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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思想家吴耀宗论上帝信仰对生活的意义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如果把两千年来基督徒们的经验,以至自古迄今,基督教以外,无论是在名义上或实际上信仰上帝的人们的经验,作一个综合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晓得,信仰上帝包含着以下的各种意义:第一,上帝的信仰使我们对人生抱一种入世的而同时又是出世的态度。基督教以上帝为父的信仰,就是产生这种人生态度的根源。圣芳济的品格是基督徒最美的模范,这个品格是从对上帝的深刻信仰与服从培养出来的。

中国近代思想家吴耀宗论上帝信仰对生活的意义

七、上帝的信仰对生活的意义

如果上帝的存在是不成问题的,如果上帝是可以与人发生密切的关系的,如果祈祷是人和上帝发生关系的一个最主要的方法,那么,上帝的信仰对于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如果把两千年来基督徒们的经验,以至自古迄今,基督教以外,无论是在名义上或实际上信仰上帝的人们的经验,作一个综合的分析,我们就可以晓得,信仰上帝包含着以下的各种意义:

第一,上帝的信仰使我们对人生抱一种入世的而同时又是出世的态度。《希伯来书》的作者在述说了许多因信上帝而过着冒险生活的人们以后,就说了以下的一段话: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称为他们的上帝,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整个基督教的信仰是入世的;从《创世记》到《启示录》所说的都是入世的事。逃避世界,轻看人生,这都不是正宗的基督教思想。但是基督教又是出世的。《约翰福音》所载的耶稣在分离的祷告中说:

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

这一个出世的态度的由来,就是因为人觉得上帝是永恒的、不变的,而人呢,却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他的寿命是短促的,他的遭遇是无常的,他所祈望的,在现在每每不能实现。因此,现在的世界,似乎不应当是他永久的家乡。这一种精神,不一定是抱着“永生”的信仰者才能有的,凡是看破了热中者所追逐的一切荣华富贵,而为人生永恒的真理和价值去生活着,也愿意为这真理与价值遭受任何损失与痛苦的,都可说是抱着出世的精神的。这种精神可以说是出世的入世精神,好像佛家所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又好像上面所引的耶稣的分离祷告,后面的那一句话: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

两千年来,基督教曾产生了许多相信神秘主义而实行苦修出世的生活的人们。他们的态度可以说是矫枉过正的,甚至可以说是违反耶稣的精神的,但他们的态度,却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出世的精神,基督教不过是一个庸俗的宗教而已。

第二,上帝的信仰又使我们感觉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与人为敌的,“以万物为刍狗”的世界,而是生活在一个善意的,与人为友的世界。这世界虽则不能满足人的每一个欲望,但在大体上,它是能够使他各方面的生活得到最高的发展的,即使他所遭遇到的不如意的,似乎是与他的愿望完全相反的事,也能变成他的严师益友,使他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使他相信,似乎冥冥中,有一种保护他、引导他、抚育他的力量,使他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惧怕。圣诗中的“千古保障歌”最能描写这种信仰的心境:

上帝是人千古保障,是人将来希望,是人居所抵御风雨,是人永久家乡。

在主宝座蔽荫之下,群圣一向安居,惟赖神臂威权保护,永远平安无虑。

一个人若是常常能够生活在这种感觉之中,他一生都可以油然自得,甚至在颠连困苦的时候,也能甘之如饴,而不会怨天尤人。基督教以上帝为父的信仰,就是产生这种人生态度的根源。

