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读《银川市人防志》报告
2006年6月,自治区人防办副主任马占林提出要我审查一下《银川市人防志》,当即表示同意。2007年6月6日,马占林和白秀珍将《银川市人防志》评审稿交给我,同时对志稿审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我为该志顾问和副主审,军区军志办参谋潘卫民、刘建军为特约责任编辑。作为《银川市人防志》的顾问和副主审我主要讲两个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银川市人防志》评审稿共有9篇29章90节约40万字,其优点和特点主要有五点(略)。
因为今天是专家评审,主要是讲问题。志稿有错误的地方我都进行了修改和批注,请注意纠正、补充、完善。我从前至后,按照顺序把志稿归纳成五个问题。
(一)志首部分需要增加内容
志首要有银川市地形图、银川市行政区划图、银川市交通要图,最好有市区地图,要根据新的行政区划调整予以补充。同时,要请领导作序,写好、补齐序一、序二内容,以增加志书的品位、知名度和存史价值。
志首缺编纂领导小组、编纂委员会,编纂领导小组通常由办公室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担任成员;编纂委员会通常由有关领导担任编纂委员会正副主任和有关人员担任委员,由主管领导担任主编,副主编有一至二人可根据情况确定,注意要把以前的编纂组织写清楚。同时,要有编辑部或办公室,通常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各撰稿人和工作人员都要写清楚。要注意保持连贯性和全面性,以前怎样成立机构如实列出。志首缺少凡例或编辑说明,单独出版的志书最好称“凡例”。凡例是一部志书的法,一部鸿篇巨制首先要发凡起例,作为本志编纂的“法规”,规范全志的上下限、地域范围、体例要求、记述方法、文字规范等。这是撰写前就要成文的编写法规,用来规范编写人员、总纂人员、审查人员。我审查志稿也要首先审查凡例,遇到矛盾和问题,看与凡例有无矛盾,如果解决不了就要修改凡例。我审查《银川市人防志》,参照的是《军事志编纂规定》和《编纂细则》。
《银川市人防志》设置总述,如果是一部志书的分志、分卷、分编,称总述可以,但是如果单本出版,最好称“概述”。概述要适当增加分量,最后的结束语太简单,似应加对未来的适当展望,以激发后人爱国、爱家乡和爱人防工作之感,让概述成为全志之纲。概述的问题,主要是五个阶段的划分是否科学合理。概述写了初建、发展、调整、改革和法制建设五个阶段,这里初期建设、巩固发展两个阶段没问题,后三个阶段区分是否合理要有依据。调整、改革如何分得开来,法制建设栏目设置的也不科学,能否称依法开展人防工作,要有文件可依和参照。
另外,大事记要把时间和事件用字体分开,时间可居中。从日军轰炸银川市开始记述,一直写到2000年底或2005年底,要补充大事,文字要十分精练。彩页照片要分成几组内容进行补充,注意多保留历史照片,部分照片可以随文入志,《银川市人防志》要以老照片入志作为一个特点载入史册。
(二)“组织机构”篇需要适当修改
组织机构放在第一篇比较好。其前言或无题序,不能称“概述”,其内容要与志首的概述相照应,其余各篇都有这个问题,建议将有关内容与志首的概述合并,适当压缩文字。第一章之第一节,节下各目,一律改为序号“一”“二”“三”等目,全书要统一,像现在用阿拉伯文字表示不是不可以,而是不太好看。如果目下还有子目、细目,可以用字体、段落来区分。专业志通常四个层次就可以了,多了像教科书,少了就像其他文体。全志书都要检查体例、结构、层次有无不一致的地方。
(三)有几篇建议合并
通读志稿后,总的感觉是篇设置较细而烦琐,要适当合并,市级专业志特别是人防志,不要设置太多的篇。首先,防空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议合并。“防空指挥”篇是人防志的重头戏,设置此篇十分重要,但通信警报是防空指挥的重要内容,不宜单独列篇,建议将第二篇的第五章演习合并至第一章,作为一节来记述。同时,将第三篇通信警报降为一章两节来写,排在第四章,并注意不要与空情报知重复,原第四章改为第五章。这一篇要注意保密问题,要根据版本、发行范围适当压缩有关演习和预案内容。其次,第四篇工程建设、第五篇工程管理、第八篇人防经济,应当合并为一篇。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另外“人防经济”这个提法在志书中是否科学,起码将其列为一篇不太合理,我建议要大大降格,将其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节来写。起码要体现主编的意志和指导思想,不要让人防经济与其他篇平分秋色,占据人防志的重要位置,至于文字多少由主编定夺。再次,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要合并。建议将第七篇法制建设撤销,将其学习宣传法律一章内容作为一节纳入第一章宣传中去,将第一章立法、第二章人民防空执法合并为一章,纳入宣传教育的一章。同时,第六篇的第一章宣传,标题太大,应改为防空知识宣传。应当说,人民防空的主体是组织、指挥、工程和宣传,人防志也应当突出这部分内容,否则一线平推容易喧宾夺主。(www.xing528.com)
