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读《南阳市军事志》(初稿)报告
《南阳市军事志》(初稿)是在南阳军分区认真落实中央军委和济南军区、河南省军区的指示精神,广大编写人员经过多年来的努力下完成了编写初稿任务。现委托我来进行审读,我主要是从体例结构和重点内容上进行审读,在文字、逻辑和可读性方面还没有审读。作为审读主要讲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目的是如何使《南阳市军事志》上档次。
一、志稿的优点
《南阳市军事志》优点很多,主要有四点。
(一)志稿编纂指导思想正确
志稿除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设4篇21章,约60万字,加上彩页和照片,是总体设计比较理想的一部地市级军事志书。志稿贯通古今,上限自公元前11世纪,下限至2005年底,以准确客观记述军事历史为己任,对3000多年的重大事件、军事人物记述,能够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生不立传”和“以事系人”原则,比较好地处理逝世人物和现职军事人物的问题,无主观臆断和妄加评论的内容,无明显缺项或漏写重要内容。
(二)地域特色比较显著
《南阳市军事志》是南阳市的一部独立的专业志书,比较好地体现南阳市境内的地域特色。志稿在“军事环境”“军事活动”两篇中地域特色十分浓郁,对于南阳市的历史沿革写得比较清楚,其中“军事环境”篇对于了解南阳市兵要很有帮助;“军事组织”“军事活动”篇纵贯古今,基本上反映了南阳市境内军事斗争的历史和现状。
(三)军事特点比较突出
历史上在南阳市境内发生的几次大的战争,在第三篇军事活动第一章中记述得尤为翔实。例如,在该篇第一章第一节民族之战至第六节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战事中,从金哀宗正大九年之战“完颜合达率兵袭宛”之战写起,一直写到解放初期剿匪斗争,详细记述古今战役、战斗;其第三节还专题列出抗击外来列强侵华之战、记述今南阳市军民抗击日军的英雄业绩;其第五节记述人民解放战争的光辉业绩等。
(四)资料比较翔实
《南阳市军事志》既有古代的南阳情况,亦包括今南阳市情况,资料覆盖了今南阳市全境。此外,还有文字通顺等好多优点。
初步结论:《南阳市军事志》是一部比较成功的志稿,但仍需要修改和补充,特别是调整部分篇目、补充部分资料,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一部军事志书。
二、问题和建议
《南阳市军事志》还没有组织评审,根据济南军区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这次审读“在简要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志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主要讲问题,有些问题待评审、终审时才能具体解决。应该说,《南阳市军事志》的篇目设置有些不够合理,这是主要问题。通读全书后,感到志稿的框架结构不够得当,篇目设置不尽科学合理,自然导致条理、层次、脉络也不太清晰。《志稿》除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设4篇21章,篇设置太大、太少,名称概念与内容不相符,不符合军事志篇目设置的要求。另外,还有体例不够完备、资料需要挖掘等问题。为此,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细则》,调整篇章结构
新的《规定》和《细则》为各级军事志篇目设置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除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属共性内容的有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活动、兵役、民众武装、军事人物等内容,属个性内容的有边(海)防。我认为,独立出版的军事志篇目,上述六篇必不可少。其第一篇原则不大变,个别章节进行小调整,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辖境范围、第三节辖区沿革与第四节军事地位文字太少,节下没有目,支撑不了一节,其他也有类似这样的问题。建议增加内容或合并,将节改为目;将自然地理环境改为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环境改为人文地理,因为军事环境与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都是环境,谁大谁小说不清。