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地县级军事志通病概要

地县级军事志通病概要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对12部地级、28部县级军事志志稿审读、评审和质量抽查,在地、县级军事志编纂质量中普遍存在一些“通病”,我把它归纳为“八大通病”。其一,有一部地级志稿的“概述”仅有2000字左右,显然连简要的历史都无法陈述,怎能够彰明因果、激发情感呢?其三,人物录或人物简介,字数太多,有一部县级军事志为

地县级军事志通病概要

地、县级军事志初稿“通病”举要

当前,地(市、州、盟)、县(区)级军事志大多已进入编纂中后期,从审读和检查的大多数志稿来看,都是以序言开篇带动全书,以概述接继展观全程,以大事记为经综记大事,以各分志(篇、编)为纬分类详述,以传(人物)为翼展示人文,以图表随文穿插其中,以附录为殿后收录资料。体裁以述、记、志、传为主,以图、表、录为辅,各篇(编)横排门类,以事类篇(编),记述方法“横排竖写”、逐次深入,记述事物和事件的兴衰始末。通过对12部地级、28部县级军事志志稿审读、评审和质量抽查,在地、县级军事志编纂质量中普遍存在一些“通病”,我把它归纳为“八大通病”。

一、篇目欠佳,归属不当

志稿中通常犯有篇章归属不当和不平行并列等问题,经常出现篇管不了章、章管不了节、节管不了目的毛病,致使优秀的志书篇目所见较少。试举三例,有一部地级军事志除概述外,列出“地方军事机构”“驻×部队”“驻×军事院校”等篇(类),篇(类)下无章、节,直接到目,从篇、章分类上看就不像一部志书。还有一部志书在“军事设施”篇中,设置“军事工程”“军事要地”两章,其中“军事要地”章显然不属于军事设施范畴。还有的志书在“军事环境”篇第二章自然条件的地质一节中,列出构造、地层、史前生物化石地震、地震背景5目,实际上这5目标题不是并列关系。如:“史前生物化石”无法与其他目并列,它是地层的子目;“地震背景”也无法与“地震”并列,它是地震的子目。志书中,各节和各目之间缺乏并列、平行关系,类似以上的例子屡见不鲜,其内容分类乱了“辈分”,甚至“爷爷与孙子”坐在同一条板凳上。

篇目是志书门类和层次的科学排列,为一部志书的框架和结构,决定着志书成败。方志家言:“篇目设计,十分要紧。”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把本地特色与执行《细则》结合起来。在《细则》“附件”中设有“军事志参考篇目”,除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属共性内容的有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活动、历代兵役、民众武装、军事人物6篇,属个性内容的有边(海)防,参考篇目基本包括了各级军事志的内容。将它熟悉后,再与本地、县的地情和军情结合起来,然后按照事物、事件性质分类,就会设置一部比较好的篇目。这里,存在升格问题。“边(海)防”篇是个性问题,有边(海)防任务的地区可以升格为篇,不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如无边(海)防任务的地区,可酌情增加本地区特色的内容,将其原本为“章、节”升为篇或章,允许有一些突破。例如,国防动员、双拥共建、地区开发、抗洪抢险、防震救灾等,但要慎重,不要人为升格,只有特别突出的重大内容才能升格。在篇目设置上,提倡“因地制宜、各有特点”,“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以改变志书篇目“千部一面”的状况。

二、概而未述,篇章无帽

军事志有一个大的倾向性问题是概述“过简”和篇章没有综合性前言,概述往往“只概不述”“概而不全”,篇、章综述和节前无题序“序而不精”,精湛的“概述”和“无题小序”不多。因涉及篇幅,仅举三例。其一,有一部地级志稿的“概述”仅有2000字左右,显然连简要的历史都无法陈述,怎能够彰明因果、激发情感呢?其二,有一部县级军事志在不到2000字的“概述”中,仅简单记述本县军事环境,连军事历史都没有叙述,怎么还能够“概得住”“述得明”呢?其三,有部分志稿中的各篇、章直接写到“节、目”,没有无题序(或称“前言”),有的篇下有序、章下无序,还有的篇下无序、章下有序,怎么能够“统摄全志”“方便概览”呢?

