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
“恩”是一种债,必须偿还,但在日本一切偿还行为都被认为是完全属于另一范围。日本人发现我们的道德观在我们的伦理学和像义务、任务这种中性词中混淆了这两种范畴,这和在语言上不能区分金钱交易中的“负债人”与“债权人”的某些部落的财务一样奇怪。对于他们而言,被称为首要的和永存的情债与积极主动、紧绷弓弦的偿还行为是两个不同的词语,后者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一个人的欠债(恩)不是美德,他的报答才是美德。德行始于他积极献身于报答工作之时。
如果我们牢记把德行同金钱交易作比较,考虑到在其背后也有美国的财产交易中的对违约的制裁,这就会帮助美国人去理解日本的这种德行。在美国我们要求每个人履行契约。当一个人得到不属于他的东西时,我们不会考虑去掩饰这情况。我们不会允许一个人是否付银行的借债成为一种冲动下的行为。债务人要负责既还本金又还利息。我们认为所有这些与爱国主义和我们对家庭的爱是大不相同的。爱,对我们是一种心灵的事物,自由付出的爱是最高贵的。爱国主义,意味着把国家的利益置于所有其他事情之上,被看作是相当于堂吉诃德式的肯定与难免犯错的人性不相协调,除非美国被敌国的武装力量攻击。我们缺乏日本人把每个男女一出生就自动付上巨大的恩情债的假定前提,我们认为一个人应该怜悯和帮助他们需要帮助的父母,不应殴打妻子,应当抚养子女。但是这些事情不是像金钱债务可以量化计算,也不能像商业成功那样获得报酬。在日本,它们被看成如美国的财物偿付能力一样,其背后的强制力也像在美国能使人付帐单和抵押贷款的背后力量一样强大。它们不是只在诸如战争宣战或父母病重这样的危急时刻才必须被注意到的事情;它们是一个人持续的阴影,就像一个纽约的小农民担心他的抵押物,或者一个华尔街的金融家在买空后关注着行情上涨一样。
日本人把那些对恩的报答划分为各有不同规则的不同范畴,一种在数量和持续时间上都是无限的,另一种在数量上相等并在特定时机期满。对情债的无限报答被称为“义务”,他们描述为:“一个人永不能报答这恩的万分之一。”一个人的义务归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对父母之恩的报答,叫做孝,对天皇之恩的报答,叫做忠。这两种义务都是强制性的,人们普遍都有;日本的初等教育的确被称为“义务教育”,因为没有其他的词如此恰当地呈现了“必修”之意。人生的偶然事件可能会修改一个人的义务的细节,但是义务自动地加于所有人身上不容推辞,并超越于一切偶然情况。
日本人的义务及其互换一览表
一、恩:被动发生的义务。一个人“受恩”,一个人“蒙恩”,即从被动接受者的观点来看恩是义务。
皇恩:受自天皇的恩。
亲恩:受自父母的恩。
主恩:受自主人的恩。
师恩:受自老师的恩。
一个人一生中与各种人接触时所接受的“恩”。
注:所有这些让一个人受恩的人成为他的“恩人”。
二、恩的互换。一个人“偿还”这些债,一个人向恩人“回报这些义务”,即它们从主动偿还的观点来看是义务。
A.义务。对这些义务的最大报答仍不过是部分的,而且没有时间限制。
忠:对天皇、法律、日本的责任。
孝:对父母、祖先(包含子孙后代)的责任。
任务:对自己工作的责任。
B.情义。这些情债被认为是对所受恩惠要如数偿还的,而且有时间限制。
1.对社会的情义,对主君的情义,对姻亲的情义。
对没有关系但受之于恩的人的情义,例如,接受钱财的赠予、受到好意、工作上的帮助(如某种“协同工作”)。
对没有足够亲密关系的人们(伯父、伯母、叔叔、婶婶、舅舅、舅母、姑夫、姑母、姨父、姨姨、堂兄妹、表兄妹等)的情义,并非是从他们那儿受过恩,而是因为和他们有共同的祖先。
2.对名声的情义。这是日本版的德国式的“名誉”。
一个人在受到侮辱或有失败之罪时洗涮名誉的责任,即报复或复仇的责任。(注意,这种报复不被认为是攻击。)
一个人不承认(专业上的)失败或无知的责任。
一个人履行日本礼法的责任。例如,遵守所有的礼节,不过与自己生活位置不相适应的生活,在不如意时克制情感的流露等等。
