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县级军事志的篇目设置
县(市、区)级军事志的篇目设置问题十分重要,是军事志编纂的重要一环,并决定志书的成败。因此,一定要认真学习《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军事志志书质量标准及评审办法》和《军事志编纂细则》(以下分别简称《规定》《意见》《办法》和《细则》),这是篇目设置的依据。
一、拟定篇目的重要性
从目前宁夏各县、市、区已编纂出版的军事志来看,基本还是以序开篇、带动全书,以述接继、展观全程,以记为经、综记大事,以志为纬、分事详述,以传为翼、展示人文,图表随文、穿插其中,录为殿后、收录资料。以述、记、志、传为主,以图、表、录为辅,各分志横排门类,以事类篇,方法横排竖写、逐次深入,记述事物兴衰始末,已经成为固定格式。其各层次按照篇、章、节、目排列。在篇目设置上,《青铜峡军事志》《平罗县军事志》等已出版的12部县级军事志,均按照篇、章、节、目排列,效果都比较好。12部首部县(市、区)级军事志除概述、大事记、附录、后记外,都有军事地理(军事环境)、军事组织、重大兵(战)事、民众武装、历代兵役、军事活动、军事人物等基本篇,而且军事地理排在大事记后,军事人物殿后(《盐池县军事志》大事记在后),排在附录前,应当说是没有实质性问题的。
什么叫篇目?篇目也称门目、类目、编目,是志书结构的外部表现形式,也是志书体例的具体体现,即志书的门类和层次的科学排列。通俗地讲,也就是志书各篇章的标题或各级标题的目录。篇,也称编,是书中单元(或称单位)名称,起源于古代简策的书籍。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篇”就逐渐延伸演变为成一部著述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如上篇、下篇,第一篇、第二篇等。“目”是中国古老的象形文字“眼睛”,以后演变成与眼睛有关的多种涵义,如渔网中有“纲”有“目”,纲是网的绳索,目是网的孔,所以才有“纲举目张”成语。篇目中的目,其中一种为大项中再分的小项,大题中所包含的小题,即志书的层次中属于基层一级的标题,如条目、子目等,篇目,是志书的眼睛。通过它,能通观志书之概貌,窥志书之精髓,量志书之价值。所以,历代方志学家都十分重视志书的篇目设置。章学诚说:“为政必先纲纪,治书必明体要。”李泰棻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所以,确定志书的框架和篇目,是关键性的一环,在志书编纂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编纂之初,篇目是搜集和整理资料的指南和依据;在编纂中,篇目是撰稿的提纲和“施工蓝图”;编成之后,篇目是志书的目录。在很大程度上篇目决定志书是否完美。
这里关键是吃透《规定》《办法》《细则》,这是全军军事志编纂的“根本法则”,是各级军事志编纂工作的纲领,是体现军事志志书特征的关键,是整个军事志志书的规矩、准绳,贯穿于发凡起例、篇目设置、撰稿、总纂、出版的全过程。篇目的设置要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还要看搜集来的资料的多寡等。篇目设计好,就不会返工,就不会走弯路。因此,主编和撰稿人的综合水平,特别是掌握军事志体例和篇目设置的熟练程度,在某种意义上说决定着整个志书的水平。志书的实质是个分类问题,是“众人之手,成一家之言”,主编要设置好篇、章、节,各撰稿人要设置好节、目、子目、细目和暗目等,所有编写人员都必须熟悉掌握军事志的篇目设置原则。
二、把握篇目设置原则
当前,宁夏县级军事志书中在篇目设置上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体例不统一,篇目设置不规范,需要在第二轮修志中注意把握。所以必须以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从本地区修志断限内军事状况的实际出发,本着继承传统、勇于创新、整体筹划、科学分类、突出特色、精心设题的原则,努力达到内容完整、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脉络清晰、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要求。
(一)掌握体例基本要素
军事志的体例基本上由体裁、结构、章法三大要素构成。掌握军事志体例的基本要素,对主编、总纂具有重要意义。
1.体裁要完备。
军事志的体裁有述、记、志、传、图、表、录,各有专用。这里,重点讲“述”和“记”。“述”是指概述和篇章无题序的记述,是为加强志书整体性的述论结合的体裁。全志设总述或概述,各篇、章设综述,节设无题序(亦称无标题引言,又称无题概述或小序)。概述是从宏观的角度纵观历史、综述全貌,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无题序是从微观角度记述事物发展的各个方面,使志书横向排类与纵向记述互为补充。概述居于志首,是本县(市、区)军事领域历史和现状的概括性叙述,属志书总纲。概述通常有综述、论述、分类陈述、分期纵述、专志浓缩和纵横交叉形式,各篇、章前综述和节前无题小序通常有概述、纵叙横陈、沿革、揭示、前后对比、引言导语几种形式。无论概述还是无题小序,在写法上都要纵述规律、横列特点,不离志体、叙论结合,提纲挈领、钩玄提要,注意文采、图文并茂。“记”,是指军事志中大事记,亦包括专记、附记和后记(修志始末)的记述方式,是为弥补志书横排门类、纵述不足而设置的一种体裁。总之,军事志体裁以述、记、志、传为主,以图、表、录为辅,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分别运用,各体裁各有其特定的要求,这是志体的一大特点,缺一不可。
