,或者为了表示对女主人的忠诚也会有舍弃性命的事情。因为武士的少女,在职责上必须忠于她的女主人,就好像战士对他的男主人一样,所以日本封建时代的女英雄数量也很多。
二
在古代,被定了死罪的官太太可以自杀,早就成为一种风气了,这在古代的史籍里记载了不少。但是,这种风俗,有一半的原因大概是古代法律和现在完全不同。那时一个人犯了罪,不管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全家都要跟着受罚的。然而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不因为失望,而是想跟着丈夫到另一个世界去像生前一样侍奉他而自杀的,也是十分平常的事情。因为古时候对死去的丈夫的旧观念而自杀的女子,在近代也还经常能看到。这种自杀一般都是按照封建时代的规则而进行的,妇人自杀时身上都穿着白衣服。在最近的和中国打仗期间,在东京就发生了一件不起眼的自杀事件。死者是战死的浅田中尉的妻子。她那时只有21岁,一听到丈夫的死讯,她便开始准备自杀。她写信跟亲戚们道别,整理好一切事务,按照古代的惯例,仔细地收拾干净房子。然后她穿上死人应该穿的衣服,在客厅的壁龛的对面,铺下一张席子,将丈夫的画像放到壁龛里,在它的面前摆好了祭品。等到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以后,她就坐在画像前,取出了短剑,很熟练地、轻轻地一刺,就割开了她喉咙间的大动脉。
武士家庭的妇女自杀的义务,除了保持尊严以外,还可以作为道德上的劝谏。我已经说过了,对于最高等的侍臣来说,因为无法规劝失德的主人向善,用切腹来死谏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对于武士家庭的妇女来说,以封建的观念来看,她们认为丈夫就是她们的主人,如果丈夫有了不正派的行为,她苦劝无效的话,那么她也就只好以抹脖子作为道德上的劝谏了。按着妻道,被逼走上这条路的想法,到现在仍然存在。这么美好的生命,为了劝丈夫改正道德的错误,就此弃若敝履了。像这样的事,要罗列起来并不在少数。最感人的一个例子,就要算是长野县1892年选举县长时的那件事了。有一个名叫石岛的有钱的选举人,刚开始的时候对家人说,他将会帮助某一个候选人获选,没多久就改变了初衷,反而去帮忙那个候选人的竞争对手。他的妻子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穿上了白衣服,按照古代武士的礼节,刎颈自杀了。一直到现在,本县的百姓还用鲜花装饰着这位勇敢妇人的坟墓,还在她的坟前焚香祭拜。
奉命自杀是所有忠心的武士做梦都不敢怀疑的义务,在我们看来,也是比其他完全听从的义务还要容易服从些。所谓其他义务,就是为了主人,牺牲孩子、妻子,以及全家的性命。有许多著名的日本悲剧都描述过这种牺牲,王侯的侍臣或者支持者以及他们的妻子,让他们的子女代替主人的子女去死。(配有精美图画的《寺子屋》剧本可以作为极佳的例证。)这些剧本中的故事大都是以封建历史作为依据的,我们不能说它言过其实。虽然所有的情节都已经重新安排过,并加以详细地描述以便演出,但是用这种方法演绎古代的一些故事,可能比事实还要合乎人情些。人民还是很喜爱这些悲剧的。其他国家的戏剧评论家,往往只是注意到那些流血事件,以为民众有喜爱看流血的偏好,并把这个作为民族天性残忍的例证。我并不以为然,我认为对于传统悲剧的喜好,恰恰证明这个民族极深刻的宗教性格,也正是外国评论家常常不明白的东西。这些剧本之所以能够持续带给人欢乐,并不是因为它们的残暴恐怖,而是因为它们包含道德的戒条,因为它们表扬牺牲和勇敢、忠心的宗教。它们代表着封建社会最高尚的理想,也就是杀身成仁。(www.xing528.com)
从那个社会一直到现在,同样的效忠精神在种种不同的形式中都有所表现。就好像武士对他的主人一样,学徒对师父,伙计对老板,也都是那样的。不论在哪个角落都是忠诚可靠的,因为不管在什么地方,在主仆之间都有那种相互承担义务的情感存在。每种产业和职业,都有它自己对忠心的追求。一方面,必要的时候要求绝对地服从与牺牲;另一方面,要求和睦与互助。祖先的统治居然覆盖所有一切。
报杀父、杀母还有杀主之仇的责任,和为父母或主人而死的义务一样,很早就有了,甚至在稳定的社会出现之前,这种义务就已经存在了。日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中,有许多这样复仇的故事。孔子主张和杀父兄杀主人的仇人“不共戴天”,这种伦理思想把义务明确地确定下来;又规定了亲戚的亲疏,在这些亲族之内,有十分重大的复仇义务。我们应该知道,孔子的伦理思想,就是早期日本统治阶级的伦理,所以一直流传到现在。就像我在其他地方已经提到过的那样,孔子的全部伦理思想,都是建立在祖先崇拜的基础上。这正好代表了孝心的影响与成功,因此就和日本人的道德经验完全协调在一起了。因为日本军人的势力逐渐壮大,所以中国的复仇习俗就普及到各个地方,后来甚至到法律和风俗的保护。连德川家康自己都赞成,但是规定,在复仇之前应该呈文给地方刑事法庭,说明自己的想法。他关于这件事的看法十分有趣的:“君父之仇,不共戴天,连圣贤(孔子)也认为非报不可。有打算报仇的人,应该先呈文到刑事法庭。虽然在限定的时间内,可以自由地报仇,但是不能采取扰乱治安的手段。未经呈文擅自报仇的人,是狡诈的豺狼。针对这种人,根据具体情形决定是要严惩还是宽宥。”