义务的这两种形式都是无条件的。这样,日本人把他们的德行绝对化,背离了中国人对国家义务和孝道的概念。自从7世纪以来中国的伦理体系被日本一再吸收,“忠”和“孝”都是汉语。但是中国人没有把这些德看成是无条件的。中国假定了一种凌驾其上的德作为忠与孝的条件。它通常被译作“benevolence”(仁),但它意味着几乎所有西方人在良好的人际关系方面的意思。父母必须有仁。如果一个统治者没有仁,他的人民起义反对他就是正义的,它是一个人效忠的先决条件。天子在位年限和他的官员们的在职期限都依赖于他们施仁政。中国的伦理学把这块试金石应用于所有的人际关系。(www.xing528.com)
这种中国伦理观的前提在日本从未被接受。伟大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谈到中世纪这种差别时说:“在日本,这些思想显然与天皇制不相容,因此,即使作为一种理论也从未被完全接受。”[1]事实上在日本“仁”变为被排斥在外的道德,完全丧失了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的崇高地位。在日本它发音为“jin”(书写用同样的中国汉字),“行仁”和另一表达形式“行仁义”即使在最高阶层也远不是一种必要的德。它被彻底地排斥在他们的伦理体系之外,只意味着法律以外的某种作为。在公共慈善捐赠表上写上自己名字和对罪犯施以怜悯的确是值得称赞的行为。但它只是个份外的善事。它的意思是那行动并非你必需要做的。
“行仁义”也用在“法律之外”的另一意思上;它用来指无赖之间的德行。德川时代以袭击杀人为生的盗贼之间的荣誉——他们是佩单刀的人,这和佩带双刀的虚张声势的武士是不一样的——即是“行仁义”;当这些不法之徒中的一个请求不相识的另一个的庇护时,后者为免遭将来同伙的报复就会允许,这就是“行仁义”。在现代用法中,“行仁义”变得更加低下。它常出现在对应受惩处行为的议论中。他们的报纸说,“下层工人仍在行仁义,必须对他们加以严惩。警察应该注意那些仍盛行于日本各个角落里的仁义。”当然他们的意思是盛行于敲诈勒索和流氓习气中的“强盗之间的荣誉”。尤其是现代日本的小劳务承包人,他们像在世纪之交时在美国港口上的意大利籍工头一样,和非熟练工人签订契约并将其租出去从中牟利,他们的这种做法也会被说成是“行仁义”。对中国的“仁”的概念的贬低已不能再低了。[2]日本人完全重新解释并贬低了中国体系中关键的德,而不以任何其他东西将其代替以可能使义务成为有条件的,在日本孝道成为一个必须履行的责任,即它意味着宽恕父母的恶行和不义。它只有在一个人与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才能废除。
在他们的一部现代电影中,一位母亲突然发现了她那个当乡村教师的已婚儿子从村民处筹集的一笔钱。钱是为解救一位年轻女学生的,她即将被父母卖到一家妓院,因为他们正在一场乡下的饥荒中挨饿。虽然教师的母亲并不穷,她自己经营着一家有些名望的饭馆,但她还是偷走了儿子的钱。她儿子知道是她拿走了钱,但却不得不自己承担惩罚。他妻子发现了真相,留下一份为丢钱承担所有责任的自杀遗书,就和她的婴儿投河了。接着事件公开了,但母亲在这场悲剧中的角色甚至没有被过问。这个儿子实现了孝道,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炼造他的人格,以使他能在未来岁月里在此类教训中使自己更坚强。他是一个有德的英雄。我的日本同伴强烈地反对我的明显的美国式判断,我认为应对整个悲剧负责的是那个偷了钱的母亲。他说,孝道常常与其他的道发生冲突。如果那个英雄足够聪明,他会找到一个方法使它们相互协调而不失自尊。但如果他即使在自己心里责备母亲,这也不可能实现。
