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帝的信仰与唯物论
从唯物论的眼光看来,上帝的信仰,在哲学上是唯心论,在社会生活中是迷信,是反动,在社会革命成功以后,因为造成这种信仰的社会条件消灭了,信仰本身,自然也就被淘汰,所以马克思说:
只要使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关系,变成人和人间,人和自然间的透明合理的关系表现出来的时候,现实世界在宗教上反映出来的东西才会得到普通的消灭,只有社会生活过程中的制度(即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制度)是社会人们去自由地建立,去有意识有计划地支配的时候,隐蔽着这制度的神秘的外表,就开始被脱下来丢弃了。
马克思所说的是不错的。的确,宗教的大部分,尤其是关于上帝信仰的大部分,是迷信,是反动,是隐蔽着现制度的神秘外衣。社会制度改变以后,它必被脱下来丢弃了。但是建筑在客观事实上面的,能够满足人们亘古追求的宗教和上帝的信仰,是不会消灭的,正如诗歌、音乐,和艺术的不会消灭一样。未来的宗教,连上帝的信仰在内,将来必定会取得新的形式,表现新的精神,也许我们连宗教这个名词也会放弃,正如社会主义和没有阶级的社会实现以后,这些名词将变成历史的陈迹一样。但是宗教信仰所包含的要素,还是要在人生占一个重要的位置的。
我们在前一章所叙述的上帝观,似乎和唯物论融和起来,然而它不是唯物论,读完了这一本小书,就会很清楚的晓得。然则它和唯物论的关系是什么呢?
在17世纪的欧洲,有一位很特出的哲学家名叫斯宾诺沙,他的上帝观和我们所提出的上帝观,在基本上有一些相同之处。他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正如保罗所说的,一切都在上帝里面存留,动作。自然的普遍法则,和上帝永恒的旨意是同一的事。世界好像一座桥,上帝就是这座桥所根据而造成的那些几何和机械的法则。这是支持着这桥的基础,若没有它们,桥就要倒塌下来。宇宙像桥一样,是被它的基础和法则所支持着,是在上帝的手中被举起来的。上帝的旨意和自然的法则,既是同一的东西,所以世界里的一切事都只是不变的法则机械地运行着,而不是一个坐在天空里的独裁者任意的作为。因此这是一个定命的世界,而不是一个有什么目的的世界。因为人总是自觉地为着一定的目的而行动,所以我们以为世界的程序也是一样的,但这无非是一个“拟人”的幻想。哲学上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人的目的、标准,和爱恶影射到客观的世界里去。因为这样,我们就有所谓“苦厄”的问题,要把人世间的痛苦,和上帝的良善调和起来,而忘记了《旧约》书中《约伯记》所说的,上帝是超乎人类渺小的善恶之外的。所谓善恶,是从人类的爱憎和目的的观点所得来的看法,而这个观点往往因着每一个人不同的爱憎和目的而差异。宇宙是无穷无尽的,而人类在里面不过是微尘,是蟪蛄。他的观点算得什么?在自然界里,有些事情,他也许以为是可笑的、离奇的,或是丑恶的,那只是因为他对事物只有片面的或局部的认识,而对于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和联系,大体上是无知的。自然界的事物,无所谓丑或美,紊乱或有秩序,这无非是人的看法。根据这个观点,上帝就不能说是具有人格的,如果我们说上帝是能够看见、听见、观察,或决定什么事情,像人一样,那么“假如一个三角形能说话,它同样的也一定会说上帝是三角形的,而一个圆圈也会说上帝的性格是圆的”。这就是斯宾诺沙的上帝观。这是一个崇高的,超出庸俗见解的上帝观,而与斯宾诺沙同族的犹太人,就把这上帝观看作异端,把他摒弃。
我们说斯宾诺沙的上帝观,和我们所提出的上帝观,在基本上有一些相同之处,因为他把上帝和客观的宇宙,看为同一东西,这好像我们所说的,只有从宇宙的现象中去认识上帝,离开这现象,我们就无从认识上帝。这是所谓泛神论。但基督教的上帝观,却在这上面加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就使它与斯宾诺沙的上帝观和唯物论的宇宙观不同。