将第二章第一节地形与第二节地貌合并,改为地貌特点或地形特点(军语定义“地形是地貌、地物的总称”);第三节气候记述内容简单,可改为气候特点,兵要地志的内容,尽量增加资料,分为几个目来写;第四节水文与第五节地质,内容偏少,将两节合并为一节,原来的节降格为目;第六节自然资源,可酌情保留或放到新的经济地理一章,设置几个目。将人文地理环境章改成人文地理,其第一节人口状况之人口分布,子目过于太细,可写到到目,用段落区分,该合并则合并;第二节行政区划过于简单,要增加内容,列出若干目,其第三节民族与第四节宗教内容简单,如增加内容可列到目,如不能增加内容两节可合并为民族宗教,有关部分分出经济地理和交通邮电(或交通通信)两章,将自然资源列入经济地理第一节,要突出交通通信,其内容按照参考篇目适当调整即可;第十二节南阳古迹,可酌情列入军事要地。军事要地和环境灾害,可单独设置,也可分别合并至第一章地理形势的一节(第五节)和第二章自然地理的一节(第六节)。因第四章环境灾害文字比较少,我不倾向单独列章。第十三节革命纪念地,可考虑列入国防教育的一节或列入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第五章军事要地第一节历代战场与第二节军事重镇,节下列目,全志保持一致。第二篇军事组织保留,但只设置两章。第一章军事领导机构的第五节人民军队后,可增加一节,名称可为“当代驻军”(如写武警部队,可在此单独列一目)。第二篇第三章民众武装和第四章之民兵可合并为一篇的两章,篇名为民众武装。其第一章,民国及以前的民众武装,其第二章为当代民兵。建议改为第六篇,排在历代兵役之后。第三篇要有大的改动,虽然军事活动从某个意义上讲可以覆盖其内容,但太宽泛,建议将此篇分为四篇,即重大战事、当代军事活动(或军事活动)、兵役制度(或历代兵役)和国防动员四篇,其排列顺序为第三篇重大战事、第四篇军事活动、第五篇兵役制度(或历代兵役)、第七篇国防动员,这三、四、五、七篇,我已提出参考章、节标题,仅供参考。第三篇第二章除建议单独设置一篇外(主要是军事活动包括不了兵役制度,兵役制度是国家和政府要管的工作),其第一节募兵制、第二节征兵制、第三节志愿兵制,记述都不完整,还有很多兵役制度,要记述就按照朝代记述。否则,就单独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兵役(标题要推敲)。在第二节征兵制也没有交代清楚,把国民党时期和解放后的征兵制度放在一节,也不合适。应当指出:“兵役”篇,市、县记述重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好能体现解放前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志愿兵制度、解放后的志愿兵制度,然后按照第一部、第二部兵役法分别记述,这是记述重点,也是军事志必须设置的一篇。同时,建议增加新兵征集有关统计表。例如,第一部兵役法颁布后“南阳市新兵征集一览表(1954~1983)”“南阳市新兵征集一览表(1984~2000)”等,要有若干表,客观记述新兵征集情况。第三篇第三章除建议单独设置一篇国防动员外(主要是军事活动包括国防动员不确切,国防动员是国家和政府要管的工作,而且是1995年以后的重点工作之一,时代感特别强烈),除将第二章内容全部包括外,还要按照参考篇目的设置将其他有关内容整合入此篇各章节。现在的第四篇军事人物,改为第八篇。根据《细则》要求,结合目前《南阳市军事志》篇目,我整理出一个参考篇目建议并附于后面,详见附件。
(二)严格遵守志书体裁,修改好卷首和卷末
新的《规定》和《细则》对军事志体裁提出了具体要求,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必备。志稿在卷首和卷末存在五个具体问题。(www.xing528.com)
其一,卷首的前言(1~3页)没有必要,卷首彩页当前篇幅太多,卷末的后记过于简单。我建议,将前言改为序言,请有关领导、专家为本志作序,增加志书品位和名气,将前言和后记合并为后记或修志始末,要适当增加内容,重点讲清修志的来龙去脉,对有关提供资料的人员表示谢意。
其二,概述过于扼要,篇、章缺少无题序。“述”是包括军事志的概述和篇前综述、章节下无题序的记述方式,是为加强志书整体性的述论结合的体裁,概述一两万字也不为过。全志设概述,各篇设综述、章节下设无题序(亦称无标题引言,又称无题概述或小序)。概述是从宏观的角度纵观历史、综述全貌,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无题序是从微观的角度记述事物发展的各个方面,使志书横向排类与纵向记述互为补充。其功能大体为统摄全志、沟通各篇(章、节)、彰明因果、激发情感和方便概览,起到画龙点睛的目的。因是第一部军事志,可在凡例第一条写明“是南阳市第一部军事志”。各章、节的无题小序要全书统一。在概述和篇、章前最好以适当的文字梗概全貌,简述发展,从而勾画军事情况的轮廓。