在小说和真实生活中都充满了一个年轻人结婚后的沉重的孝道义务。除在“摩登”(现代)圈子外,在受人尊敬的家庭里,由父母挑选儿子的妻子是理所当然的,通常是通过媒人的斡旋。选个好媳妇的事务主要关系到家庭而不是儿子,这不仅因为涉及到了金钱交易,而且因为妻子将进入家庭的族谱,并通过她儿子使家庭脉络得以延续。惯例是由媒人安排一个看起来是碰巧的机会,让两位年轻的主角在他们父母在场的情况下会面,但是他们并不交谈。有时父母会选择为他们儿子办一场实用的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女孩儿的父亲会得到财利,而男孩的父母则会与名门联结起来。有时他们也会因为女孩儿个人的令人满意的素质而选上她。善良儿子对父母之恩的报答不允许他怀疑父母的选择。在他结婚以后,他的报答仍将继续。特别是如果这个儿子是家庭的继承人他就要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众所周知婆婆是不喜欢儿媳妇的。婆婆挑媳妇所有的毛病,她可以把媳妇遣回家并解除婚姻,即便年轻的丈夫和他妻子很和睦而且除了和妻子生活在一起别无所求。日本的小说和个人传记只倾向于强调丈夫的痛苦和妻子的痛苦,丈夫屈服于解除他的婚姻当然是在行“孝”。
现在住在美国的一位“摩登”日本妇女曾在她自己东京的房子里收留了一位怀孕的年轻妻子,这位妻子的婆婆强迫她离开了伤心的年轻丈夫。她身体患病,心也碎了,但她没有责备她的丈夫。渐渐地她把注意力放在了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但当孩子生下来以后,婆婆就带着她沉默而顺从的儿子来要婴儿。当然孩子是属于丈夫家的,婆婆把他领走了,并立刻把孩子转到了一个寄养家庭。
所有这一切有时全都包括在孝行之内,是对父母之情债的应有报答。在美国所有这样的故事都被认为是外部对个人正当幸福的干涉的例子。日本不认为这种干涉是“外部的”,因为它有恩债这个前提。这种故事在日本,就像我们的一个正直的人通过难以置信的个人努力还清债务的故事一样,是关于真正高尚之士赢得他们的自尊权利和证明自己坚强到足以忍受彻底的个人挫折的故事。这种挫折,不管多么崇高,还是会自然地留下一点怨恨的残渣,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可恨之物”的亚洲格言,比如在缅甸就列有“火、水、盗贼、官吏和恶人”,在日本则列举为“地震、雷电和老头(家长、父亲)”。
日本的孝道与中国的不同,既不包含几个世纪以来的历代祖先,也不包含由他们传下来的庞大增生的生活家族。日本人的祖先崇拜是最近的祖上。墓碑必须年年重写以保持其身份,但当活着的人不再记得某位祖先,他的墓碑就会被忽略。而且他们的灵位也不再保持在家里的神龛里。日本人并不重视孝,除了那些被亲属记得的人,他们专注于此地和此时。许多作家都做过评论,说他们对非实在的思索缺乏兴趣,对非当下的事物缺乏想象。当把他们的孝道观与中国的作对照时,就成了对此的又一明证。然而,他们的观念的最现实的重要意义也就在于把孝的义务限定在了活着的人之间。
对于孝道而言,在中国和日本都远不限于对父母和祖先的尊敬与服从。西方人所说的由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而对孩子的所有关爱,他们都说成是对祖先的孝的成分。日本对此极为明确:一个人通过把自己所受的关爱传递给孩子,以此来报答受自祖先的恩情。没有一个词来表达“父亲对其孩子的义务”,所有这样的义务都包含在对父母和父母之父母的孝中。孝道责成家长履行其所有众多的责任,抚养孩子、教育孩子和弟弟、负责管理财产、保护需要保护的亲戚以及上千条类似的日常义务。在日本,制度化家庭的严格限制也严格限制了拥有这种义务的人数。如果儿子死了,承担赡养遗孀和她儿子的重担是孝道的义务,临时成为了遗孀的女儿及其家庭提供保护也是如此。但是接纳一个成为遗孀的侄女儿、外甥女就不是一种义务了;如果一个人这样做了,他就在履行一种极为不同的义务。抚养和教育你自己的孩子是义务。但如果一个人教育侄子或外甥,习惯上是将他合法地收纳为他自己的养子;如果保持侄子或外甥的身份,就不是义务。
即使对一个人的晚辈的直系贫困亲戚的帮助,孝道也不要求带着尊重与慈爱。家里的年轻寡妇被叫做“冷饭亲戚”,意思是只有在饭冷了她们才能吃,要听从家庭内部所有人的使唤,必须绝对服从关于她们的事情的任何决定。她们是可怜的亲戚,她们的孩子也是一样,在特殊情况下她们比这受到的招待要好,而这并不因为家长把应该给她们较好的待遇作为一种义务。兄弟们并不负有相互之间热情地履行责任的义务;即使人们都坦然承认兄弟二人互相恨如毒物,但如果哥哥完全做到了对弟弟的义务,他往往仍会得到赞扬。