概而未述、篇章无帽的结果,是提不起志书的“精、气、神”。故方志家常言:“开宗之作,不可粗心;一地之貌,以此总览。”“述”是包括军事志的概述和各篇、章无题序的记述方式,是为加强志书整体性的述论结合的体裁。全志的概述和各篇、章、节的“小帽”(亦称无题序、无标题引言,又称无题综述或小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概述是从宏观角度纵观历史、综述全貌,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小帽”是从微观角度记述事物发展的各个方面,使志书横向排类与纵向记述互为补充。概述既要全面精练,又要史论兼顾,通常有综述、论述、分类陈述、分期纵述、专志浓缩和纵横交叉形式,各篇、章前“小帽”通常有概述、纵叙横陈、沿革、揭示、前后对比、引言导语几种形式。无论志首概述还是篇章前“小帽”,在写法上都离不开志体、叙论结合,提纲挈领、钩玄提要,适当注意文采笔墨,使其情文并茂、史论兼顾。因概述居于志首,是志书总纲,最好由主编或总纂担纲或请大手笔代劳,“小帽”通常应由篇、章撰稿人精心提炼。

三、大事错位,章节设附

从审读的志稿和志书质量抽查来看,有些不符合志体。其一,在“大事记”位置上有争议,有十分之一“大事记”置后,有个别的作为一篇。其二,在章节中设有附录,有一部志稿将“侵华日军罪行”作为一节后的附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志体上都不确切,虽然章节后设附录较少,但确有此现象。“大事纵贯,依次而言。”“记”是指军事志中大事记、亦包括专记、附记和后记(修志始末)的记述方式,是为弥补志书横排门类、纵述历史不足而设置的一种体裁。客观地说,大事记放前、居中或置后,都是志的有机组成部分,无实质性不同。但按传统和志书体裁来讲,“大事记”应在“概述”之后,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我倾向“记”排在“述”后,这样符合“志前史后”的传统写法。所有附录排在人物传之后,各章、节原则不设附录。大事记通常以编年体为主,记而不议,有头有尾,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琐事不录,使读者对一个地区的历史及其发展,有一个纵贯古今的了解。大事记的表述要像写词条那样,不要与其他篇章内容有不必要的重复。

四、人物传记,平分秋色

在人物传的撰写上,主要问题是“平分秋色”“贡献大小一般粗”,缺乏人物个性和特点,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一,缺乏入传人物的具体标准,看不出贡献大小。有几部军事志,所列军事人物都在500~800字,未能正确处理详本地略外地的关系,“平分秋色”“等量齐观”,缺乏个人特色,失去人物立传意义。其二,缺乏对人物传传主的规范记述,人物传传主没有单列标题,记述传主的要素不全。其三,人物录或人物简介,字数太多,有一部县级军事志为该部政委记述的简介达1500余字,有为“生人立传”之嫌。其四,有的县级军事志将本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名录列入军事组织之中,显然是没有理解《细则》“附件”中“军事志参考篇目”的“职官表”的含义。“主籍客籍,以人定传;写出个性,突出贡献。”“传”即人物传,是志书七种体裁的重要体裁之一,是军事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人物”篇首要的是写好人物传。《细则》中指出:“传记分详传、略传两种类型”,要突出人物特点。笔者认为,大体还可分为详传(大传)、中传、略传(小传)三种。对符合立传的人物传传主,一般可入略传(小);对贡献大的人物传传主,则可入详传。在详传中,则还可分为中传和大传。大传,对国家乃至全世界贡献特别大的人物传传主,则可入详传(大传)。略(小)传文字一般在300~500字,中传文字一般在500~800字,详(大)传文字一般在800~1500字,甚至可以突破2000字。总之,在人物传的撰写上,不能“平分秋色”,要彰显贡献大的人物传传主,突出地域军事特点和人物个性特征,以使其后人热爱家乡、热爱祖国。(www.xing528.com)

五、脉络不清,层次混乱

从抽查志书质量看,除概述、大事记和军事人物特殊篇章外,有层次结构不够协调的倾向。其一,有的层次太多——篇、章、节、目、子目、细目,读起来像教科书,特别在“军事环境”篇中分得过细(允许多一层次)。其二,有的只有章、没有节和目,层次相差过于悬殊。例如,有一部县级军事志的“历代兵役”篇的第二章,标题是“民国时期的兵役”,全章不到1000字,章下既无节又无目,无法支撑全章。其三,有的节下无目。有一部志稿军事机构章第二节“国民党军事机构”只有3行,不到100字。在笔者审读的军事志中,志书节下无目者居多,有的节标题竟然为“国民党军队与人民关系”“中国工农红军与人民的友谊”,犹如论文标题。众所周知,“要出佳志,需有佳构;篇章节目,领属不混”,志书是通过篇目层次设置来实现的。在层次结构上,按照篇、章、节、目四个层次排列较好,目是记述的最低层次。但是,在军事环境一篇中,由于记述的层次、内容较多,在设置篇、章、节、目的基础上,采用目以下层次用标题字体、段落区分,做到篇目领属得当、类目全面合理。在个别层次简单、较少的章节里,可适当注意合并同类,然后再细分各目,尽量减少节下无目的现象。当然,个别节下确实无法分目,也就只好作罢。总体上说,一般为篇、章、节、目四层为好,做到层次清晰、主次分明,避免重复和遗漏,标题尽量用名词或词组。