其三,大事记(12~203页)没有按照朝代分开。志书横排门类,纵写历史,通常在概述后设置大事记,“大事记”通常以编年体为主,记而不议,有头有尾,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琐事不录,使读者对一个地区的历史及其发展有一个纵观古今的了解。建议最好将大事记先按照朝代分开,然后年代居中(删去“公元”,公元前只保留“前”字,如果怕误解,可在“凡例”中加以说明),事件另起一行。
其四,志稿层次不统一。市(地)级军事志至少要区分四个层次。志书横排门类、以类系事,是通过篇目层次设置来实现的。在层次结构上,各篇、章、节、目之间为统属关系。除概述、大事记、附录、人物特殊等篇章外,有层次结构不太协调倾向。有的章、节、目、子目、细目层次太多,有的只有章、节而无目,层次相差过于悬殊。地(市)级军事志按照四个层次排列较好,目是记述的最低层次。总体上说,一般为篇、章、节、目四层为好,做到层次清晰、主次分明,避免重复和遗漏。
其五,附录资料不全。“录”也是七大体裁之一,往往在志书各篇中无法包含,也比较杂、不好分属,目前有些军事志把军旅诗词也归属到附录之内,我看也可以。建议补充历代重要文献,如区划变动等重要文献、历代金石碑文、历史回忆录、参考文献资料等。
(三)尽最大努力挖掘资料,增加志书可读性
志稿共4篇,均纵贯古今,涉及古代军事斗争部分比较多。我认为特别是在历代建置沿革(属“军事环境”篇)、军事组织、重大战事(属“军事活动”篇)、军事人物等篇章中,以及民众武装、兵役制度、国防动员章还需要进一步挖掘。这个问题,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南阳市军事志》是南阳市第一部军事志,历史跨度特别大,无论在篇幅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应该多占一定比例,尽量地把应该记述的古代和近代内容搜集录入,这是首部军事志的特点所决定的。我仔细地阅读了《南阳市军事志》第三篇军事活动第一章重要战事,感到重大战事还有挖掘和补充的必要。要把重大兵事或重大战事写细、写实、写活,体现军事志固有的特色,否则这部军事志就缺乏了可读性。同时,南阳市历史悠久、军事地位重要,所以凡是涉及古代、近代的军事活动特别是战事部分,都要尽最大努力搜集入志。可以说,写好《南阳市军事志》,是对南阳市军事历史的重大贡献。
近现代发生的军事上的大事也比较多,特别是全民族的抗日战争,应该在军事志中全面、客观地予以记述。特别是抗日战争,我非常希望驻南阳市军民在抗日战争所做的努力能在《南阳市军事志》中得到详细的反映。如果补充的一些资料比较丰富,《南阳市军事志》会成为一部上乘之作,其他地级志书很难与其相比。我的最大希望是多挖掘历史上的军事资料,特别是重大战事方面的资料。第二篇军事领导机构,能否在历史上向前延伸?明清时期两节能否增加适当内容,并列到目;如不能两节合并,我建议至少应增加一节明朝时期内容,明朝志书这方面内容比较翔实。还要考虑元代以前的内容,尽量增加,其他通贯古今内容都有这个问题。军事机构各节,都要在节下设置若干目。对第二章驻军的意见同本篇第一章。其南阳军分区司令员、政委一览表移至“军事人物”篇之第三章之职官表,而且要增加副师职,如有资料可增加至正团职(含军分区部门副职或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其人民武装部沿革属于军事领导机关内容,应调整至军事领导机构一章。第二篇第二章之第一节驻防部队,应改为驻防解放军,各部队统一用阿拉伯字代号。南阳市支队与南阳市消防支队,应单独设置一节,称驻防武警部队,下设置两目。第二篇之第三章民众武装与第四章民兵应合并为一篇,具体见参考篇目。民兵“剿匪反霸”“抢险救灾”内容可酌情列入战事或军事活动内容。关于第三篇第五章政治工作设置的节、目,可能不大合理,政治工作的节和目应以政治工作条例所列的相关内容设置,其重点在各项重大政治活动和政治教育等方面。其第一节中共南阳军分区委员会,仅列出1994年11月以后(括号内终止时间也不对,应是2005年12月,不是2002年12月),这不公平,要列全,应该自成立党委以来,历届委员会成员都要列出。另外,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节都是党委建设的内容,应当与第一节合并,专题记述党委和基层组织建设。其重大政治活动、政治教育、群众工作、安全保卫等内容比较少,要大量增加以前各时期内容。