最为激烈的对抗发生在婆媳之间。媳妇是作为一个外来人进入家庭的。她的任务是了解她的婆婆喜欢如何做事,接着学会做事。在很多情况下婆婆会毫无忌讳地认为年轻的媳妇配不上她的儿子,在其他情况下可以推测婆婆有着相当的妒忌心。但是,正如日本俗话所说,“可恨的媳妇照样会生出可爱的孙子”,因此“孝”也总是存在的。年轻的媳妇表面上无限温顺,但是一代又一代的温柔可爱的媳妇都会变得同样苛刻和挑剔,和自己以前的婆婆一样。作为年轻的妻子她们不能表现出她们的攻击性,但她们并未因此变成真正温柔的人。在她们的后半生,可以这么说,就把一种积累起来的怨恨转到自己的媳妇身上了。今天的日本女孩公开谈论嫁给不是继承人的儿子的巨大好处,那样她们就不会和一个专制的婆婆生活在一起了。
“尽孝”不是必须在家庭里实现仁慈。在某些文化里这是扩展着的大家族的道德法则的要点。但在日本不是这样。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所说,“正因为日本人高度尊重家庭,他们不大尊重家庭的个别成员或成员之间的家族纽带。”[3]当然,这并非总是正确的,但它给出了大致写照。着重点是义务和情债的偿还,年长的人本身承担了重大的责任,但这些责任之一就是监管下代的人使他们付出必要的牺牲。即使他们对此怨恨,也起不了多大作用。他们必须服从年长者的决定,否则他们就没有尽义务。
家庭成员之间的明显的怨恨在日本的孝道中很有代表性,这在另一个类似孝道的重大义务中是不存在的——那就是对天皇的忠诚。日本的政治家们计划得好,让天皇作为神圣领袖与世隔绝,远离生活尘嚣;在日本他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统一所有民众一心一意为国效劳的作用。把他立为国民之父是不够的,因为家庭中的父亲可能是个“不太让人尊敬的”人物,尽管要向他尽所有的义务。天皇必须是一位远离所有世俗杂念的神圣的父亲。对天皇效忠,即“忠”这一最高之德,必须成为对一位幻想出来的与世接触却一尘不染的“至善之父”的神圣景仰。明治早期的政治家们在他们考察了西方各国之后写道,在所有这些国家中历史都是由统治者和人民的冲突构成,这不符合日本的精神。他们回国后在宪法里写道,统治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必对他的大臣的任何行为负责。天皇应作为日本民族统一体的最高象征,而不是负责的国家元首。由于天皇在约7个世纪里都不是作为一个实际统治者,使他的幕后角色永久存在就简单了。明治时代的政治家们只需要让所有日本人在心中都把那无条件的最高之德——“忠”系于天皇。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忠”是对世俗首领——“将军”尽义务,它的漫长历史警告明治政治家们在新的体制中必须要做什么才能完成他们的目标,即日本的精神统一。在那些世纪里,将军是大元帅和最高行政官,尽管也要对他效忠,但密谋反抗他的统治和谋杀其生命的事却频频发生。对他的忠诚常常与一个人对封建领主的义务发生冲突,较低层面的忠诚往往比较高层面的忠诚更有强制性。毕竟,对自己领主的忠诚基于一种面对面的关系,相比之下对将军的忠诚或许看起来冷淡一些。在动乱时期侍从家臣们为取代将军而作战,在其位置上拥立自己的封建领主。明治维新的先驱和领导者们用了一个世纪来反对德川幕府,口号是应为隔离在阴暗后台中的天皇效忠,而其人物轮廓每个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来塑造。明治维新正是这一党派的胜利,正是从将军到象征性的天皇的“忠”的转换,证明了把“复古”这个词用在1868年的正确性。天皇继续保持隐居。他将权力赋予他们的阁下们,但他自己不管理政府和军队,也不亲自制定政策。同样是一些顾问们控制着政府,他们经过了更好的挑选。真正的剧变在精神领域,因为“忠”变成了每个人对神圣首领——最高祭司和日本统一和永存的象征的报答。
