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续志与前志的连续和衔接
在全国、全军续修新一轮志书相继进入审查、出版之时,两轮志书在衔接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研究探讨续修志书与前志的连续与衔接,事关续修志书成败。本文结合审读宁夏三级军事志书稿,谈一谈如何按照《关于军事志续修工作的意见》《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军事志志书质量标准及评审办法》《军事志编纂细则》和《军事志编纂和公开出版保密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规定》《办法》《细则》和《保密规定》)搞好两届志书的连续与衔接。两轮志书如何连续和衔接,既有理论问题,又有实践问题,但更多的是实践问题,需在以下方面给予重视。
一、续修志书必须注意连续和衔接
连续和衔接是地方志绵延数千年的原有之意,也是历代统治阶级提倡修志的经验结晶。目前,方志专家在续修地方志的问题上有争议,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其一,坚持以“修”为主,以“续”为辅,认为续修就是将原来的志书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新的内容,叫“一续二修”,重点强调“修”。其二,坚持以“续”为主,以“修”为辅,认为续修就是在原来志书的下限接着往下续,重点强调“续”。笔者认为,两种不同的主张都有道理,关键是对上一届志书的认同程度。如果上一届志书不成功或有重大问题,应该以“修”为主、以“续”为辅;如果上一届志书比较成功或是一部精品,应该以“续”为主、以“修”为辅。
应当说,连续与衔接是续志的前提,没有前志的源头,“续”志就无从谈起。因此,连续与衔接是主编或总纂的一种艺术。续志记述的内容,主流是新发生的人和事;续志记述的主体,多侧重体现独立成志的风格,在独立性与完整性上做文章。历史上的续修,多数为增补前志所缺漏、续修近事成编。加之续志是一定断限内的断代志,不同于统合古今的新修或重修,不应重复记载前志所记内容。然而,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连续性的。如果所记事物、事件只记断限之内的事,不涉及事物、事件的起因,则无法独立成书或缺乏完整性。因此,在续修志书中不但要注意篇目设置的连续和衔接,而且在志书各篇章节中也应注意把握两届志书的连续和衔接。
笔者认为,第一轮修志之后,凡再次修志,无论以何种形式(重修、新修、增修),均可视为第一次志书的延续,即续修,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但对某一部志书来讲,续修是专门记载前志下限后的史实和新变化,其本质是续前志。新修、重修与续修主要取决于前志的质量。新修、重修是在否定前志的前提下,一改前志体例,重新设置篇目;而续修是在肯定前志的基础上,接续前志下限,按时间向下连续撰写新人、新事。仅一个“续”字,在志书中就有《续××志》《××续志》《××再续志》等。而续修志书的关键是“续”字,而“续”字的重要一环是衔接,使读者一见版本,就知道此书尚有前志。因此,注意两轮志书的连续和衔接是设置书名和篇目应注意的问题。续志修多了,读者可从版本的年代上,找到不同时代认知和评价,从中看出历史长河中人们留下的轨迹。因此,主编或总纂要立足本地、本部门,体现衔接与独立并重的编纂思想。在续志篇目设计上,把与上届志书的连续与衔接以及独创放在一个相等地位去对待,在继承前志篇目体系和衔接的基础上,强化创新意识,而创新又不能离“谱”(传统)。
二、续志应注意连续与衔接的方面
军事志是一地军事历史和现状的客观记述,续修各级军事志的目的是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服务,其功能仍为“资政、教化和存史”三大功能,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续修军事志必须反映其本质属性,体现基本功能,为根本目的服务。在连续和衔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篇目设置要注意连续与衔接