第三,对上帝深挚的信仰可以给我们一个广大无边的爱心,爱可爱的人,也爱不可爱的人;爱朋友,也爱仇敌。爱应当是没有等级的,它不会因着人的贫富、贵贱、智愚、美丑,或是国家、种族、阶级的分别,而有所不同。信仰上帝是我们的天父——我们生命的来源,就不能不相信人类都是上帝的儿女,都是弟兄姊妹;就不能不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他无限的价值,无限发展的可能,即使他是大众的蟊贼,社会的罪人。这种说法,从人本的世俗的观念看来,未免过于高远,但从宗教超脱的观点看来,这一种普遍的爱,却是人生应有的最高的发展。在这处处违反着爱的冷酷的世界里,这个理想,似乎只是一个空想,然而为一个献身于永恒真理的人,它却是永远引领着人类前进的标杆,使他们不能苟安于现实。两千年来,基督教里面一个最典型的人物,就是中世纪的圣芳济。从耶稣以后,他就是那个广大无边的爱的唯一象征。他爱一切的人——甚至爱最不可爱的,患着大麻疯病的人,与他们接近,为他们服役。他爱花,爱鸟,爱山水,爱日月,爱一切自然的力量,称它们为兄,为姊。他心中好像有一股充满而外溢的爱力,向着一切的人灌注,仿佛太阳向着宇宙万物,放射它的光芒,又仿佛甘雨和风,滋润着、吹嘘着大地上一切含生之物。凡是整天口里喊着爱,而在生活上却常常表现自私与冷酷的,对着圣芳济应当觉得惭愧无地。圣芳济的品格是基督徒最美的模范,这个品格是从对上帝的深刻信仰与服从培养出来的。在圣诗中的“上主之灵”歌里面最后一句,就是这种品格最恰当的描写:

我心为祭坛,汝爱为火光。

这个爱不仅有着个人的意义,也有着社会的意义。因为人是上帝的儿女,是兄弟姊妹,是有着无限的价值,无限发展的可能,所以凡是否认他的价值的,妨碍他的发展的,我们都应当反对,都应当推翻。爱的反面就是恨,因为爱人,所以不得不恨罪和犯罪的人——不管这罪是个人性的或是社会性的。耶稣之所以痛骂法利赛人和文士,就是因为他们死守着陈腐的形式,而没有表现真挚的爱心。爱是应当有革命性的,没有革命性的爱,不是真爱。

第四,上帝的信仰可以使我们不断地追求真理。如果上帝是真理,是人格化、情感化了的真理,那么,信仰上帝而不肯尽心尽意尽力去追求真理,爱好真理,服从真理——不管这真理对他个人是有利的或是有害的——就是等于没有信仰上帝。一个先知站在高山顶上,听见上帝的呼声,得到他的启示,就毫无畏惧地向着君王将帅,向着人民大众,宣扬出来。我们现在有一句流行的口号,就是“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从反个人主义的立场看来,这个口号是对的,但从衡量一切价值的观点看来,尤其是从一个基督徒的观点看来,这句话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对于一个基督徒,只有上帝是至上的,只有真理是至上的,其他的一切,都应当从这个绝对的标准得到它们相对的地位。这一种尊崇上帝的精神,和科学家服从真理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在十五六世纪之间,就是现代思想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对于天体运行的法则,和宇宙人生的观念,推翻了传统的学说,建立了科学的思想,因而遭遇了教会剧烈的反对。伽利略(Galiliao)因为主张日心地动之说而身囚囹圄;开普勒(Kepler)不愿以星占推命之术,图取富贵,而宁甘饿死;布鲁诺(Bruno)则因为拥护新的思想,被教会目为异端,而召焚身之祸。其他像牛顿则终身治学,甚至无暇营家室之好;爱因斯坦则因其主张正义,为纳粹党人所放逐。这些人都是像耶稣所说,“为真理作见证的”。他们大半是在教会里面的,而教会的反对他们,正证明当时的教会,虽是信奉上帝的,还不能破除成见,随时随地接受新的真理。宗教因为是一个情感的东西,带着浓厚的神秘成分,所以它却常常会变成一个反理智的、非科学的迷信。但是一个真正虚心崇奉上帝的人,他对任何真理,都是毫无畏惧,而毅然接受它的。信仰和迷信的分别,就在于此。

