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解放(33)
有的时候——那就是他得意忘形的时候,人会觉得他自己是万能的,因为人的知识愈来愈进步了,人的能力也愈来愈增加了。然而他并不万能。他渺小得可怜,软弱得可怜。他有自然界给他规定的种种限制,有社会制度所加给他的种种枷锁。但这一切,他都可以把它们减少,把它们消除。更严重的,却是他内在的仇敌,那就是他自己:他可以做别人的奴隶,但他也可以做自己的奴隶。因此,他不只要打破别人所给他的锁链,他也需要“自我的解放”。
基督教里面的第一个使徒,就是保罗,他真是一个不可一世的人。他有学问、有才干、有魄力。起先他是逼害教会的,但后来,他在大马色路上,在异象中看见耶稣,就忽然改变方向,做了他的信徒,数十年中,出死入生,横冲直撞,不遑寝食,卒于以身殉道,成为基督教最有力的宣传者。我们在这里所要提到的,就是他从服膺基督得来的关于“自我解放”的经验。
保罗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保罗是说出他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是说出我们每一个人的经验:行动永远落在理想后头,能力永远落在志愿后头。不是客观环境不许可我做,它甚至要求我做、鼓励我做,但在我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阻止我,使我不能做。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也许只是极少数的“圣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如果耶稣在十字架上彷徨,表现他内心的矛盾,那么,连耶稣也没有达到这个境界。至于我们这些平凡的人,就只有跟着保罗,自嗟自怨地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在我里面,使我不能做我所愿意做的事,使我做我所不愿意做的事,那一个东西是什么呢?保罗说这是“罪”:“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这一个思想,是保罗的中心思想,也是两千年来基督教的中心思想。
什么是“罪”呢?罪是盗窃奸淫吗?是杀人放火吗?是不忠不孝吗?是营私舞弊吗?是“革命造反”吗?是有了什么“危险”思想吗?这些当然都可以构成“罪”,但不一定是“罪”。比如说:“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罪”究竟应当在谁的身上呢?又比如贪官污吏,暴敛横征,使无告的人民,铤而走险,“罪”究竟在谁的身上呢?有许多事情,从统治阶级的观点来说是“罪”,但从人民大众的观点来说却是“义”。又有许多事情,从某种社会组织的观点来看是“罪”,但从后世的观点来看,却不一定是“罪”。由此看来,“罪”是相对的,正如一般人所赖以判断是非的“良心”是相对的一样。
只有一种罪是绝对的,那就是“自我中心”。所谓“自我中心”,在对人方面,就是把别人当作工具,当作自己上升的阶梯,当作自己的装饰品、附属物;在对事方面,就是逃避真理,自欺欺人,把自己的意志、自己的爱恶,当作至上,巴不得宇宙的万事万物,都奉行我的旨意,以我为中心而旋转。
一切损人利己,不替别人打算的行为是最清楚的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它用别人作工具来成全自己。妒忌和骄傲是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它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盗名窃位、滥用权势,是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它要高举自己,压低别人。歪曲真理、欺骗别人,是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它要把主观的要求,压倒客观的事实。忧虑与恐惧也是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它要宇宙的一切都迁就它的计划与愿望。