志稿中部分提法还不够妥当,建议进行小的修改。仅举部分事例,如大事记80页11~15行有“泌阳反共头子”“集中全县反动武装”“对我党”“我地下党员”,第三篇军事活动之第五节第486页、489页、450页多处可见“牵制敌人”“敌军”“守敌”等第一人称字样,要站在第三人称上写出具体番号,自然就可以看出谁反动,类似这样问题如“敌”“我”到处都有,请举一反三。第三篇第一章战事,有“民族之战”“民众起义战事”“抗击外来列强侵华战事”以及第四节军阀之战标题不妥,志书主要是客观记述,目的是为了存史,不能先入为主进行定性,那是史学家的事,我们客观记述,读者就知道是什么性质的战争,这可能受到试行《细则》参考篇目的影响,现在《细则》已经删去了那个参考篇目。第三篇第四章军事训练之第四节“信息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标题不是志书语言,志书标题主要是名词(如军事训练)或词组(××之战),建议改为“信息化建设”,其他请参照此法改正。关于第三篇第五章政治工作第三篇之第七章后勤工作,建议参照参考篇目调整章、节、目,按照后勤业务分工来设置和撰写,其第二节“后勤学习”是败笔,不能这样设置。哪个单位不学习,学习写什么(政治、军事和各种业务),建议删去。如果要写,在政治教育节里,安排内容来记述,如学习业务是共同业务还是某一业务,可结合工作来记述。还有个别语言在总纂和终审时要注意,记述过程尽量少用或不用“的”“了”。
志稿中图表和随文照片较少,缺少美感。军事志除文字外,最基本的要求是数字和图表,其中图表是志书中配合文字记述、形象直观地表达内容的辅助手段,起到“以图补文、以照证史”的作用,最好能做到章有图表、节有照片,随文入志。军事活动的照片主要反映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具有代表性的内容,避免形成领导活动的风采展现。每幅照片要有标题或说明。
(四)写好军事人物,以便提高志书品位
军事人物是军事活动的主体,有人比作“志中之志”,说明其重要。“谁不说俺家乡好”,通过军事环境和写军事人物使读者感到南阳是“人杰地灵”,使南阳市的后人读后感到光荣、自豪,热爱家乡和祖国。志稿第四篇军事人物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古代军事人物似乎还记述得不全、人物传传主和英名录中的人物简介标题没有居中、显得不突出,同时对古代已入传的人物要注明某部书中有传,个别人物传传主标题如百里奚、李德武传略、丁叔恒传记等,不大了解三种写法的区别,最好是在人物传略(记)的总标题下,军事人物单独列一行,直书其名;二是英名录中缺少革命烈士等内容;三是缺少英雄模范人物和军以上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的个人,一些单位还有列出受军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览表,也可以借鉴。因此,建议军事人物首要的是写好人物传。“传”是七种体裁的重要体裁之一,“军事人物”篇首要的是写好人物传。目前,人物传略中有41个人物传主,人物传主名称要居中独占一行单独列出。我个人认为,人物传大体还可分为详(大)传、中传、略(小)传三种。对符合立传的人物传传主,一般可入略(小)传;对贡献大的人物传传主,则可入中传;对国家乃至全世界贡献特别大的人物传传主,则可入详(大)传。
写好英名录。要增加革命烈士名录,对于不够立传的军事人物、革命烈士等,要列入英名录,通常文字更应简练,只记述其简历和主要事迹,不超过300字。如果觉得可以多写,逝者可入传,也可以列出“革命烈士表”,生者可结合志书“以事系人”。在世的南阳籍和军分区、驻军副师以上军官要整理成名录(简介)入志。总之,人物传略要与英名录有所区别。
整理好历代军事(武职)职官(人物)表。第四篇职官表内容过于简单,起码要把六要素(姓名、出生年月、最高部职别、任职时间、籍贯县、备注)写清,其中备注主要为特殊贡献。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单设置一章英雄模范(英模谱)和受军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览表。
以上建议,不当之处请指正。同时,附我整理的参考篇目和在沈阳军区军事志主编、主笔培训班上的讲稿,后改在陕西省军区的讲课稿寄去,供参考。另赠送一部《同心县军事志》,请雅正。以上所提建议,全部作为参考,一部志书主要由主编、总纂(主笔)一支笔定夺、取舍,谁也代替不了主编。我承诺,初稿修改完后,愿意再认真地进行精心修改一遍志稿。
(此文是2007年8月18日受济南军区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为审读《南阳市军事志》(初稿)的书面报告,本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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