第五,一个信仰上帝的人应当是最勇敢的。一个人之所以有惧怕,不外乎以下的几种因素:一是关于个人生活所必需的东西,二是关于个人和自己所爱的人的生命的安全,三是关于个人的名誉地位与面子,四是关于个人的事业及社会国家成败兴衰,不可预知、不可控制的前途。这些惧怕,对于一个笃信上帝的人,都应当是不存在的。他之所以不惧怕,有两个主要的原因:第一是因为他以上帝为天父,相信上帝晓得他所需要的一切,愿意,并且能够赐给他。他更相信世界真正的统治者和个人命运最终的决定者不是任何人为的力量,无论它是好的或是坏的,而是真理的上帝,和他公义慈爱的旨意。他晓得上帝的旨意不是在每一个时候都即时彰显出来的。他晓得有些时候,人的力量,好像胜过上帝的力量,人的旨意,好像可以抹杀上帝的旨意。他晓得良的和莠的有时是并存着的;但他深深的相信,只有真理,只有上帝的旨意,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好像《圣经》里那个寓言所说的麦子和稗子,虽然是一起生长的,但在最后,稗子是要被割下来烧了,而麦子却被积蓄在仓里。一个人如果信宇宙间有这一种力量存在,他就不能再有任何对人或对事的惧怕了。他所要问的是自己所作的是否合于真理,如果是的,他就晓得这是合乎上帝的旨意,至终必能成功,必定能够站立得稳,所谓“顺天者存,逆天者亡”。耶稣所以能够坦然无惧地上十字架,就是为这个缘故。但信仰上帝所以能够使人勇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把上帝看作是人生必需如此的那个真理。他不一定相信有来世,有天堂。即使死亡是一切的了结,他还是相信人应当照着真理去生活。古今来许多为正义牺牲而名义上不信上帝的仁人志士,都是抱着这种信念的,而实际上,他们就等于相信上帝。这种信念使他们觉得:如果把他们所信仰、所宝贵的东西牺牲了,世界上其他的一切,就都不值得留恋。这就是他们所以成为一个大勇者的原因。

第六,信仰上帝应当使人谦卑。一个人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别人强,甚至以为自己已经登峰造极。但是一个信仰上帝的人,却觉得他自己一无所有。说到他的知识,即使他读破万卷书,他所已经知道的,和可知而未知的比较起来,还不如大海之一滴。说到他的良善,他的公义,这和上帝的良善与公义比较起来,无非是一堆“肮脏的烂布”。即使他有一点成就,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由于他自己的努力而来的,而大部分却是由于社会家庭、师长朋友的影响,和从先天遗传、自然环境而来的上帝的恩赐。一个人越是伟大,越感觉到他自己的渺小。摩西是一个解放犹太民族的伟人,但当他听见上帝呼召的时候,他不断地向上帝“争辩”,说他自己没有能力,没有才干,不会说话,甚至使上帝“发怒”。后来摩西是服从上帝的命令了。他显出了极大的能力,使法老全国的军队和旷野中40年的艰苦,都不能把他征服。但这力量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从上帝的信仰得来的。当以赛亚听见上帝的呼声的时候,他就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君之耶和华。”在上帝的庄严圣洁之下,他是觉得自己卑微了。但他觉得上帝把他的罪赦免,使他得到新的生命,所以在他听见“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的时候,他便能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一个笃信上帝者不但在上帝的面前觉得谦卑,在别人的面前也会觉得谦卑。耶稣说:“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保罗也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又说:“要彼此同心,不要自己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www.xing528.com)

第七,信仰上帝应当使人对于自然的欣赏,更加深切,因为宇宙都是上帝的手所造成的,并且一切都是美的。圣诗中的“创造奇功歌”,关于这一点有极美的描写:

仰看天空,浩大无穷。万千天体,错杂纵横。合成整个,光明系统。共宣上主创造奇功。东升西落,一轮红日,是主太初,创造成绩。他发光辉,照遍万类,显示上主无穷能力。

清辉如雪,温柔的月。轻轻向着静寂的地,重新自述,平生故事。赞美造她的主上帝。在她周围,无数星辰。好似万盏,光耀明灯。一面游行,一面颂神。反覆赞扬,创造深恩。

这种美的欣赏不只是对自然的欣赏——像许多不信上帝的诗人在他们的作品中所表现的自然神秘主义——它同时也是对神的崇拜。圣诗中的“黄昏膜拜歌”就是把自然欣赏和崇拜上帝合在一起的:

