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患关系模式
关于医患关系的模式,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一些不同的提法,但比较公认的是1976年美国学者萨斯(Sxas T)和霍华德(Hohade M)在《医学道德问题》上发表的题为《医生-患者关系的基本关系》的文章中的观点。他们提出,在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模式,按医者的主动性从大到小,患者的主动性由无到大的排列,依次为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被动型 这是一种传统的医患关系模式,它受传统的医学模式的影响,把患者看成单纯生物学的人,把疾病看成单纯的生物理化因素所致;把治疗护理全寄托于药物、手术,对患者的心理活动全然不顾。医生处于主导地位,把自己的处置意见施加于患者,患者则处于被动地接受医疗的从属地位,要求患者绝对服从任何处置和安排。
这种医患关系的特点是“医生给患者做什么”。模式的原型是“父母-婴儿”。它过分强调医生权威,忽略了患者的主观能动作用,不能取得患者的默契配合。这种模型虽然对危重休克及昏迷、婴幼患儿、精神患者、智力严重低下者等是适当的,但是就更多的患者而言,把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从医疗过程中全部排除,把患者在诊疗活动中的主动配合和可能参与的意见,看成毫无意义的事情,它不但会影响诊治效果,而且还可能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这是该模式的重大缺陷。因此,不应广泛地采用这种模式。
2.指导-合作型 这是近年来在医疗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医患关系。它把患者看成是有意识、有思想、有心理活动的人。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一定的主动性,如诉说病情,反映治疗情况,提供检查方便,配合各种医疗措施等,但这些主动都是以执行医生的意志为基础,以主动配合为前提的,患者的地位是“合作”,医生的权威仍是决定性的。
这种医患关系的特点是“医生告诉患者应做什么”,取得其配合,发挥双方的积极性。模式原型是“父母-儿童”。这种模式无疑比主动-被动型的医患关系模式前进了一大步,但患者一般仍处于消极配合状态。如果医生对这种“合作”过分强调,很容易忽视患者的意见。这种模式虽有一定局限性,但在医疗实践中不可缺少,可较广泛地用于一般患者,特别是急性病患者。因为几乎所有的医疗措施如穿刺、插管、体检……都需要患者的合作,否则无法进行。
3.共同参与型 这种模式比前两种又前进了一步。其出发点认为,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患者的意见和认识是有价值的,医患双方有同等的主动性和权利。在这种模式下,患者不仅是合作,而且积极主动地参与自己的诊治讨论,向医生提供自己的体验,探讨某些医疗措施的取舍,在患者体力允许的情况下,独立完成某些护理措施,如自己服药、自己测尿糖等。
这种医患关系模式的特点是“积极协助患者自疗”。模式原型是“成人-成人”。但这不能理解为把那些本应由医务人员亲自执行的任务交给患者或患者家属,例如让患者自己送化验单、取药品等。共同参与的意图旨在发挥患者主动性,更好地使患者树立信心,逐步独立处理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要患者代替医务人员的工作。显然,这种医患关系与前两种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模式把患者的意见看成是完善医疗工作的组成部分,患者在治疗护理中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这对于搞好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无疑是有利的,应大力提倡。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慢性患者,特别是那些所谓的“久病成医”者,还适合神志清楚并且有一定文化和智力水平的患者。在有条件和可能的情况下,医生应积极主动地采用这种模式。(www.xing528.com)
由上所述,这三种医患关系,都有各自和特定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随着医学观念的转变,开始强调“自己的生命自己负责”的原则,医疗护理正由以医方为中心,转为“与患者共同医疗”的新局面。
(二)医患关系的性质
1.医患关系是人类本能的展现 人类为了维持其生存,除了需要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资料外,还需要有医药技术知识,以保持自身健康的成长和繁衍后代。考古学、人类学研究提供的证据表明,原始人有意识的医疗活动,起源于猿的救护行为,在原始人运用劳动工具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并在劳动的促进下,猿类的本能救护行为转化为人类的有意识的医疗行为,人类特有的医疗活动才开始诞生。正如巴甫洛夫所说:“有了人类就有医疗活动”,此后,医患关系才得以形成。
2.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社会中,每一个都与他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社会关系“网”上的一个“纽结”。医患关系也是如此。对医患关系的认识,必须同社会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因为制约医患关系的各种因素或条件,大都具有社会性。离开社会孤立地看待医患关系,不可能揭示出内在本质。在不同历史时期,医生职业所处的地位和所发生的作用是不同的。
3.医患关系是帮助系统与被帮助系统的关系 医生与患者的关系,不仅仅是某一医生与患者的关系,而是帮助系统与接受帮助系统间的关系。帮助系统包括医生、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和医院行政人员,接受帮助系统包括患者、患者家属及其亲朋好友、同事等。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往来体现了这两个系统的往来。
4.医患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医患双方都是社会的主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是雇佣关系。现代医学无论是使用什么技术方法或仪器设备,医务人员仍是为患者提供服务的一方;尽管患者主动性已经大大增强,但其仍是被服务者。医务人员为社会、患者服务;反过来,社会和已恢复健康的人也为医务人员提供服务,二者是相互依存和促进的。
5.医患关系的基础是满足患者的健康需要 患者因疾病住院接受治疗护理,医生掌握着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就应当履行职责对患者提供帮助。正是患者的这种需要和医生准备满足这种需要,使双方发生了治疗性的人际关系,这种需要构成了双方关系的基础。这是医患关系与其他人际关系的不同之处。
6.医患关系中相互影响作用不对等 由于医患关系是在患者患病情况下形成的,因而在这种关系中,患者是依赖医生的,这与其他人际关系相互依赖的特点不同。这就决定了在这一关系中,主要是医生影响患者,患者则主要接受医生的影响,患者一方心甘情愿地接受医生一方的意志和要求。当然,所有这一切是以患者的健康为前提的,超越了这一前提,就是一种不健康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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