因为亲属相当于父母,师长相当于主人,所以有仇一定为他们报。因为有时候一个家族被害得连一个男人都没有了,实际上只能由妇女或儿童为他们报仇,所以以妇女复仇为内容的著名小说和戏剧都不少。学徒应该替师父报仇,甚至连结拜兄弟也必须互相替对方报仇。
了解了那些特殊的社会组织之后,自然而然就可以明白复仇的义务为什么并不局限在血缘亲属方面。我们已经知道,家长制的家庭其实就是一个宗教的团体;每两个家庭的结合,并不是情感的自然结合,而是宗教仪式的结合。我们也已经知道,家庭对于社团的意义,社团对于部落的意义,部落对于民族的意义,都一样是个宗教的意义。刚开始的时候,复仇的风俗,束缚在像家庭的、社团的或者是民族的宗教仪式的结合下,就像束缚于血统的结合一样,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另外,中国的伦理传进来了,军界的势力扩大了,视复仇为义务的观念就影响到更为广阔的范围。过继的子弟,在义务上是和血缘上的子弟一样的;师长跟学生的关系,就是父亲跟儿子的关系。不管殴打辱骂的是自己的父母,还是师长,在法律上都必须处以死刑。这种要孝敬师长的观念,也是中国传来的:把孝心扩大到了“智慧之父”的身上。此处,还有其他类似的扩大。不管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追究其原因一般都可以追溯到祖先崇拜去。
三
现在,在所有介绍日本古风俗的书中,都没有仔细地介绍过活祭本来包含的宗教意义。大家当然都知道,在古代社会中,是把复仇的惯例作为宗教的起源的。不过,日本的复仇本身是含有宗教性。有趣的是,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看过举行献祭的仪式就可以知道,大部分献祭是一种赎罪的行为。他们把仇人的首级当做赎罪的祭品,放在被害人的坟前。从前举行这种仪式时,最感人的就是在被害人的灵前所做的一番祷告。有时候用口说出这些祷告,有时候用笔写下祭文放在坟墓上。
读我的书的人,可能没有一个不知道密特福德的杰作《古代日本的传说》(Tales of old Japan)和他的译作《四十七士》的。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清洗吉良侯的首级的意义,或者那些勇士等候了很长时间才得以报仇后向已故的主人做祷告的意义。这篇祭文是放在浅野侯的坟上的,密特福德也曾经翻译过,现在还保留在泉岳寺(Sengakuji):
“元禄十五年壬午(1703年)12月15日,我和寺坂吉右卫门等47人,冒死奉告于我们的主君的亡灵:呜呼!去年3月14日,主君您攻击吉良侯的战事,臣等愚昧没有了解清楚。不料您居然无辜遭到陷害,奸人吉良侯却未被处死。虽然政府通告我们不许复仇,我们这次行动可能不是您所期望看到的,但是享受您的俸禄,忠于您的事情,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有朝一日黄泉之下与您相遇,不曾为您报仇,又怎么自处,又怎么好意思侍奉您的左右呢!心意已决,便日夜侦察,日复一日,度日如年。冒着风雪,缺少饮食,加上衰老和病痛,很多人濒临死亡。螳螂当车,被人耻笑。但是此仇不报,又不愿放弃。昨天晚上起事成功,现在将吉良侯押送到您的墓前。这把匕首,去年还在您的手上,后来交到我们手上保藏,现在又奉还给您。您在天之灵显圣,昭赫天下。我们要以这匕首的锋刃,砍下奸人的首级,平息众人的气愤。请享用。臣等47人谨启。”
他们做这个祷告的时候,就好像看见浅野侯就在那里一样。他们也是按照向在生的主君献上左耳的惯例,仔细地清洗过仇人的首级。在坟墓前面放着的那把匕首,就是本来浅野听命于政府用来切腹的那把,然后大石内藏助再用它把吉良侯的脑袋割下来。这就算是浅野侯的灵魂自己用匕首割下那个脑袋,也就算发泄完了他冥冥中的怒气。他们这47个侍臣,本来早就已经准备切腹自杀了,一直到现在才挨个地自杀去地下追寻故主。后来,他们就埋在主人的坟前。二百年来,尊敬他们的游客经常来到他们的坟前焚香凭吊。游客们把名片放在47士墓上的行为早已经成为一种风气。最近我到泉岳寺去游玩的时候,看到47士墓周围的地面上都是一片雪白,到处是游客们凭吊时留下的名片。