红霞渐褪日西沉,暮天覆地翳空林;敬侍膜拜主座前,仰见星光满诸天,灿烂无边。

生命主宰永垂恩,我们愿与主相亲;求召吾众入主家,欢欣瞻仰主光华,永享安宁。

大地沉沉黑影深,万汇投藏爱之心。吾众感恩忽忘形,超过星月到天庭,献上寸心。

宗教所以能引起许多伟大的艺术和文学,就是因为宗教把上帝的信仰和自然的欣赏打成一片的缘故。

第八,上帝的信仰可以使人得到不可言喻的平安,因为信仰上帝的人,可以把一切都交托给上帝。他相信上帝是统治着世界的;他相信假如他先求上帝的国和他的义,他所需要的一切,上帝就都会给他。相信上帝的不必为任何的事情忧虑,因为慈父般的上帝知道他的需要。在世界形形色色的演变中,他看见上帝爱的旨意的开展。在他因履行职务而遇见危险的时候,他能够冷静而勇敢,他晓得他自己的心常常是冷酷的、刚硬的,但他相信上帝爱的能力,可以融化他的心,赦免他的罪。在别人以恶意待他的时候,他不肯用报复的手段,却相信爱的能力,以善报恶。在他受着痛苦的时候,他能够相信上帝要借着这个遭遇来锻炼他,成全他。关于他自己和他所关心的人的前途,他都可以让上帝来主持,对世界上的疾病、死亡和一切黑暗的势力,他都相信上帝的灵力终能把它们克服。信仰上帝的人,不一定能够完全作到这一切,然而他对上帝的信仰和崇拜,可以使他逐渐接近以上所说的那个理想。他还是有不平安的时候,但是,他知道怎样恢复他的平安,那就是对上帝更亲切的体认,使他的生活更能与上帝契合。这样,他就能够得到世界上任何的力量都不能夺去的平安。

以上所提的几点,都是一个信仰上帝的人,可能得到的品德。他不一定能得到这些品德,因为他对上帝的认识可以夹杂着自私、幼稚、迷信和主观的成分,而因此,他从信仰上帝所获得的果实,就会有质和量的不同。这样的信仰可以包含着戕贼人生,妨害社会的因素。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罗兰夫人曾说过:“自由,自由,世界上许多罪恶都假汝名而行。”同样的,我们可以说:许多罪恶,也是奉上帝之名而行的。即使我们的上帝观是比较正确的,谁又敢夸口说,他已经清楚地认识上帝,完全照着他的旨意生活?可怜的、软弱的、永远患着褊狭和近视病的人类,他不只闭着眼睛不肯去看太阳——像《约翰福音》所说的:“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他不只常常戴着有色眼镜,在云雾中去看它;就是当他诚意地、甘心地睁开眼睛去看它的时候,他所得到的只是使他目眩心悸、不可向迩的万丈光芒。这光芒实在是太伟大,太强烈了,不是人类的肉眼所能够凝视欣赏的。人之于上帝,得毋类此!我们说上帝对人生可以有如此如此的影响,这与其说是已经证实的经验,毋宁说是我们战战兢兢去努力的目标。在我们这些庸凡的人是这样,在超凡入圣的先贤们是这样,甚至在耶稣自己也是这样。

我们对上帝的认识常常是模糊的,不只因为他太伟大,我们太渺小,不只因为他太深奥,我们太肤浅,也因为我们的罪——个人的罪和社会的罪——把我们的眼光蒙蔽了,歪曲了,使我们连应当看见的,可以看见的,也看不见。基督徒们对于这个弱点,有一个唯一补救的方法,那就是去瞻仰他们所称为救主的耶稣基督,从他那里学习,从他那里得到关于上帝的新的认识,因为基督徒的一个基本的信仰,就是耶稣是表彰上帝的——用《约翰福音》的话来说,是“道成肉身”。