2.结构要合理。
志书结构,是指志书体例的结构形式和类项层次,包括志书类别、篇目体式、结构框架和谋篇布局等,也就是篇目的设置。志书横排门类、以类系事,其结构是“一大片”,按照大类、中类、小类划分,是通过篇目设置来实现的。在层次结构上,要求各篇、章、节、目之间有统属关系,但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目与目之间是并列平行的,体现了横排竖写的特征。除概述外,一般为篇、章、节、目四层。一句话,“无横不成志”。也就是说,志书的结构上,横向分门别类记述事物的横截面,主要反映在篇目的设置或目录上,可以说这是反映军事志主体的本质特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志书是个分类学的问题。
3.章法要遵循。
志书章法,是指编纂者在规范全志书篇、章、节、目时所采用的方法,即横排竖写的方法,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合方式和层次安排。地方志的章法与体裁、结构有关,但要取决于军事志的编写宗旨。军事志章法具有时空界限明确、内容广泛、事以类从、横排竖写、述而不论的五个基本特征。所谓横排竖写,即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关键是横排,这是地方志区别于任何史书的重要标志。通常在篇、章的第一、二层次上一般都要横排,并且应力争横排到最大限度;但是也不宜强调“一横到底”,那样既不现实,又会把许多存在有机联系的事物人为地弄得支离破碎。志书章法的要求,实际上也就是方志体例的五个基本特征,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进行撰写,就是坚持正规的军事志体例规范要求,一律采用语体文,也就是合乎地方志的章法。
(二)整体性与科学性相统一
全面性、整体性和科学性是志书的基本特征,也是军事志篇目设置的一项基本原则。
1.内容完整,门类齐全。
要遵照《规定》和《细则》规定的军事志入志内容和范围,使其内容能够囊括和涵盖断限内军事的各个方面,做到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既不遗漏又不重复,体现志书的完整性。军事志属于专业志,但军事范畴的门类(如武警、人防等),均应列入篇目内容,不能缺少。军事地理是军事活动的载体,军事人物是军事活动的主体,军事大事记是为弥补志书横分的相互联系不足而专设,都是大门类,一般都应专门设篇记述。首轮地方志的军事志篇(编)中,大部分军事志缺少这些内容,实属重大缺憾,此次必须增补。
2.领属得当,归属合理。
正确安排篇、章、节、目的领属层次,即篇管章、章管节、节管目,从整体上体现军事工作和军事活动的领属顺序、因果关系和内在规律,做到层次清晰、主次分明、条理清楚。当前,在篇目设置上,属于归属关系的问题还比较多,最突出的问题是对兵役、民兵、人防、预备役部队、国防动员的章节下的几个门类安排得较乱,都属领属不当和归属不科学。应学习《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对有关术语的解释,真正搞清这几个门类的涵义、内容和相互关系,然后再分篇章立节目。
3.排列有序,脉络清晰。(www.xing528.com)
在篇目设置排列上,一定要按照军事学科的范畴,军事工作的内容、分类和编制序列,合理地进行排列,万万不能随意编排和安插。使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之间在横的联系上形成一个合乎逻辑、脉络清晰的整体。在大的门类上要按军事地理(环境)、军事组织、重大兵事(战事)、军事活动、历代兵役、民众武装、军事人物的顺序排列,其军事活动中,应按战备训练、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的顺序排列。如何设置篇章依据情况设置,但前后不能倒置,节下排序也要严格遵照这些规定。
(三)分类立目力求简洁
当前,宁夏还有12部县级军事志没有出版,在分类立目中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简洁实用是志书的又一特征,也是篇目设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谋篇时从分类立目到标题制作,都要在“简”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做到全而不繁,简而不漏。
1.减少类目、层次。