自我中心的“罪”,有一部分是个人主义的社会组织的产物。在一个平等互助的社会里,大家丰衣足食,也许人的自私,就大大地减少,而人的妒忌与骄傲,也许可以用教育的方法,把它们的方向转移。但我们不相信,在任何的社会组织里,一个人爱权利、爱地位、爱面子,和妒忌骄傲的心理,可以完全消灭。我们也不相信,在任何的社会组织里,一个人的忧虑与恐惧,可以完全消灭。人生有许多不可预知、不可控制的演变,像生老病死的来临,家人朋友的休戚,个人事业的成败,这一切都可能成为忧虑与恐惧的因素。不管是积极的损人利己,或是消极的忧虑恐惧,这一个自我中心的倾向,在人生中,好像形影相随,永远是我们精神生活的威胁,永远要我们做它的奴隶。自我中心的倾向,不是别的,它只是从自我生存的要求而来的,一个或多或少的畸形发展。因此,人一天生存着,这个倾向就一天存在着,“罪”的可能也就一天存在着,而人也就继续需要“自我的解放”。
“自我解放”的道路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把自我中心,变成真理中心,上帝中心,让自我向它降服,向它奉献,谛听它的声音,服从它的命令,让它完全作自我的主人。耶稣说:“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但是:“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就叫你们得以自由”。这种解放,不一定有待于外力,不一定有待于社会环境的改变,此时此地,就有实现的可能,所以耶稣说:“天国就在你们中间”。
这是一个神秘的道理吗?不,它不过是日常生活一个最普通的法则,在宗教信仰里达到深刻纯正的境界而已。一个母亲为孩子的幸福而牺牲一切,一个义士为人格的尊严而杀身成仁,一个革命者为人民的利益,与恶势力斗争——他们都得到了“自我的解放”,因为他们把生活的中心,放在自己以外的一个地方。把这种精神扩而充之,把它应用在人生的每一个角落里,应用在每一个思想行动里,在一切的事上,都像耶稣所说的:“先求上帝的国和他的义”。又像保罗所说的:“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就是基督教所指示给我们的“自我解放”的途径。
“自我解放”的结果是精神的独立与自由,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庄子说:“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风振海而不能惊”;保罗说:“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这都是达到“自我解放”者精神生活的境界。
十六七世纪以后的世界,是理智的世界,是科学的世界,是人权的世界,人的知识进步了,人的能力增加了,人骎骎乎万能了。然而他还是渺小得可怜,软弱得可怜。他可以制造飞机大炮,可以满足人生一切的物质欲望,然而他不能消灭他自己的骄傲与自私。他可以有自己的打算,自己的计划,他可以在一个新社会里,做一个十足自由的人,然而意外的事变,可以把他的计划,完全推倒,正如一个孩子,在海滩边辛勤缔造的什么玩意,被无情的巨浪推倒一样。甚至他的生命,在一刹那间,也可以因偶然的遭遇而终止,好像一个微弱的灯焰,被一阵狂风所扑灭。他只有彻底地认识了他在客观世界的可能性,和这个客观世界所给予他的不可避免的限制,适应时机,知所审择,他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两年多以前,有一位严杰人先生写了一首长诗,以《旧约·创世纪》里面一段故事作题材,题目是“亚当夏娃的被逐”。这首诗写得非常的美,在它的末一段,就是亚当夏娃因为吃了智慧的果,而被耶和华逐出乐园的时候,夏娃说了这几句话:
那么,我们走吧,
亲爱的亚当,(www.xing528.com)
我们走出伊甸园外去,
垦殖那广阔的荒芜的土地,
纵然那土地因为我们的缘故,
受了耶和华的咒诅,
长出了茂密的蒺藜,
但是我们可以除荆斩棘,
辛勤的耕植和灌溉,
把那一片荒凉的土地,
变为田稼荣茂的沃土。
我们要让岩石上有水流,
我们要让沙漠上有花开,
去吧,我们去,
凭着我们的智慧,
去创造一个新的伊甸园!
如果这一段描写,是代表作者对这故事的解释,是代表他的人生哲学,那么,我们恐怕他没有把握这故事真正意义的所在。《创世记》不是历史,而是诗,是戏剧,是寓言。因吃禁果而得了智慧,并不是人的罪,人之所以有罪,就是因为他能够分别善恶,有选择的自由,却让自我作为一切的中心。有智慧才能选择,有选择才有犯罪的可能。如果他是木石,是犬豕,他就不会有罪。解放的途径不是智慧,不是更多的智慧,而是把生活的中心转移。创造新的伊甸园的条件,在此而不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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