(四)“劳动人事”篇要分别记述
现在的第九篇为劳动人事,有第一章干部、第二章职工、第三章机关建设3章,另有人物录,无法并列,建议撤销此篇,改成“机关建设”篇,下设三章,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正规化建设,将有关内容分别移到各章加以记述。建议单独设置一篇,篇名为人物,设置人物名录,将副处级(或正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作为人物录或人物简介来记述。如果有处以上领导职务,并且对人防工作贡献大的逝世人物,还要给其树碑立传,增加人物传。另外,增加先进个人或光荣榜,先进集体要跟着工作走。根据需要,可适当列出干部、职工表。人物传传主单列一标题,按照事迹、功绩大小,形成详传、略传、小传,重点记述其在本地区境内的事迹;人物录或人物简介,将不够入传的人物入录,主要记述其简历和功绩、著述,字数不超过300字;干部、职工(包括其他表)列表记述。大多数单位还将英雄模范列出一章,有的叫英模谱、光荣榜,还有的将历年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收录其内(先进单位随工作内容入志)。英雄模范列一章,多排在职官表(或人物表)后。这些供修改时借鉴、参考。总之,“人物”篇要体现“领导和群众”“英雄和奴隶”共同创造历史,按其职务、贡献给予合理入志。
(五)图、表、录需要改进
图、表的设置不统一,全书要统一编号、统一字体,按照有关规定去办,确实体现“一图胜千军”“一表胜万言”;附录也要整理好,要增加参考文献、资料,对引用的史书、志书和有关重要文献、资料,要一一列出,表示资料来源的可靠和对原书作者的尊重。志中不要出现文件的编号,而要用其标题,请注意。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千方百计凝练词句,达到良志、佳志,成为上乘之作。最后,要以编委会或主编的名义,写好后记或修志始末,要按照时间顺序把编修《银川市人防志》的起因、过程和结果写清楚,对先后参加修志人员、对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人员等,特别是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要给予提到和感谢。
二、几点建议
我真诚地希望《银川市人防志》成为一部佳志。为此,有三点建议。
(一)调整、合并部分篇、章,尽快完成终审稿
主编、副主编要结合这次评审会议上大家所提建议,集中时间、精力,再认真学习一次《军事志编纂细则》,严格坚持质量标准,精心补充、增加资料。这次评审会议结束后,主编和副主编要驾驭全志,要确实当好大手笔、做好大文章,把9篇改为6篇,即“组织机构”“防空指挥”“工程建设”“宣传教育”“机关建设”和“人物”篇,前有凡例、概述、大事记,后有附录、后记。因为《银川市人防志》初稿在结构上还不完全合理、内容上还有缺项,修改的地方还比较多。因此,语言、文字、逻辑和部分史实还没有来得及修改。就像我以前说的那样,首先要像一部志书,然后是一部志书,最后出版一部优秀志书,真正把历史留给后人。
(二)加强终审和印刷出版的组织与领导
《银川市人防志》是代表银川市政府和人防部门一级组编纂的权威志书,主要领导要确实加强终审和印刷出版的组织实施。请有关领导在出版前,一定要以向历史负责、向人防办公室负责和向自己工作负责的实际行动,用人防志精品之作奉献给后人,要亲自详细逐章、逐节、逐句、逐字地仔细过一遍,严格把好政治、资料、保密、体例“四关”。检查有无政治观点上的问题,有无重大内容疏漏、错误和虚假成分,有无泄密问题,有无不符合志体等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再收集大量翔实资料和图片,以保证志书出版后的权威性和可读性,真正把审查人防志稿的过程变为能够体现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过程。
(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
终审稿打印出来后,要逐级进行审查把关。鉴于人防志的实际情况,请银川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银川市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进行审查,然后上报宁夏军区终审,经批准后印刷出版。
(原文为2007年6月19日在《银川市人防志》评审会上的发言稿,本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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