不论是泛神论或唯物论,它们对于客观世界的看法,只是一个横的,而不是一个纵的看法,而基督教的上帝观,却是把纵的看法和横的看法联系起来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一个海洋吧。所谓横的看法,就是去看海洋上面的波浪和它种种的形象,所谓纵的看法,就是从海面到海底,对整个海洋的看法。海洋上面的现象,固然是海洋,但海洋不只于此,海洋底下的每一层、每一滴和里面的鱼类植物等等,也都是海洋。洋面的东西是看得见的,而下面的东西却是看不见的。基督教的上帝观,就等于把横的洋面,和纵的深度联系起来看。又假如我们再把上面所说过的那个“人”和他的“心”用来作个比喻。所谓横的看法,就是去看这个人所说的每一句话,他所作的每一个表情,和他的每一个动作。这些都是表面上的,具体的,看得见的,有时间性的东西。我们在上面说过,我们不靠着这些东西,我们不能知道他里面的那个所谓心。但是心不只于此。一个人的人格,像海洋一样,有他横的方面,也有他纵的方面。所谓纵的方面,也就可以说是他的人格的深度。平常我们遇见一个有“城府”的人,你虽然看见他外表的一切,但你却不知道他的心里想的是什么。就是那些态度诚恳的、里外如一的人,我们也不能单靠他的外表来判断他里面更深挚的人格。外面的东西不过是里面的东西一时的表现,正如海洋上的波浪,是整个海洋最上层的表现。就人的心来说,我们并不否认,假如一个人没有从外界得来的种种刺激和他对它们的反应,根本就不能有所谓心。但这并不能否定了我们刚才所提出的论据,那就是说,心有它的深度,这深度不能被某一次或某几次外表的东西完全表现出来。这一个深度,用哲学的名词来说,就是“存在”或“本体”(being),而那个横的方面,就是所谓“演变”或“现象”(becoming)。用中国固有的名词来说就是“体”和“用”。因为人格有纵的方面,有一个我们不能不假定是“存在”着的“心”,所以我们就能够有所谓“神交”,有所谓“心心相印”。这些名词告诉我们说,人经过某种程度的认识以后,不必常常靠着外表的东西,就能彼此认识里面的那个所谓“心”,彼此发生一种神契,甚至有的时候,某一种外面的表现,单独看起来,应当作某一种解释,但从整个纵的人格的认识看来,却又应当作另一解释。因此,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对于心的观察,只是横的看法是不够的,必须把横的看法和纵的看法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从海洋和心说到上帝,也是一样的道理。从宇宙间种种可见的现象,我们发见了一个贯彻着维系着万事万物的力量,这力量我们称之曰上帝。我们离开可见的现象,就不能知道上帝是什么,但是单靠可见的现象,我们却不能完全认识上帝,因为他有他纵的方面,有他的“存在”,正如“心”有它纵的方面,有它的“存在”。上帝的横的方面,就是神学的所谓“内在”的(immanent)上帝。所谓“内在”的,就是在宇宙间可见的,万象之内的意思。上帝的纵的方面,就是神学所谓“超然”的(transcendent)上帝,所谓“超然”的,就是超乎万物之外的意思。单单把上帝看作内在于万物之中的原则,或真理,这就是泛神论的上帝观和唯物论的宇宙观。把上帝看作是内在的,同时又是超然的,如同我们对于一个知友,不但看他的外表,也和他发生神交,这才是基督教的上帝观。
现在我们要把所谓内在的上帝观和超然的上帝观拿来作进一步的解释。在人的方面,我们曾经说过,不看他的外表,我们无从知道他的内心。但是有的时候,横的外表,不一定能代表他纵的内心,因为他的人格有深度,正如一个海洋有深度一样。现在我们就从这个比喻,说到上帝。《诗篇》第37篇说:
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
因为他们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
你去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实为粮。
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中所求的赐给你……
还有片时,恶人要归于无有,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也要归于无有。(www.xing528.com)
但谦卑的人必承受地土,以丰盛的平安为乐。