篇目设置与前志连续与衔接,对续修志书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因此,首先要在书名上标记时间断限,如《××军事志(1986~2005)》,在凡例中说明本志是《××军事志》的续志,以便读者读志、用志和选择版本。当前,大部分军事志在篇目设置注意了与前志的连续与衔接,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续志篇目不注意连续和衔接。主要有两种倾向:一是轻视连续和衔接。特别是在编修第一轮军事志的主要负责同志,因年事已高离开岗位,加之大部分骨干相继调离,而新增骨干较多。这既是创新的动力,修志事业成功的根本,但确有忽视“续志”是前志下篇的现象,不注意研究前志篇目的合理性,不注意篇目设置的稳定性。有的续志虽也叫续志,但有单独设纲立目、另起炉灶的倾向。笔者看到一些已经和正在出版的续修志书,在篇目设置上与前志彻底割裂,不注意吸收前一轮的正确篇目,重新另行设置一套篇目,“篇、章、节、目”都是新面孔,不便于读志、用志。二是钻研续志理论兴趣不浓,过于照抄照搬前志。特别是已经发展和变化的事物,仍按照老的章节标题来分类,看不到其发展变化,致使所列篇目有重大遗漏和“硬伤”,而不能续前志所无、补前志不足、增前志疏略、匡前志谬误。例如,原属于军事交通的邮电通信内容,在邮政、电信、信息产业方面变化较大,有的在续修篇目中没有更多地反映变化。还有军事交通的高速公路方面,在续修篇目中没有给予适当的位置。如果前志有重大体例上的差错,有严重政治问题,那么就应按续修的要求,另外设置篇目,使其更加规范、完美。应充分利用续修的机会,科学进行篇目设置,但也应以“述”开篇,以“记”为经,以“志”为纬,附录殿后,传、录、表反映人物,图表穿插其中。续修军事志书除概述、大事记置于前、附录置于后以外,正志中各篇从前至后的排列顺序亦应与上届志书篇目相对固定,自然环境篇在前,人物篇放在最后,正志中间安排几篇,根据各地、各级实际情况确定,形成既有统一要求,又有各自不同特点的地方志。
在篇目设置中,凡是以接续为主的续修志书,对上一轮篇目应遵循“基本保留、部分调整、少数取消、适当合并”的思路,设置续志篇目。在续修军事志的篇目设置中,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设置。只要各篇、章设置合理,又有新意,各节、目设置就能迎刃而解。在续修过程中,只要篇目设置合理,无论是资料搜集,还是具体撰写、总纂,都会少走或不走弯路。因此,在第二轮续修过程中,与其设想很难掌握的框架(篇目),倒不如放开一点、活一点,让各级主编参照前志篇目发挥聪明才智,联系本地前志下限以后形势发展和特点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审视前志篇目结构,不搞肯定一切,也不搞否定一切,精心设置篇目,使各地、各级续修志书做到“前后衔接、互相照应”“因地制宜、各有特点”“百花齐放、争奇斗艳”。
(二)概述和篇章前言要注意连续与衔接
军事志是某一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活动和军事人物等诸要素构成的资料性著述,续修志书必须注意其连贯性。如果前志篇目设置比较合理但有残缺,应当利用续修补全。为强调通志、县志的整体性,而缺少军事志部分内容等,在续修中应当补齐。如果前志体例、结构较好,续志应基本承继前志篇目,稍加调整,不宜做伤筋动骨的改动,保持与前志的连续和衔接。各地其他续修的军事志(篇),原则上随同地方统一命名为宜。这种连续和衔接大体都体现在概述和篇、章、节的无题序(亦称无标题引言,又称无题概述或小序)中。
概述是从宏观角度纵观历史、综述全貌,各篇、章、节的无题序是从微观角度记述事物的发展,使志书横向排类与纵向记述互为补充,注意与前志的连续和衔接。目前在概述撰写上,有的只概述“断限内的情况”,缺乏对上限前的高度概括,往往有“概而不全”“概而不精”的倾向。续修志书的概述,最好由主编或总纂担纲,以简要文字概括全貌,简述历史,记其发展,反映变化,从而勾画出本地区的总体轮廓。各篇(编)、章、节前无题小序要用综述、纵叙横陈、前后对比,不离志体、叙论结合,提纲挈领、钩玄提要,适当增加本地历史,给人以连续、完整之感。
要注意目以下层次的连续和衔接,上一届志书没有记述完整的事件,要注意简写全程,把来龙去脉写清楚,然后加大后续发展的记述,以使前志与续志叙述相吻合;上一届有发展的事件,则增加记述其发展和变化;上一届没有涉及的事件,则单独增加条目详细记述。
(三)可考虑增加有关篇、章(www.xing528.com)
对因各种原因造成上一届志书没有设置的篇、章,通过时间或实践的检验,确有必要补充记述,续修志书也可考虑增加有关篇章。笔者在续修《宁夏军事志》中,增加补充了第七篇“军旅诗选(增补)”,因为在上届《宁夏军事志》中原来有此篇,但因《宁夏军事志》已有186万字,考虑经费和版本的美观,不得不忍痛割爱。这次续修时,考虑到历代“边塞诗”为宁夏一大特色,故将其增补入志。同时,在照片和图表的使用上,也要适当考虑其连续和衔接。
(四)附录中要增加有关内容