六、附录过乱,后记过简

从抽查和审读的志稿看,附录里的内容过于杂乱,而志书的后记又过于简略,这种现象也带有普遍性。其一,附录中多出现有工作总结资料入志。例如,“××××年××工作总结”“××××年至××××年××规划”等,这些不能入志,主要是志书体例规范不容许,无疑降低了志书的品位。至于工作总结可结合各类工作入志,一些“规划”是不能入志的,其道理不必细说。其二,有的后记不到几百字,过于简略。古代为文言文,有千字足矣,用现代语言记述就显得过于简略,该说的没有说到位,该感谢的没有感谢到位。“附录不是筐,不能乱装”。附录是七种体裁之一,是指具有参考价值且不便归入其他篇章有关内容而编入志书的宝贵资料。通常包括金石碑刻、历史文献,重大事件回忆,关于上届志书的补遗、考证等无法入其他篇章的资料。后记不必细说,文字多少不是主要问题,只要把修志始末说清即可。

七、表述含糊,图表不精

从抽查和审读的志稿看,志稿行文还不够规范,图表使用较少,表述比较含糊,主要表现在文字记述、图表设置、时间表述等方面。有的军事志除前面有地形图外,志书内无一张要图、略图和示意图,也缺少必要的表格,显得十分呆板和枯燥,其事例不一一列举。应当说,志书除文字外,最基本的要素是数字和图表。其中,图表是形象直观地表达志书内容的辅助手段,文述其事、图示其状、表具其详、数见其量,各有其功能。图表与文字相随而行、相得益彰,故古人有“一图胜千军”“一表胜万言”之说,起到“以图补文,以照证史”的作用。表格一般包括标题、表序、表格本身、表注4个部分,主要用于对释文内容提供重要的、基本的辅助资料或补充说明资料。对表格要注意精选、精用,要注意前后序号的规范和统一。同时,军事志中的表述也不够精确。有的中华民国时期农历与公历混用,有的表述时间用模糊的时间等问题。如“前年”“上年”“今年”“不久以前”“目前”“建国以来”“大跃进时期”“经济困难时期”等。解决这些问题,没有什么窍门,关键是严格落实《细则》、“凡例”和行文规则。

八、人称混乱,前后矛盾

从抽查和审读的志稿看,人称混乱、人名地名前后矛盾、计量单位不统一、名词术语使用不统一等,也是一大通病。有的志稿往往有“我”“咱”“来”“我们”“同志”等第一人称词汇,还有“如”“若”“如果”“假如”等假设词和“能”“能够”“可”“可以”“应”“应当”“须”“必须”“要”“当”等能愿动词等。还有总结报告式、评议论说式等空话、套话、解释话,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第一人称上。在表述数量时,忘记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行文中,计量单位往往忘记使用中文全称,如长度不用“公里(千米)”“米”,重量不用“吨”“公斤(千克)”,还有的不注意使用军语的现象,等等。个别语句啰唆,“了”“的”“为”“已”等字经常出现,“为了……”“在……配合下”“在……领导下”等句式运用较多。军事志要一律采用语体文和军语记述,做到“无一字无来历,不见史实不下笔”。

应当指出,军事志是资料性著述,资料是否翔实是志书的第一或首要问题,本文是在肯定资料翔实的基础上进行的探讨。以上所举出的一些问题,仅根据审读和抽检的军事志志稿而言,希望能够引起全军军事志同人的注意。如何解决和克服这些“通病”,方志界名人各有高论,但最根本的还是按照《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军事志志书质量标准及评审办法》和《军事志编纂细则》,贯穿于发凡起例、篇目设置、撰稿、总纂、出版的全过程。

(原文发表在2002年宁夏军区《军事志工作动态》第45期,本文略有修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