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僧自杀
现在的中国社会,因为政治的不良,各方面都堕落不堪!耳闻的,目见的,不论那一方面,无不是不景气的样子,现着一种荒凉悲惨的状态!况且又加上些天灾人祸,直使吾民求生不得,只好寻死!据最近上海调查:今年的自杀数字,可以说是空前!可是在和尚界里,自杀之事,未之闻也;纵然有之,也不是为佛教悲哀,或失学而自杀的。
昨阅长沙八月十八日民国日报,见本市新闻栏内载有上林寺青年僧圆光自杀之消息,参看本号现代佛教史料——其动机根据遗书,为失学,及遭人欺骗,遂蒙短见,吞食鸦片烟自杀!寺僧欺骗,为全国一般僧人行为堕落之一象征!无暇论之。至青年学僧因失学而烦闷,而自甘自戕其生命,固为懦弱无志气之青年;然实为佛教现前的将来的一大问题耳。
佛教全部教理之第一础石,厥为因果论。人生现实之社会,为过去业因之所感召,则人在世间,业因已成之苦乐顺逆之环境,非随各人心欲妄想所能改易;故佛教菩萨行有安受苦忍之说。其有转易之法者,唯有从此现实的因地上,更不造新殃耳。故自杀欲灭现实之苦,不合因果律。在佛教教理上认为是断见行为;在戒律上,作自杀因,有所违犯;在社会为堕落;在自己为懦弱,为无志气,故自杀在普通世间法观之,尚认为是人生畸形的乖常的行为,况于佛教?在佛法中生活之人,稍知因果理者,应具大志愿,发大悲心,空无我相,知自度法,救度一切,对环境要逆来顺受,那来烦闷断见?!有朝气之青年学僧,对于佛教应具备雄大之志气,荷担如来之家业,任重道远,岂能为本来是苦之五浊恶世之所屈服耶?吾人希望有朝气有志愿有作为之青年学僧,勿染世人不良风尚!振奋精神,以谋改造环境,整兴佛教,光明之路,自在一转念间也。
复次,吾人愿忠告全国寺庙住持及僧教育当局曰:佛教到如此地步,应谋改造:一者应随时随力扩张僧教育,使有志有为之青年僧,得有求学之所;二者改善丛林制度,使青年学僧,能安住修学。夫僧教育近年之寙败,不可言喻!然欲求僧教育之发展,是必就寺院丛林改造不为功。如武昌佛学院,专恃外护,而求发展不可能也。
青年学僧,为最近将来住持佛教之主人,一如现在各寺住持。故各寺住持,对于寺中之青年僧,应如父兄对弟子,负有教养责任,倘不予善全之教养,以培植之,使成为住持佛教者,则青年僧之前途,唯有三条死路:一者还俗或改换宗教信仰;①二者不学无术,专做经忏,随环境而堕落;三者觉佛教对人生仍无光明之路;或观僧众,较世人而更黑暗,而更险恶,必生人世凄凉之感以自杀!今后青年学僧,除此三条路以外,无路可走也。(www.xing528.com)
青年学僧,失其教养,不能住持佛教,为断佛慧命,为根本摧毁佛法,其过咎应由现在各寺住持负之!顾青年学僧之堕落、自杀,为自甘戕灭其生命者,现任住持,不教养后继学僧,则为自杀“佛教生命”者。夫住持者,佛法系于一身,倘自不为后代负佛法之青年子弟生路着想,亦应为自己死以后之“佛教生命”之传承着想。如父如兄之各寺住持,不教养现前如子如弟之青年学僧,使将来传承佛教生命,则现在住持有根本“自杀佛教生命”之大罪矣!
注:
①如青年学僧信耶教
八月二十五日
(原载《海潮音》第十六卷第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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