“忠”如此容易地被转向天皇,这当然得助于把皇室说成是日神后代的古老民间传说。但这种民间传说的神性主张并不像西方人思想中的那样重要。那些完全否认这些观点的日本知识分子当然不会因此置疑对天皇的效忠,即使接受非凡降生的数量众多的平民,他们的理解也同西方人的意思不一样。“神”,在英语中被译为“god”的这个词,在字面上的意思是“头”,即等级制度的顶点。日本人不像西方人那样在人与神之间安排一条巨大的鸿沟,任何人死后都变为神。在封建时代“忠”被献于没有神性资格的等级制度的首领。在把“忠”转移到天皇的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在日本的整个历史上唯一的皇室中从未被打破。对西方人来说,因为其皇位继承规则同英国或德国的不一致,就把这种连绵体抱怨为一种欺骗是没用的。这是日本的规则,依照它的规则,皇位的承继是“永恒万世”不可打破的。日本不像中国有36个不同的朝代记载于历史上。它是这样一个国家,在它所经历的变迁中,社会结构从未打碎过,社会的模式固定不变。反德川势力在维新以后的百年间利用的正是这种论据,而不是神圣家系说。他们说,“忠”是献于站在等级制的顶点之人的,所以应献给天皇独自一人。他们把他树立为民族的最高祭司,这个角色不一定意味着神性。它比女神的后代更为重要。
近代日本人作了种种努力,使“忠”人格化并特别指向了天皇本身这一人物。维新以后的第一位天皇是一个杰出、尊贵的人,在其长期统治期间,他很容易就成为对其臣民来说的一个个人化的象征。他很少的几次公开露面都是精心筹备了所有的崇敬之举。在他面前向他鞠躬的聚集的人群中没有一点儿嘟哝声,他们不敢抬眼注视他。二楼以上的每处窗户都是紧闭着的,为的是没有人能从天皇上面的高处俯视他。他同他的高级顾问的接触也同样是等级制式的。不能说他召见参政官员,而是少数有特权的“阁下”们“得以拜见”他。他从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颁布文件;文件都是关于道德、节俭或者设计为表明某个问题得以解决后的纪念意义而安抚民众。当他行将驾崩时,整个日本就成了一个大寺院,虔诚的人们个个都为他虔诚地祈祷。
天皇以所有这些方式成为一个超越国内纷争范围之上的象征。就像对星条旗的忠诚超越所有政党政治一样,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安排了一定的仪式来对待我们的国旗,我们认为它对人是完全不适用的。然而日本人彻底地把他们的最高象征的人化为了资本。人们敬爱天皇而天皇也有所反应。人们会因天皇“关怀国民”而感动得欣喜若狂。他们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以“使陛下安心”。在像日本一样完全以个人纽带为基础的文化里,天皇是一个远胜过国旗的忠诚的象征。见习的教师如果把人的最高义务说成是热爱祖国就是不合格的;必须说成是身体力行地对天皇报恩。
“忠”为天皇与其臣民关系提供了一种双重体系。臣民在没有中间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面对天皇,他通过自己的行动亲自“使陛下安心”。然而,接受天皇之命的臣民听到这些命令则经过了居于二者间的所有中间人的传达。“他代表天皇说话”是一句唤起“忠”的说法,可能是一种比任何现代国家所能产生的更加有力的约束力。洛瑞描述过一个和平时期军事演习的一个事件,当时一个军官带着队伍出去,他下了命令,不经他的许可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军队训练时非常强调在困难条件下不停歇地行军五六十英里的能力。在这天有20个人由于口渴和疲劳而倒下了,5个人死了。当检查他们的水壶时发现谁也没动过。“那位军官下了这个命令,他是代表天皇说话的。”[4]
