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的“石泉模式”可供借鉴
石泉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外出打工是农村家庭的主要增收渠道,劳务经济收入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8%。据统计,全县约有4.2万人长期外出务工,留守儿童达1.18万人,占在校生的48.4%。2007年以来,石泉县按照“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六位一体的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留守儿童关爱问题,取得显著成绩。2009年该县被全国妇联、教育部评为“全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示范县”,2010年,该县“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建设”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制定了《石泉县2008年至2010年度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规划》《石泉县留守儿童贫困救助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及时出台了《石泉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对各乡镇、部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专项督察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全面推行代理家长制,弥补亲情缺失。先后制定了《代理家长职责》和《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协议》,明确了代理家长与代理对象的责任和义务。要求代理家长履行“八个一”的职责,即:每学期捐赠现金一百元;每周为留守儿童辅导一次作业;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交心一次;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电话联系一次;每学期与留守儿童一起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家长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家访;每学期至少将留守儿童带回家一次等。目前,全县已有2447名党员干部、教师等签订了代理家长《承诺书》,代理家长每年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用品资金援助达50余万元。
(三)民政财政联动,共建关爱留守儿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了贫困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机制。县民政、教育部门牵头制定了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办法,按月向全县375名贫困留守儿童发放生活补助。县政府还专门拨出10万元经费,牵头成立圆梦基金,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助学捐赠,目前石泉县圆梦基金已达140万元,扶持贫困学生累计超过200人。
(四)加快推进“三大中心”建设,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一是建设以学校为主体的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心,着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学、寄宿、食堂等条件。二是建设以社区为载体的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为校外活动中心配备图书阅览室、活动场所、活动器材等设施。三是鼓励社会人士创办托管中心,出台了《发展和扶持民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实施办法》,引导民办托管中心为留守儿童提供全托式服务。截至2009年年底,全县共建托管中心7所。
(五)培育四支队伍,全面构建管护网络。一是由县教育部门从在职教师中选拔组建一支辅导教师队伍,负责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履行关爱职责。与此同时,还定期招录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志愿者任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心辅导教师,完善辅导教师补充机制。二是加强代理家长队伍建设。先后在全县15个乡镇中心小学和城区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和代理家长开展培训,已累计培训监护人和代理家长3700人次。三是注重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在全县各学校、机关、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招募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目前志愿者总数已接近1300人。四是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专家顾问及课题研究队伍。制订了《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课题研究实施意见》,聘请高校专家和本地教育研究力量成立了近70人的研究队伍,对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探讨。(www.xing528.com)
(六)建立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确保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正常运转。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援助为辅,积极吸纳民间资金”的关爱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从财力上保证了留守儿童成长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和托管中心建设按规划稳步推进。3年来,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累计投入资金4500万元,争取中央、省、市三级投入资金8514万元,争取地震灾区校舍重建项目资金4000万元、红十字会项目支持765万元、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1420万元。
(七)金融机构积极作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县金融机构在积极发放助学贷款之余,还与各乡镇中心小学“结对子”进行帮扶,目前,共对全县6所乡镇中心小学建设进行了帮扶,援助资金达15万多元。另外金融系统还有70多人与留守儿童签订了代理家长协议,从生活、学习上对留守儿童进行照顾、帮扶。
三、取得成效
(一)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全面完善。2007年以来,石泉县累计投入农村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达1.92亿元,超过过去30年全县教育投入的总和,已建成27所留守儿童成长中心,34个校外活动中心和7所托管中心,其中每所学校还开辟了阅览室,配置了电视、电脑、浴室、亲情电话室、卫生保健室等设施,同时学校还设有书法、美术、舞蹈等内容丰富的课外兴趣小组,并有专职老师辅导。
(二)没有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现象。自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启动以来,全县留守儿童11834人,未发生因贫困导致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的现象。连续三年未发生留守儿童受伤害、受侵犯事件。
(三)随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返乡就学数量逐年增加。随着石泉县农村学校学习、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部分带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学籍迁回当地学校,安排子女返乡就学。据统计,儿童返乡就学案例从2007年的21例增加到2009年的96例。
(西安分行信息专报2010年2月1日采用,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政府信息专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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