单单看作恶的、行不义的,和他们所享有的地位、势力,和安逸,而把这些东西认作上帝对世界的作为,因而发生嫉妒和悲观,这是横的看法;看得深一点,看见作恶的人必定“枯干”,必被“割下”,看见谦卑的人必将“承受地土”,这是纵的看法。又比如看整部《约伯记》,约伯以为他自己没有罪,而上帝却惩罚他,这是表面的,横的看法。约伯的三个朋友,认为约伯是有罪的,要不然,上帝就不会惩罚他,这也是横的看法。但是到后来,约伯觉悟了,约伯的朋友也低首无言了。他们晓得人生的痛苦,不一定与个人的罪恶有直接的联系,而上帝是超乎人类渺小的因果观念之外的,这是纵的看法。我们又可以看耶稣自己所说的一句话: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这是《圣经》里面最值得玩味的一句话,也是世界任何人所未曾说过的,一句最深刻的话。在这句话里面,“要救自己生命的”是横的看法,因为他只看到表面的、目前的、个人的需要。但是这一个态度所得到的结果,和他所期望的结果刚刚相反。它所得到的结果,就是这句话后半段所说的:“必丧掉生命”。知道这个态度的结果是“丧掉生命”,就是纵的看法。同样的,“为我丧掉生命”,从一般人横的观点看来,只是“丧掉”而已,但是从耶稣纵的观点看来,它并不是“丧掉”,而是“救了生命”。把人生这些因果关系看作是上帝的作为,从而解释上帝的性质,这就是单单从“内在”观察的上帝观和把“内在”与“超然”联合起来看的上帝观所以不同的地方。
唯物论(指辩证法唯物论)和泛神论未尝没有它们“纵”的看法。斯宾诺沙的上帝,也有一个“心”,然而这个“心”也是“内在”于万物之内,而不是超然于万物之外的。唯物论的唯物史观,把整个历史的演变联系起来,把它当作一个有机体的东西去研究,而不只看一时一地的现象,似乎也是“纵”的看法。但实际上,这一种历史的态度,也只是“横”的看法,正如看一道河流,即使从源泉看到终点,但只看河面,而不看河面底下的东西,这也还是“横”的看法。但这并不是说,只有基督教的上帝观才有“纵”的看法,而其他思想系统和宗教信仰都没有。它们的不同,无非是注重点之不同,和所注重者程度之不同而已。从我们上面所阐述的上帝观说,上帝是贯彻宇宙的真理,谁都可以体认他。因此,一切带有“纵”的成分的思想,可以说是部分地与基督教的上帝观相同的。
那么,唯物论和基督教的上帝观,因为它们注意点之不同,对人生态度所产生的不同的结果是什么呢?
唯物论所注重的是变,是现象,是此时此地的世界。从它的观点看,一切都是相对的,这是“横”的看法。基督教却把“纵”的和“横”的联系起来。一切都在变,但一切都是根据着不变的法则和真理而变的。一切都是现象,但现象却是本体的表现。此时此地,是我们生活的舞台,然而这个舞台,却是建筑在永恒的基础上面的。这永恒的基础,从整个世界来说,也还是那些不变的法则和真理,从人类社会生活来说,就是这社会生活所赖以维持的那个“道德的秩序”(moral order)。道德的观念,可以随着时代而改变,但人的要求自由平等,要求丰盛的生活,却是永不改变的。因此,一切都是相对的,而同时也是绝对的。
因为基督教有“纵”的看法,所以它可以有一个崇拜的对象——上帝,正如我们对人有“纵”的看法,所以能够“神交”,能够“心心相印”。一对朋友,在友谊达到某种深度的时候,他们可以不靠外表的言语、动作,和表情来通达彼此的意思,他们可以相对无言,而还是心领神会。同样的,我们对上帝的体认,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也可以不靠着世界里可见的东西,就可以和他发生神契,如同《约翰福音》所说的:“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这样去看上帝,他就不再是哲学家抽象的观念,而是一个活泼泼的,与人鼻息相通的崇拜的对象。实际上,斯宾诺沙泛神的上帝观,虽然否认人格的观念,但当他把上帝当作崇拜的对象,对他发生理智的爱(intellectual love of God)的时候,他的态度与相信“人格神”者的态度,并无二致。斯宾诺沙的这种理智化的宗教热诚,遂使他被称为“陶醉于上帝的人”(God intoxicated person)。同样的,一个唯物论者,当他从历史演变的规律,产生对社会变化的某种认识,又从这理智的认识,产生白热化的情感,以百折不回的精神,把它应用到社会行动上去的时候,他的态度与信仰上帝者的态度,也并无二致,虽然他们的思想方法,在表面上是不同的。因此,凡是对于一件事情,不只在“横”的方面,看它一时的演变,也从“纵”的方面,看出它必然的趋势,又把这个“确信”,变成支持着生活的一个前进的力量,这实质上和上帝的信仰是一样的。