续修志书不仅在篇目设置和篇、章、节上体现连续与衔接,而且在附录中也要体现事物的连续和发展。上一届修志是在普遍理论准备不足的前提下,开展撰写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存在诸多问题,就是一部优秀志书也会存在不少问题,除在各篇中适当纠正外(如果问题比较多,也可单独设置一篇进行纠正),还要在凡例中说明和附录中加以补充与纠正。可仿照《史记》的做法增加大事年表,将上届志书大事记中的特别重大事件高度概括并附录在后,以便于读者了解本地的简要历史,注意与前志大事记的区别。要注意匡前志谬误,敢于在附录中设置一个栏目,续写前志没有记叙的内容、补充前志不足、增加前志疏漏、匡正前志谬误,甚至可以设置一个勘误表,不让错误流传,这也是连续和衔接的体现。
二、搞好续志的连续与衔接应注意的事项
历代官修志书,通常都设置总纂之职统领修志人员。北宋时期编纂的《资治通鉴》,宋英宗下诏置局,将司马光等高官有才之士授以专职专管其事;明清和中华民国时期,各级地方衙门(政府)设馆置科,府、州、县首脑亲主其事,聘请德高望重、才识广博者授以总纂(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级地方志也大体如此。足以看出主编或总纂在志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处理好体例规范与连续衔接的关系
体例规范与连续衔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尽量使两届志书在体例规范上达到一致。主编、主笔或总纂首先要依据《规定》《办法》《细则》,熟悉上届志书的凡例,写好续志的凡例,注意两届志书的异同,对不同之处加以说明。要按体例规范与对两届志书的篇目、记述方法及标题等,进行加工修改。在此基础上,处理好核实资料与细抠文辞的关系,注意对两届志书的背景、史实、范围、时间、地点、人物、身份、数字、引文等的核对,免得前后矛盾。
(二)处理好内容详略取舍与连续衔接的关系
主编或总纂要正确决断两届志书“结合部”的详略内容,记述要采取“本届详上届略、两届互为照应”的原则,特别在“概述”上要适当向前延伸,使读者一部续志在手,一方之军事历史与现状跃然纸上。主编或总纂要善于求同存异,要注意保存唯我独有、唯我不同、唯我之最的资料。对上一届因诸多原因没有记述的内容而今后又有价值的军事资料要敢于补充。要增补要文,总纂并不是一味压缩,还有责任充实关键性资料,做到大者不丢、要者不漏、奇异有记、独特必有。
(三)处理好守界与连续衔接的关系
每一届志书都有“严格守界”问题,即地域界线和时间界限。但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主编或总纂要承认“地域界线和时间界限”、分析“地域界线和时间界限”、善于处理地域界线和时间界限,特别是时间界限。在时间界限上,连续和衔接主要在概述与各篇无题小序、大事记,军事人物与军事活动等相互之间。解决的最好办法是允许两届志书互有交叉,但各有侧重。续志是记述断限内的历史及现状,不属于断限内的事就不是重点记述范围,简单交代一下就可以了。但在总纂中,重大事件的前因是断限内的后果,个别少量重复前志应当允许,但主从关系不能混乱。例如,军事人物篇的人物传,在上届很可能有漏掉的人物传传主,在续修时绝不能因不在限内而不入志;有的在上一届志书为人物录(人物简介),恰在续修断限内逝世,符合人物传传主就要作为人物传主来记述;等等。
(四)处理好继承前志与创新续志的关系
续志既要继承前届志书的精华,又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创新。前人修志为我们留下许多宝贵的经验,值得续修志书借鉴,对于前志只要适合今天需要的部分应当毫无顾忌地予以继承下来。但是,随着历史发展和信息量扩大,志书内容也会发生重大变化,因而用于表达的记述形式也必须随之变化。继承前志与创新续志是志书形式和内容的和谐统一,是续修过程中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续修志书在编纂创新上有一个前提,力争与上届志书保持相对的衔接和平稳过渡,方便读者将两本书合在一起使用,但也允许突破和创新。特别是重大的几十年一遇的事件,例如,军民抗洪抢险、某地区抗震救灾、抗击“非典”、重大军事活动等,在志(卷、篇)首增设“特载”或“特辑”,在卷、篇分志前增设“综述”,在卷、篇分志末和附录分别增设“拾遗”“补缺”“订误”和“考辨”,对上届志书中没有认识到或没有认识清楚的事物进行“拾遗”,对上届志书中已记述的横向缺项、纵向断限的事物进行“补缺”,对上届志书中残存的“硬伤”进行“订误”,对上届志书中记述有争议的事件进行“考辨”等,坚持与时俱进,弥补志书体例不足,应当说是允许的。
千锤百炼著华章,续志应比前志强。我们方志工作者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续修军事志搞得更好。
(原文应2008年《中国军事志》编辑部特约撰写,后因该刊停刊未发表,仅在宁夏军区范围内进行研讨,本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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