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存在的古民居大部分为明清(其中有少数元代建筑)或民国早期的建筑物,一般是村落式或独家独院,而且大部分为“四合院”,以中轴线进行布局,依次为影壁、门房、厢房、正厅(堂房)相连为一起,院落之间相互毗连,成为较大的民居建筑群。各院的建筑物多为就地而起的单层建筑,偶尔可见正房有楼层。屋体与较大形的古建筑(宫殿、庙宇)相比较为矮小。其内厢房一般为单坡式厦房,前低后高,俗称“倒崛根”,门房和上房(厅房)多为双坡式建筑,一般为三开间,每间阔约3米左右,进深大约3—6米左右,内部面积约50—60平方米。这些古民居按用途大致可分为居住型和展示型两大类。居住型古民居的主人大多是继承其先辈遗产,至今居住,其建筑仍保留着历史的原貌;展示型古民居大部分是历史上在经济、仕途方面取得显赫成就的富户人家所建造的豪宅,因其建筑技艺超群、具有文物价值而作为展览实物向社会开放,给人们以历史、科技、文化、艺术美的启迪。古民居的消防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住型古民居
1.生活用火较多,诸如炉灶炊事用火、取暖用火以及其他生活用火;
2.用电较多,诸如照明用电、各种家用电器用电、取暖用电,甚至还有家庭小型作坊进行加工的动力用电等等,因而具有用电火灾危险;
3.建筑物以木质结构为主,年久干燥,加之室内空间较大,空气流通良好,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猛,蔓延迅速;
4.房屋内易燃、可燃物质以及生活用品较多,极易引起火灾,一旦起火难以抢救,损失惨重;
5.独家独院式古民居地处偏远,道路不畅,甚至道路不通,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及灭火人员不易接近,给灭火和抢救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6.消防器材匮乏,甚至完全没有,一旦发生火险,火情得不到及时控制,可能造成火势扩大;(www.xing528.com)
7.居住人员大都缺乏消防意识,缺乏防火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常识。
二、展示型古民居
1.展示型古民居一般本身具有珍贵的文物价值,并且其内部陈列存放着大量的珍贵文物,一旦被火吞噬会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
2.木质结构,建筑毗连,面积极大,有的竟高达20余万平方米,空旷无人,一旦发生火灾,不易及时发现,可使火势迅速蔓延,损失扩大;
3.通道窄狭而深邃,消防车辆无法接近,给火灾扑救带来极大困难;
4.有的建筑地处塬坡,水源奇缺,消防供水极端困难,可使火势扩大蔓延;
5.文物相对集中,抢救较为困难,可能造成极大损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