说耶稣是“道成肉身”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否又是一个“拟人”的看法,把我们从耶稣身上所看见而认为好的东西,汇集起来,称之曰上帝呢?照着我们的解释,上帝就是贯彻宇宙的那个真理,而耶稣所表彰的就是我们做人的那个道理。做人的道理是宇宙整个真理的一部分,正如科学的真理是整个真理的一部分一样。所以从人的观点看来,耶稣是上帝的化身,是“道成肉身”。但是基督教的信仰,还不止于此。《约翰福音》说:

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它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它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耶稣是基督,是道——太初就与上帝同在,万物藉着他造的道。道也就是上帝,所以说:道变成人,就等于说上帝变成人,住在我们中间。

这一套似乎是很玄妙的神学思想,本来不容易把握。一个和我们一样从肉体生出来的人,会笑会哭,会饥饿会疲乏,会失望悲观,终于和我们一样死了的人,说他就是“道”,就是上帝,这未免太离奇了!我们将怎样解释这件事呢?单单说,这是一般宗教的现象——把它们信仰的对象神化,是不够的。我们知道,耶稣的受难是一幅很悲惨的图画。它的所以悲惨,不只是因为这残酷的刑罚所给他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它的所以悲惨更在于耶稣进耶路撒冷时,群众对他的欢迎,和他被钉十字架时,群众对他的冷淡——这一个使人啼笑皆非的冷酷的对照。当他骑驴进耶路撒冷时,群众夹道欢呼,说:“和撒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他进了圣殿,向群众讲道,赶出一切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没有人敢反对他。但是过了几天,犹大卖了他,彼得三次不认他;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群众讥笑他,侮辱他,连门徒都离弃他。群众对他的态度,所以转变得如此迅速,当然有许多原因,而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以为耶稣是他们的政治领袖,将要用武力推翻罗马统治,恢复犹太民族的独立自由。但耶稣却使他们极度的失望。事实证明了他只是一个受苦的基督,一个理想主义的弱者。于是他们幻灭了。

但在耶稣死后40天,一件奇事发生了。使徒行传说:他们聚在一起祈祷,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上帝的道。软弱的彼得变成一个新人了,迫害教会的扫罗,变成最热诚、最有魄力的第一个基督教宣教者;因着门徒们的影响,成千成万的人相信了基督。我们再回头看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时的情形。一般人对他是冷淡的,但百夫长看见他的壮烈牺牲就归荣耀与上帝说:“这真是个义人。”在他死了以后,那些去看热闹的,曾经讥笑过他的,也都捶着胸回去了;卖他的犹大也因为羞愧而自杀了。

以上的种种事实,都证明了耶稣的死,在这些人的心灵中发生了一个极其深刻的印象。这个印象是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说不出来。但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在十字架上看见一个人——一个轰轰烈烈,顶天立地的人,一个被当时社会所遗弃,却真确地、毫无疑义地代表了做人之道的人。在他们心目中,耶稣忽然变得非常伟大了。什么是一个伟大的人?所谓伟大的人,就是一个能够说别人愿意说,而不能说、不敢说的话,能够作别人愿意作,而不能作、不敢作的事的人。耶稣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把他们心灵中最深处的呼声和愿望表达了,成全了。他们觉得他们自己是庸俗的,是卑微的,是肤浅的,是懦弱的。他们所以如此感觉,就是因为他们看见一个光辉万丈的人格,这人格逼着他们,使他们不能不承认,人应当是这样的。这人格逼着他们,使他们不能不承认,这个做人的道理是天经地义,是人类赖以生存,社会赖以建立,放之四海而皆准,质诸百世而不惑的真理。这个真理,应当就是上帝;耶稣表彰了这个真理,耶稣应当就是上帝。这是个离奇的逻辑吗?是的,有的时候,生命会比戏剧更离奇;有的时候,人类贫乏的思想,贫乏的名词,没有法子去表彰这个比戏剧更离奇的生命,而因此,他所能够表现的好像是不近人情的,是玄妙的,甚至是迷信的。然而它是被事实证明了的生命。这就是基督徒们把耶稣当作上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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