上帝的信仰和唯物论没有冲突,因为同唯物论一样,它认为宇宙的万物是客观地存在着的,是可知的,是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去体验的。但上帝的信仰不是唯物论,因为它在唯物的宇宙观上,加上了一点东西——把贯彻着宇宙万物的客观真理一元化、情感化、人格化,称之曰上帝,把上帝当作一个指导和支持生活的力量。但上帝的信仰,照我们上面所说的,却又不是唯心论,或是一半唯心的二元论。上帝的信仰,在宗教思想史上,所以和唯心论结成不解之缘,却也有它的原因。举一个例来说:柏拉图的思想,一直到现在,对基督教有极大的影响。根据他的哲学,现实的世界是虚幻的世界,是变动的世界,是不完全的世界,只有理念的世界是真实的,永恒的,完全的世界,而最高的理念,就是上帝。这种思想被传入基督教,就变成心和物对立,灵和肉对立,理想和现实对立,把二者分开,而只把心、灵和理想等等看作自存的东西,把物、肉和现实看作它们的附属物的思想系统。一方面,这思想系统固可以给人以超然物外的崇高精神,但另一方面,出世和逃避现实的观念,也可由此而生,而宗教便变成“人民的鸦片”。后来资本主义应运而生,宗教遂成为反动的工具,而有产者们,平常只管从事于反社会的事业,礼拜天仍然可以“天君泰然”地在礼拜堂做礼拜,因为灵是灵,肉是肉,并且如一般人说法,是灵重于肉。又如康德用“实验的理性”,来证明自由意志、永生和上帝的真实性,实际上就是在宗教的领域内,把理智打倒,给信仰留出地步。在宗教思想史上,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发展,因为近代的科学思想,机械的唯物论,和启蒙时代对理智的尊崇,都曾把超自然的宗教信仰,抨击得不留余地,似乎有了理智,就不能有宗教信仰。康德就是要把宗教信仰从这个危机挽救出来,证明纯粹的理智,对于宗教信仰是不适用的。康德的这种理论,是否能够成立,我们不必在这里讨论,但因为康德为宗教信仰开了这一条新路,有些人便认为在宗教信仰上,可以完全把理智丢开,而结果就是现代许多派别的想入非非,玄之又玄的宗教思想。他们以为信仰是主要的东西,而信仰又是心的作用,所以心是高于一切的。所以属灵的东西,是人生的至宝。他们把《圣经》里所说的“悔改”和“重生”,认为是与社会生活无关的,以为人的心改变了,其他的一切,就都可以跟着改变,虽然在实际生活上,他们并不否认社会环境和物质条件,对人的精神生活的重大影响。这就是宗教信仰里面唯心趋向,所以形成的原因。在《圣经》里面,尤其是在保罗的书信里,当然有许多地方,可以作唯心的解释,若不然,则基督教唯心思想的发展,也不会到今日的地步。
上帝的信仰既然和唯物论不同,它们在人的生活里会发生什么不同的作用呢?第一,因为唯物论者对于一切事情的看法都是相对的,所以它就把此时此地,或历史某一阶段的演变或需要,看成是绝对的。譬如说,社会和人的关系。从唯物论者看来,社会革命的每一阶段,都有它特殊的任务,在当时当地,这任务是绝对的,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他的价值的衡量,就是看他对这绝对的任务所能有的贡献,所能起的作用,而不是看他本身的、可能的、超时代的价值。从唯物论者看来,因为革命的任务是绝对的,某一个人在其中的地位,就变成相对的了,虽然这绝对的任务最后的目标,还是为着整个的人类。从基督教的眼光看来,人是必须在此时此地生活的,也必须把他所信仰的永恒真理,在此时此地应用。因此一个违反时代需要的人,是应当受社会制裁的。因为违反此时此地的需要,就是违反他所相信的永恒真理。但在另一方面,基督教看人是上帝的儿女,每一个人都有他本身的价值,都是一个“目的”,而不是应当被用来达到任何有价值的社会目的的工具。就是一个现社会里被认为是犯罪的人,或是在社会变革的时期中,被认为是反动的人,也是具有同样的价值的。这就是基督教对于人的相对的,而同时又是绝对的看法。这也就是我们上面所已经说过的横的,而同时又是纵的看法。因为唯物论者,把相对的东西看成是绝对的,所以它就无所谓谦卑和容忍。