在民政管理中,“忠”约束着从死亡到税收的每件事情。征税官、警察、地方征兵官是臣民效“忠”的中介。日本人的观点是,遵守法律就是偿还他们的最高的恩债——“皇恩”。没有比这与美国社会习俗的对照更显著的差异了。对美国人而言,从街头的停车灯到所得税,任何新法律都受到全国上下的抱怨,把它们看成是对属于个人事务的个人自由的干涉。联邦法律更是被双重怀疑,因为它也干涉了各州制定自己的法律的自由。这被认为是华盛顿的官僚集团强加在人们身上的,很多公民认为再大声地疾呼反对这些法律,也不会使他们的自尊心得到更好满足。因此日本人判断我们是一个不守法的民族。我们则判断他们是一个没有民主观念的顺从的民族。这样说也许更为确切,在这两个国家,公民的自尊心是与不同的态度联结在一起的;在我们国家它取决于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而在日本它取决于向公认的施恩者的回报。这两种安排都有自己的难处。对我们来说,即使那些法律对整个国家是有利的,人们普遍接受也很困难;对他们而言,不管怎么说,负债到如此程度以致人的整个一生都处于情债的阴影下,这也是困难的。每个日本人可能都在某处发明了既生活在法律之内又回避了对他的要求的方法。他们还钦羡美国人不会欣赏的某些暴力形式、直接行动和私下报复。但是这些限制,以及其它他们所竭力追求的因素,都不会对“忠”加在日本人身上带来问题。
当日本在1945年8月14日投降时,“忠”在世界面前显示了一种几乎不可思议的作用。许多具有日本的经验和知识的西方人士认为,让日本投降是不可能的;他们坚持认为,想象散布在亚洲和太平洋岛屿上的军队会和平地放下武器是天真的。许多日本的武装力量在当地没有遭受过失败,他们确信他们的理想是正义的。日本本岛也充满了顽抗到底的人,占领军的先头部队必然是小部分的,他们冒着推进到超出舰队炮火射程之外被集体打死的危险。在战争中日本人在任何方面都不会停止,他们是一个好战的民族。这些美国的分析家们没有考虑到“忠”。天皇一说话战争就结束了。在他的声音尚未广播前,顽抗的反对者们在皇宫的四周围了条警戒线,试图阻止投降诏书的发布。但是一旦播放,它就被接受了。不论是满洲或爪哇的战地司令,还是日本的东条,都没有反对。我们的部队在机场着陆,受到他们恭敬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一位写道,在早晨他们还手指扣着短枪着陆,但到中午就把它们放到了一边儿,到晚上就上街买起小装饰品来了。日本人现在用遵循和平道路的方法来“使陛下宽心”了;而一个星期前还是为抗击外敌而不惜捐躯,就算用竹矛也在所不惜。
对此并没有什么神秘的,除了对那些不承认支配人的行为的情绪是多么富于变化的西方人。有些人宣称日本人除了实际上的灭绝之外别无选择。有些人则声称只有自由主义者掌权推翻政府,日本才能拯救自己。如果说的是一个全面而全民支持战争的西方国家,那这两种分析都是有意义的。但是,他们错了,因为他们把本质上是西方人的行为方针归到日本身上。在和平占领了几个月之后,一些西方预言家仍然认为一切都失去了,因为没有发生西方式的革命,或者因为“日本人不知道他们被打败了”。这是基于什么是正义的和正当的西方标准下的不错的西方社会哲学。但是日本不是西方。它没有使用西方国家的最后力量——革命。它也没有使用沉闷的破坏活动来对抗敌国的占领军。它用的是自己的力量,在其战斗力被摧毁以前,把无条件投降的巨大代价作为“忠”来要求自己的力量。用它自己的眼光来看,这种巨大的报偿还是换回了它极为珍视的东西,它有权说这是天皇发出的命令,即使这命令是投降。甚至战败了最高的法则仍然是“忠”。
【注释】
[1]《Documents of Iriki》,朝河贯一编《入来院文书》1929年版,第380页。——原注
[2]日本人在使用“知仁”这个词时,与中国的用法有些接近。佛教劝人“知仁”,这意味着慈悲和博爱。但是正如《全日辞典》所说,“知仁是指理想的人而不是行为。”——原注
[3]Nohara·K著《日本的真实面目》,伦敦,1936年版,第45页。——原注
[4]洛瑞·希尔斯《日本的军事专家》,1943年,第40页。——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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