虽然说,只有在日本居住过,才能够感受到日本传统生活的真正精神,才能够体会得出这个故事所包含的忠义精神,但是,我相信无论是谁,只要仔细阅读过密特福德先生对这件事的叙述和对相关文章的翻译就一定会深受感动。那篇祷告,因为它所显出的热情和忠诚,还有对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尽义务的感情,所以显得特别感人肺腑。不管我们现代的伦理如何看不起复仇,但是许多有关复仇的日本故事却自有它们的高尚之处。它们能感动我们,并不是因为那些复仇行为,而是因为它们揭示了感恩、自制还有不怕死的勇气以及对无形世界的信仰。不管我们明白还是不明白这件事的意义,都会被它们的宗教性所感动。但是,个人的复仇,就是为个人损伤而稍迟的报复,是不符合我们的道德感情的。我们已经很清楚地知道,导致这种复仇的情绪只不过是残暴的情绪,做这种事情的人跟禽兽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在这样的故事里,因为职责所在或者为已故的主人尽忠,所以不得不报仇,那就能够在道德上得到我们较高的同情。这类故事,让我们感受到无私、忠心不二、鞠躬尽瘁所散发出来的力量和美丽,《四十七士》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还必须知道,虽然自古以来,日本的忠义宗教在殉葬、切腹、献祭这三种可怕的习俗中得到了最高的表现,但是它的范围却是十分狭窄的,是受约束于社会的习惯法。虽然全国上下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到处都可以找出性质相同的义务观念来,但是这种义务的范围,就个人而言,是绝不会超出他所在的团体的。侍臣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为他的主人去死,但是如果他不是幕府将军的军队中的人的话,那么他就觉得他不必为了幕府做出任何牺牲了。不管是他的故乡,还是他的祖国,或者是他的世界,都只在他主人的领土之内;脱离了这个领土,他不过就是一个流浪者,也就是一个浪人,一个没有主人的武士。在这种情况,对民族产生较大的热爱,换句话说,不是古代狭义的而是近代广义上说的爱国心,就很难得到充分的发展了。虽然任何共同的灾祸、任何全民族共同的危险,比如说蒙古人的入侵,也许能够暂时激发出真正爱国的情感,但是那种情感某种程度上是不会发展的。伊势的礼拜确实跟部落的或者宗族的礼拜不一样,可以算得上是民族的宗教,但是每一个人却都被教育说他们必须认定他第一个尽忠的对象是他的主人。一个人不可能周到地服侍两个主人,封建制度取消了其他方面的可能性。因为主人已经完全占有了侍臣的身体与灵魂,所以在对主人的尽忠之外,在侍臣的心中没有一丝为民族的效忠观念。比如说,一个普通的武士是不会把皇命当做法律的,因为他只知道在他的侯王的法律之外,就没有任何其他法律了。至于大名就会根据不同情形决定听从或不听从皇命,因为他的直接上司是幕府将军,所以他不得不为自己打算,在天皇是神和天皇是人这两个问题上作一个政治意味的区别。虽然在统一军权之前,为皇帝舍命的诸侯固然不少,但是公然背叛皇帝的侯王数目更多。在德川掌权的时期,服从还是违抗皇命,完全取决于幕府将军的态度。在幕府制度取消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侯王冒险服从西京的朝廷,而违抗江户的朝廷的。在德川家光掌权的时期,大名们到了江户后,不但绝对不可以靠近皇宫,即使是应皇命的宣召也不可以;而且也不可以向御门(天皇)有任何直接的请求。幕府的政策,就是要防止西京和大名之间有任何直接的往来。两百年来,这种政策虽然遏制了许多不轨的阴谋,但是也妨碍了爱国心的发展。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日本突然遭到西方侵略的时候,最重大的事情就是取消侯王制度。危机使得社会上的各种组织都不能不凝结成一个整体,方便采取一致的行动。必须永远地解散部落或宗族的团体,所有的权力都应该立刻集中到民族宗教的代表者——天皇手中。从此以后,效忠天皇的义务就代替了服从各地诸侯的封建义务。忠义的宗教,是近千年来因为战争而发展起来,不能就此随意否定、丢弃掉。如果恰当利用的话,它简直就是价值无限的宝贵民族遗产,如果有智慧的意志用智慧的目的指导,就能成为一种创造奇迹的道德力量。不能为了改造而破坏它,而只能转换与修改它。因此,只要转换到更高尚的目的上,或者说扩展到了更大的需要上,它就成了承担和尽义务的全国新情感,即现代的爱国心。现在的人们不得不承认,在30年中,它确实做成了很多奇事,而它将来还能够做成多少,将来自会知道。但是,至少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就是日本的将来,必须保持、不丢失并且依靠这个自古以来传承下来的忠义的新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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