同类和相近的事物、事件要尽量合并。要慎重处理目、节、章的升格问题,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问题,绝不轻易升格,因为升格后矛盾多多,在“节”中可以记述的内容尽量不升格设“章”,四层能表述清楚的内容尽量不分列五层,千万不能搞得层次太多(像教科书)。志书最忌讳标题大、内容少,即“小人戴大帽”。
2.精心提炼标题。
志书的标题制作是画龙点睛的艺术,必须要深思精思,注意提炼,要讲究“准”“精”“实”。“准”就是既符合逻辑,又符合语法,准确贴切,题义相宜。如果标题不准确,就难以指导内容的记述。“简”是在“准”的前提下的“简”,不能简得不合逻辑,不合语法。如有的把“行政管理”简化为“行管”,把“社会化保障”简化为“社保”,把“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简化为“维权”等,显然是没有精心安排好标题,也不是实际上的语言简洁,所以标题的核心是准确,尽量用名词或词组。其次,要切忌标题过长,开门见山,类目全面合理是指类目设置内容不要漏项,要简洁实用、要而不繁。再次,要“实”。直接点题,朴实无华,不矫饰、不渲染、不浮夸,尽量少用或不用无实质内容的形容词、副词,标标题中心词前不能使用形容词之类的定语作修饰,中心词后不能使用动词之类的补语作补充,要注意与史书、学术论文、工作总结、新闻报道、文作品等文体的标题相区别。
(四)体现本县(市、区)特色
体现地方特色,既是方志的一个重要属性,也是衡量军事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因此,军事志篇目不宜搞“一刀切”,防止千志一面,失去本县(市、区)的特色。
1.善于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篇目设置中,注意在反映全军共同内容的前提下突出本县(市、区)特点,在突出本县(市、区)特点中体现全军各项工作的新成就。注意本地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活动以及兵役、国防动员等工作,在篇目设置上尽量搞得细一些,尽量多记述一些与地方有关的军事活动。同时,还要可考虑专设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的内容。
2.突出重大事件的支撑作用。
军事志强调内容全面,但绝不是事无巨细,事事皆记,毫无重点,而是要充分体现重大事件的支撑作用,把发生在本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军事事件和活动记全记实。一些特点、特色的事件不能与一般的军事训练、“双拥”活动等一笔带过,可以考虑专设章、节或专记详细记述,体现地域特色。
三、掌握篇目设置的要领
军事志编纂工作通常在编纂初期要确定志书断限、制订编纂计划、拟定志书篇目。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确定志书时间的上限和下限,原则上第一部志书上限应追溯至事物的发端,下限至重大行政区划的调整,行政区划未进行调整的下限至2005年年底。
(一)全面考虑谋篇布局
在开始阶段,参照《细则》附录中的军事志篇目设置,依据本级军事领域的特点、内容以及资料情况,设置志书篇目,报上一级审批同意。然后根据篇目框架,编写资料长编、撰写初稿,允许对部分拟定的章、节、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编纂的中后期,组织志书统稿、三级统审定稿和印刷出版发行。宁夏军区规定,县级军事志必须经军区军事志办公室正式批复,方可组织印刷出版发行。公开版志书按国家有关出版规定印刷出版,内部版志书应按军队有关规定出版发行。
(二)确实掌握修志技能
目前,宁夏三级从事军事志续修人员绝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方志理论学习,对修志基本知识知之不多。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学习。学习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编纂方法,明确方志的性质、功能、属性、特征和体例,掌握编纂组织程序和基本技能,为篇目设置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学习与军事志相关的历史、地理、军事知识,防止和克服可能出现的常识性错误以及在军事学科分类方面的混乱,为篇目设置打牢广泛的知识基础。
(三)反复推敲雕琢
志书的篇目犹如工程蓝图,又不等同于蓝图。篇目设置大体上要经过雏形、成型、定型、完善四个阶段。在志书没有通过终审和交付出版之前,随着资料的不断积累、编纂者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认识的不断深化,还会不断地发现原来篇目的某些缺陷和不尽如人意之处。因此,如志书未出版,篇目修改不停止,仍要在撰稿、统稿、评稿、审稿过程中,根据新发现的资料和军事理论研究的新进展,继续进行调整、加工,直到交付出版。
(此文为2005年6月13日在固原军分区县级军事志主编集训班上的讲话,原文发表于宁夏军区《军事志工作动态》第91期,本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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