因为基督教把一切的东西看成是相对的而同时又是绝对的,所以它在此时此地所做的事情,虽则同唯物论者所做的是一样的,但他做事情的态度,就有点不同了。他应当有谦卑容忍,因为他看此时此地的那一阶段的相对,只是那无穷无尽的绝对,在某一时间所应有的演变。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大概都还记得一件事,就是孔明挥泪斩马谡。假如孔明是个唯物论者,他把马谡斩了就算了,决不会挥泪的。即使他免不了人的情感而挥了泪,他也许会责备自己说,这是多余的。但孔明究竟是一个普通的人。马谡是斩了,但同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一样,他也挥泪了。在这两个说法里面,斩马谡的事实是一样的,然而态度就不同了。
唯物论者和基督教这两个对人不同的态度,各有它们的长处,也各有它们的短处。一个永远抱着谦卑、容忍、同情之心的人,一个斩了马谡而还要挥泪的人,很容易因为“永恒”而忘了现实,因为绝对而轻视相对,因为某一个人的本身价值而妨碍了整个社会应有的进展。这是基督教的危险。另一方面,只注重了整个社会应有的发展,而忽略了某一个人本身的价值和可能的发展的时候,也许历史某一阶段的目的是达到了,然而所达到的目的底质的方面,却因此而受了损伤,因为它忽略了某些人在一个更长时间里所可能有的改变,和可能发生的积极的作用。
不但对人的态度是如此,就是对知识、真理,和社会革命种种问题,也是一样的。基督教因为有一个“绝对”的看法,所以它对于这一切,都抱着一个谦卑的态度。宇宙的真理是可知的,然而我们现在和将来所能知的,只不过像大海中之一滴。有许多东西,也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也有许多东西,也许我们能够知道,然而知道的方法,不一定是靠着我们平常所认为是理智的方法。又譬如说到社会革命的问题,某一阶段的变革,是应当的,它所能实现的改进,也是应当的,然而这一个变革,只是无穷的变革的一个阶段,这一个改进,也只是无限可能的改进的点滴。这种态度的好处,就是它能够把事情看得恰如其分,永远保持它的视线所应当有的各方面的景象(perspective)。它不但有容忍,有谦卑,也不会因为对于某一件事情过高的期望,而引起幻灭。它的坏处就是永远拿绝对的东西来衡量目前相对的东西,而对于相对的东西,给予一个过低的估价。有的时候,像唯爱主义者一样,认为人类最高的理想是爱,因而对于一切足以改进社会却违反“爱”的原则的行动,都加以反对。也有的时候,因为轻看了目前的东西,就以局部的、改良的、不彻底的变革为满足。
根据基督教对上帝的信仰,它还有一点是和唯物论不同的。唯物论对于社会问题的看法,总是以社会物质生活演变的法则做出发点,而基督教却是以上帝的爱,和这个爱所要求的公义、自由、平等为出发点。从唯物论者看来,这是唯心论,但我们以为它不一定是唯心论。我们相信:就是一个唯物论者,在他从事革命事业的时候,他一方面固然要冷静地,客观地研究社会生活的法则,用它来指导行动。但同时,他的内心也必定有一股热情在燃烧着,要他为社会为人类求自由,求平等,求解放。也许他之所以从事于社会演变的研究,正是由于这种热情的驱使。这样看来,要紧的不在乎我们的出发点是什么,而在乎我们对于这出发点所指示的目标底实现的方法,是否正确。
我们的结论是:上帝的信仰和唯物论没有冲突,正如它和天演论没有冲突一样。因为天演论和唯物论都可以当作是上帝在自然界用以表现他自己的作为底方法。因此一个信仰上帝的人,同时也可以相信唯物论。但从另一方面说,现在流行着的唯物论是反宗教的,是和上帝的信仰不相容的。然而我们相信:上帝的信仰,如果照我们以上所解释的,一个相信唯物论者应当也可以接受。再进一步说,上帝的信仰,可以把唯物论包括在内,因为后者只有横的看法,而前者则兼有纵的看法。根据同样的理由,唯物论就不能把上帝的信仰包括在内。我们说过,上帝的信仰,在若干流行的形式里面,有它的危险,然而这些危险并不是不能避免的。这是我们现在所能下的结论。至于将来呢?时代是要演进的,思想也是要演进的。假如辩证法的法则是对的话,我们又安知上帝的信仰和唯物论,这两个似乎是矛盾的思想系统,将来不会有一个新的综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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